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车裂(五马分尸) - 最彻底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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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方式: 这刑有多狠?字面意思,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或用牛代替)上。一声令下,五辆车朝五个方向狂奔猛拉,硬生生把人撕裂成六块——头、左臂、右臂、左腿、右腿、躯干。想象一下那个过程和最后的惨状,真叫人头皮发麻。
痛苦点/威慑力: 极致的分裂痛苦,瞬间发生却惨烈至极。这不仅是对犯罪者进行最彻底的物理毁灭,更是对活人最直观、最恐怖的视觉和心理冲击。死后连个全尸都保不住,是极大的羞辱和威慑。
历史名人: 变法强秦的商鞅,最终结局就是被车裂。他推行的变法触动太多贵族利益,秦孝公死后他遭清算。还有秦始皇时期的“超级工程”负责人之一,被赵高构陷的嫪毐(lào ǎi),发动叛乱失败后也被处车裂之刑,并被“夷三族”(牵连家族)。
2、腰斩 - 截断生命的“慢”
行刑方式: 用巨大的铡刀或利斧,从犯人腰部猛力砍下,一刀两段!关键就在这里——人被拦腰斩断后,不会立刻死亡。心肺等重要脏器主要在上半身,大脑意识清晰,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下半身分离,感受到难以想象的剧痛,痛苦挣扎相当一段时间才会在失血和痛苦中死去。
痛苦点/威慑力: 清醒地感知自己被“一分为二”的过程和结果,那种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难以想象。其痛苦在于一个“慢”字,过程极其漫长难熬,给予受刑者足够时间感受绝望。
历史名人: 汉文帝后期到景帝时期著名的政论家晁错,他力主削藩,触怒了诸侯王(尤其是吴王刘濞)。吴楚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汉景帝为平息众怒,把晁错骗到刑场,当众腰斩。一代良臣,身首分离于乱局之中。还有秦朝的丞相李斯,被赵高诬陷谋反,最终也遭腰斩(并夷三族)。
3、凌迟(寸磔/千刀万剐) - “精细”的缓慢切割
行刑方式: 公认最惨无人道的酷刑之一。用特制的锋利小刀,对犯人进行活剐。行刑持续时间极长(有的要几千刀),过程有严格规定:从身体次要部位开始,避开致命伤,保证犯人长时间清醒感受剧痛,极其残忍地将犯人一点一点割碎。最后一刀才刺中心脏或枭首,结束其生命。
痛苦点/威慑力: 痛苦被无限拉长和放大,刀口细密带来持续的锐痛和失血,精神上的恐惧和绝望感登峰造极。是最高等级的羞辱和折磨,用于“十恶不赦”之罪,威慑力无与伦比。
历史名人: 明末辽东督师袁崇焕,被皇太极用反间计陷害,被崇祯皇帝以“通敌叛国”罪名处以凌迟。据史料记载,京城市民争食其肉,场面惨绝人寰。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兵败大渡河后被清军所俘,同样被凌迟处死,受刑时默然不吭一声,连刽子手都动容。明武宗时期的大太监刘瑾,权倾朝野后倒台,被判凌迟3357刀,实际割了几天。
4、炮烙 - 殷商的“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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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方式: 据传是商朝纣王和宠妃妲己所创。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让犯人在烧红(或被炭火烧烫)的铜柱上行走,犯人赤脚踩上去,皮焦肉烂,跌入下面的火堆烧死;另一种是在铜柱上涂抹膏油,下面生炭火,让犯人抱着铜柱爬,烫滑难耐最终也掉落火中。
痛苦点/威慑力: 剧烈的烫伤灼烧,从脚底或皮肤蔓延全身,痛苦极其尖锐且持久。伴随着焦糊味和火烤景象,对围观者产生强烈的感官刺激和恐怖震慑。是早期酷刑“虐杀”的代表。
历史名人: 虽然商纣王时代人物记载细节有限,但如敢于谏言的诸侯梅伯、大臣比干(传说被挖心,但与纣王暴政相关)等,都被记载死于纣王和妲己的各种酷刑之下,炮烙是其中代表性的一种。
5、梳洗(刷洗)- 朱元璋的“酷吏铁刷”
行刑方式(明代特有): 此刑比凌迟更让人不寒而栗。将犯人衣服剥光,固定在铁床上或案板上。行刑者用滚烫的开水反复浇泼犯人全身,将其皮肤烫烂发胀、变软脱皮。然后用特制的铁刷子(形似农民用的竹丝刷,但用铁丝制成,异常锋利),像刮猪毛一样,一下一下地刷掉犯人被烫熟的皮肉,直至露出骨头、内脏。
痛苦点/威慑力: 开水烫烂皮肤的痛苦已非常人所能忍受,再用铁刷硬生生刮下烫熟的血肉,这种酷烈精细的“活剥”过程带来的痛苦,远超想象。是明代朱元璋整肃吏治时期残酷刑罚的缩影。
历史名人: 明初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等大规模案件中,牵连官员上万人,许多中下层官吏或被怀疑贪污的官员,就惨死于这种酷刑之下,具体名字在浩劫中难以一一详记,但确实是明初高压恐怖的象征。主要使用者是朱元璋设立的锦衣卫。
6、剥皮实草 - 明代反腐的“恐怖标本”
行刑方式: 这也是朱元璋为惩治贪腐“发明”的酷刑。先将犯人处死(通常是斩首或绞死),然后完整剥下其皮囊(保留头部)。将剥下的完整人皮用石灰、药料处理(防止腐烂),再在里面填充稻草或谷糠,缝合起来制成一个“人皮囊袋”。最后把这个“人皮稻草人”挂在官衙门口或该官员生前工作地点示众。
痛苦点/威慑力: 剥皮本身已极度残忍(虽然通常是对尸体),其恐怖威慑力远超行刑时的肉体痛苦。制作成“标本”长期悬挂展示,是对官员身后名最彻底的毁灭和最持久的警示,让所有为官者路过都心惊胆战。打击的是人伦尊严与身后名节。
历史名人: 最著名的莫过于明太祖朱元璋的女婿、驸马欧阳伦。他依仗身份地位,公然违反禁令贩卖私茶出境牟取暴利。事情败露后,虽然他是皇帝爱女的丈夫,朱元璋为整饬法纪,依然下令将其处死并剥皮实草。这对皇亲国戚动刀,震动朝野。地方上,许多贪官如洪武年间因贪腐被杀的府、州、县官,不少也遭此刑。
7、抽肠 - 肚破肠流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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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方式: 方式有多种,都非常骇人。一种是将犯人吊在高处,从肛门(或腹部剖开小口)插入带钩子的铁链,勾住大肠头,然后将铁链另一端绑上重物(如巨石)猛然下坠,瞬间将肠子全部拖拽出来。另一种是用特制的钩刀(类似耙犁),在犯人面前快速划过,开膛破肚拖出肠脏。
痛苦点/威慑力: 腹部剖开、内脏被强力拖拽带来的剧痛难以形容。场面极度血腥残忍,令观者崩溃。同样是对身体内部最脆弱的器官进行最直接的毁灭性打击。
历史名人: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时,性情暴虐,常以酷刑镇压,抽肠是他滥用的酷刑之一,许多明朝官员和无辜百姓惨死于此。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酷吏,也曾以此刑对付政敌和所谓的“乱民”。
8、俱五刑(砍剁人彘) - 斩断四肢的“人棍”
行刑方式: 这是一种组合执行、求“生”不得的残酷刑罚。其核心是对活人先砍掉四肢(去手足),然后挖去眼睛(剜目),再用毒药或火烧使耳朵失聪(熏聋),强制灌入哑药破坏声带(喑药),最后丢弃在厕所或猪圈等污秽之地苟延残喘,称为“人彘”(zhì,即“猪”)。
痛苦点/威慑力: 不仅是切割肢体的极端肉体痛苦(且不一定当时致死),更在于剥夺人的全部基本感官(视、听、言、动能力),并置于最污秽的环境中等死。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无边的黑暗、死寂、无助和痛苦中缓慢绝望地消磨至死。是精神与肉体双重摧毁的极致。
历史名人: 汉高祖刘邦的宠妃戚夫人是最著名的受害者。刘邦死后,吕后掌权,对宿敌戚夫人实施了骇人听闻的“人彘”酷刑。她命令砍断戚夫人手足、剜眼熏耳、灌哑药,丢入厕所。数日后让儿子汉惠帝刘盈来看,刘盈认出是戚夫人后,惊恐悲痛到一病不起,直斥“此非人所为!”最终郁郁而终。吕后的狠毒震惊后世。
9、鸩杀 (秘药赐死) – 帝王之家的“体面”毒酒
行刑方式: 鸩 (zhèn),传说是一种羽毛剧毒的猛禽,古人取它的羽毛泡酒或混合其他毒药(实际成分多为砒霜、乌头等剧毒矿物或植物),制成“鸩酒”。鸩杀是一种“非典型”但极具代表性的处死方式,尤其流行于宫廷内部、王室贵族、重臣之间。通常是皇帝或掌权者赐给获罪者一杯“毒酒”(或毒药、食物),令其在相对“体面”和隐蔽的环境下(如家中、牢狱)自尽或被强行灌服。
痛苦点/威慑力: 表面看似乎比酷刑“仁慈”,实则痛苦内隐。中毒者通常经历极其痛苦的痉挛、五脏如焚、吐血等,缓慢折磨至死(尤其非剧毒时),且死因常被官方掩饰。其威慑力在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权力绝对性和无处不在的隐性死亡威胁。对被赐死者及家族而言,不仅失去生命,还伴随“畏罪自杀”的污名,祸及子孙。
历史名人: 例子不胜枚举。三国时魏高贵乡公曹髦 (máo),不甘做司马家傀儡,率僮仆讨伐司马昭,事败后被成济当街刺死(严格说他非鸩死,但显示了宫廷斗争的残酷)。真正死于鸩杀的,如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所生的大儿子太子李弘,有史书记载其被武则天毒死(虽存争议,但代表了宫廷内鸩杀的传言)。宋朝开国元勋大将潘美 (演义中的潘仁美原型之一),在演义小说中被设定为迫害杨业并最终被宋太宗赐毒酒而死。而大名鼎鼎的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太宗赵光义赐服“牵机药”(极可能是鸩毒的一种),死状极其痛苦,全身蜷曲如“牵机”状。这些都与鸩杀的隐秘性、毒杀性一脉相承。
10、悬吊(绞缢/立枷) – 勒颈窒息与晒干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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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方式: 形式多样。
绞刑 (索缢): 最传统的是用绳索套住颈部,利用人体自身重量(绞刑架)或外力(如绞盘、马拉)勒紧,造成窒息死亡。
立枷/站笼: 明清两代特色刑具。一种木制或铁制站笼,顶部有卡脖子的孔洞。犯人被关进去站直,脚踮着勉强落地,脖子卡在洞口,肩部顶住木板。时间稍长(几小时到数天),犯人会因极度疲劳无法支撑而踮不起脚尖,身体下滑,导致颈部被卡死最终窒息;或长期站立致血液循环受阻,器官衰竭,又或日晒雨淋、脱水、饥饿、曝晒、受冻而死。是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的慢刑。有时还会给枷上增加重量(枷重可达百斤)。
痛苦点/威慑力: 绞刑是逐渐的窒息过程,相对快速但仍痛苦。立枷则极其煎熬和漫长,是真正意义上的“晒(晒死)”、“冻(冻死)”、“饿(饿死)”、“累(累死)”、“渴(渴死)”。死亡过程缓慢、公开示众,给犯人带来巨大恐惧和绝望,给围观者强烈视觉冲击和心理威慑。立枷更侧重于精神摧残和慢性折磨致死。
历史名人: 明朝开国功臣大将蓝玉,因“蓝玉案”被朱元璋剥皮实草前,可能也经过缧绁(镣铐捆缚)示众,体现了悬挂捆绑的羞辱性刑罚。清代戊戌变法失败后,六君子之一的康广仁被捕入狱,据传在狱中可能遭遇站笼折磨(有待具体记载证实,但反映了当时酷吏手段)。更多的无名小吏或百姓,常因“轻微”罪行(如未交租税、小过)被锁入立枷置于衙门口或闹市,成为衙门“立威”的牺牲品,这种刑罚在明清县志中多有记载。
11、烹煮(镬烹/汤镬) – 滚水沸腾下的活炖
行刑方式: 极为原始粗暴的处死方式。将犯人投入巨大的鼎、锅(古称“镬”(huò))中,加入水或油,然后在底下烧火加温,直至活活煮死或炸死。过程与后世炮烙异曲同工,都是利用高温和液态媒介实施酷刑。
痛苦点/威慑力: 持续加热导致温度逐渐升高,犯人首先遭受极其剧烈且持久的烫伤痛苦。随着水温(油温)上升到沸腾,烫伤加深,可能直接导致休克或器官衰竭,也可能在完全烫死前被煮熟。想象在滚水中翻滚惨叫的惨状,对围观者是极其恐怖和带有强烈感官刺激的处刑方式。其威慑力直观而震撼。
历史名人: 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士郦食其(lì yì jī),在游说齐王田广投降刘邦时,韩信擅自攻齐。齐王以为被郦食其欺骗,愤而将其投入煮沸的油锅(“烹之”)。这是非常著名的因政争导致的残酷烹杀。西汉开国功臣周苛死守荥阳,城破后被项羽俘虏,宁死不降,也被项羽投入鼎中烹杀。足见其残忍。商纣王时期,这种酷刑也很可能被广泛使用。
12、醢(hǎi,剁成肉酱)与脯(fǔ,制成肉干) – 死后不得全尸的极致侮辱
行刑方式: 这是两种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死后刑罚,旨在彻底毁灭人的身体形态并“废物利用”。
醢刑: 将已被处死的犯人尸体肢解后,剁成细碎的肉酱。
脯刑: 将已被处死的犯人尸体切割处理后(有时挖掉内脏),晒干制成肉干(腊肉)。
痛苦点/威慑力: 受刑者本身在被“醢”或“脯”之前已死,故无肉体痛苦。其残酷性主要体现在精神与宗族观念层面:彻底剥夺人的“形骸”,使其灵魂无所依归;这是对死者最大的侮辱和对“孝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极端践踏。将其分食(或分发给诸侯),是权力者展示其威严、震慑异己的最极端、最具侮辱性的方式,也是彻底断绝死者在家族谱系中地位的仪式性毁灭。
历史名人: 商纣王时,九侯(鬼侯)之女因触怒纣王被杀,纣王进而将九侯醢杀(剁成肉酱)。鄂侯(邘侯)因进谏激烈反对,被纣王处以脯刑(晒成肉干)。孔子心爱的学生子路,在卫国政变中为保护主君蒯聩(卫出公之父)而被砍杀。叛军首领将子路剁成肉酱(醢),手段极其残忍。孔子闻讯后痛不欲生,终生不再吃肉酱(“覆醢”)。
13. 诏狱秘刑(诏狱十八刑) – 特务机构的刑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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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方式: “诏狱”指的是奉皇帝诏令直接关押审讯钦犯的监狱(如明之锦衣卫、清之宗人府等),不同于普通刑部大牢。其“秘刑”并非单一刑种,而是由统治者的鹰犬(如明锦衣卫、东厂、西厂,清的血滴子等特务机构)发明并私下使用的、五花八门的、规避正式法典的酷刑合集!其残酷程度往往远超公开刑律。核心特点:“合法”的非法迫害、无审讯时限、无监督、旨在屈打成招、精神摧毁。常见手段:
物理摧残: “灌凉水”(大量灌入冷水、粪便等)、“拶 (zǎn) 指”(用细木棍夹压手指)、杖刑升级(毒打)、重枷、昼夜“站笼”。
感官剥夺/折磨: 持续的高强度噪音折磨、强光或黑暗中长期关押、“水牢”(浸入腐臭污水)。
精神摧残: 恐吓、株连、侮辱、逼迫咬认牵连他人。
痛苦点/威慑力: 恐惧是其核心武器。受刑者往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暗无天日的牢房中长期遭受无法言喻的混合折磨(物理、感官、精神),直至被折磨致死或逼供认罪。这种由皇帝直接授权、无法无天的秘密刑讯体系,制造出一种普遍的恐怖氛围,人人自危,噤若寒蝉。
历史名人: 明朝抗清(后金)名将熊廷弼,在党争中被诬陷下诏狱(锦衣卫北镇抚司),遭受严刑拷打折磨。后被传首九边(类似枭首示众,为明末著名冤案)。天启年间,因弹劾魏忠贤而被捕下诏狱的“东林六君子”(如杨涟、左光斗等),在诏狱中遭受了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如“土囊压身”、“铁钉入耳”等传说,虽难以完全考证,但可见彼时诏狱之恐怖),最终几乎全部惨死狱中。杨涟遗书写有“血肉淋漓,痛不欲生”。清康熙时大臣索额图在太子之争中失势,被交宗人府拘禁,其子格尔芬等被处死,索额图也死于禁所,虽非典型酷刑但体现了这类秘密监狱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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