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喻洁)10月27日,记者从《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首部专门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29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规定》共20条,系统构建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在服务内容方面,明确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服务;在职责划分方面,厘清家庭、政府、社会和市场各方责任;在创新服务方面,推出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定期巡访等特色项目。
此次立法立足于湘潭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数据显示,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1%,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17.13%,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新规的出台,既是对国家养老服务政策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对我市多年养老改革试点经验的总结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在多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建立了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全市互认;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括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适老化改造等项目;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同时强化人才培养和政策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各方资源,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让居家老年人享受更加规范、专业、便捷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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