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曾就智能驾驶发布过权威说明
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
所搭载的智能驾驶系统
均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
目前均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
然而
现实中仍有不少驾驶员
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
当作能完全接管车辆的“自动驾驶”来使用
导致脱手脱眼
失去对车辆的绝对控制
最终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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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驾非“自动驾驶”。图片由Ai生成
10月8日凌晨3时30分
邓某因连续多日工作至深夜
已处于极度疲劳状态
在驾驶新能源车回家途中
开启了车辆“自动辅助驾驶”功能

车辆沿江北区槐树路
由西往东行驶时
邓某竟然在驾驶座上睡着了

3时39分
车辆行至大庆南路路口附近
右侧车轮剐蹭到路口软桩
且此时路口为红灯
但半梦半醒的邓某并未察觉

一分钟后
车辆虽在辅助驾驶下
缓慢通过路口
却很快出现方向偏移
径直撞向道路中心隔离护栏
在车辆冲撞力下
隔离护栏被撞开一道口子
所幸
驾驶人系了安全带
未造成人员受伤

最终
邓某因疲劳驾驶
且驾驶机动车时
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购买、驾驶具备“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注意“辅助”两个字!当前的智能辅助驾驶技术水平还未达到彻底代替人工实现完全的自动驾驶,且在复杂路况、恶劣天气、夜间等条件下其能力受限,对异形障碍物也无法做到精准识别。
广大驾驶人要牢记:自己是安全驾驶的第一责任主体,使用“智能辅助驾驶”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分心驾驶,不得“脱手脱眼”,确保可随时接管车辆。
驾驶员开启辅助驾驶时
必须牢记三点
①双手始终握稳方向盘,不可因系统介入而“脱手脱眼”;
②视线全程锁定路面,密切关注道路状况与车辆动态信息;
③明确责任边界,即便系统辅助操作,发生事故仍由驾驶人承担法律责任,严重时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
来源丨宁波交警
编辑、一审丨郑凯元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陈旻茗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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