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这个词原本是英文fans的音译,原意是追星族,后来被引入到时尚、商业领域,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乃至一种商业模式。
其中的集大成者就是乔布斯,科技与人文相融合的iPhone等产品风靡世界,形成了所谓的“苹果教”,乔布斯犹如“教主”,消费者则称之为“果粉”。
很多人看到了这种模式的好处:消费者对产品、品牌有宗教式热忱,所以狂热消费,对品牌的忠诚度非常高。
而要打造这样的商业模式,企业创始人的个人IP就需要树立起来,比如乔布斯就是顶级IP,他在全世界都有大量的粉丝,粉丝对乔布斯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于是乔布斯也成了一些企业老板要效仿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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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道心之战:粉丝文化必败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
价值观打败价值观。“粉丝文化”看起来跟“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类似,其实截然不同,原因就在于核心价值观的差异。
你有没有跟明星接触过?接触过就会知道明星的心态是什么样,在明星眼里,粉丝就是无条件喜欢自己的人,否则就是黑粉,是坏人。
当然明星对粉丝也会示好,表面说“家人”之类的亲热话,但实际上都是言不由衷,忽悠居多,甚至是瞧不起粉丝,只想要粉丝的钱、奉献和注意力,他们真正在乎的是商业价值。
总之,明星和粉丝有很大的阶级差,是两个层面的地位,明星在粉丝面前自然是占据优势。至于“榜一大哥”那种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企业搞“粉丝文化”从根本上就容易被质疑,要知道“以客户为中心”是一种理念和价值主张,这是商道、道心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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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顾客当上帝,而不是当粉丝。
顾客就是上帝,童叟无欺,这是商业的大原则。毕竟没有顾客你的生意就死掉了,你的利润、生存和发展都是建立在顾客这里的,所以“以客户为中心”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