10月28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面积共2070平方米),日前,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5万元。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从交运罚﹝2025﹞CH20250929001号披露,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根据从化区路政所移交线索,在从化区江埔街南方村路段和大金峰路段进行检查,依法调查时发现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5年08月10日在从化区江埔街南方村路段和大金峰路段有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面积共2070平方米)的行为,以上事实有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承包施工合同复印件等为证。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责令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县乡道处二万五千元(2.5万元)罚款。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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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0-12,法定代表人为曾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9UW64N54,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2号。股权穿透图显示,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广州从化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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