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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0月27日至31日,我市以偏南风为主,湿度升高,污染持续累积,部分时段存在风场辐合,扩散条件不利,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经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2025年10月27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生产调控措施
(一)工业源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5年10月修订版)》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落实到位(暂停绩效级别的按低级别执行;今年新调整暂未在应急减排清单中修改减排措施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级别执行;未参与现级别评级的新投产装备,按照原级别执行)。
(二)移动源
1.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三)面源
1.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
2.除应急抢险外和纳入扬尘源豁免清单外,原则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4.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5年10月修订版)》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DCS、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鼓励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坚决防止“一刀切”。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对照A级和引领性企业绩效分级标准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运输比例等达到标准要求。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四)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2025年10月26日
唐山市住建局发布
唐山市促进商品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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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活存量住房市场,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加快优质商品住房供应,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联动与梯次消费效应,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01运作模式
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国企平台收购、房企收旧换新和协会联动帮卖等三种模式,稳步推进实施我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模式一——国企平台收购:市安居集团、市文旅集团根据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长租房需求和缺口,制定收购计划、收购房源条件等,依托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收购存量住房。
模式二——房企收旧换新:房企(含国企平台)收购换购群众二手房房款用于购买房企名下指定楼盘新房。
模式三——协会联动帮卖: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换(购)房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流程鼓励购房群众“以旧换新”。
02操作流程
(一)国企平台收购模式。搭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市安居集团、市文旅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收购存量住房,在专业评估、双方洽谈的基础上签订收购意向协议。收购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长租房的,应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企平台收购群众的二手住房的购房款应转入换购新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二)房企收旧换新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在其开发项目楼盘“换新”的,收购房源可用于工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确定二手住房收购房源,经房地产开发企业、换房群众和坆睬锰胝罪鰉也抵伯定单疜ㄉ超屑待位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达成意向签订《换购抵顶三方协议》,并确定旧房抵值金额。经辖区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换购新房方可进行合同正式网签签约和备案。换房人按照协议约定配合工抵单位转让旧房,所得售房款直接归工抵单位所有。
(三)协会联动帮卖模式。协会联动帮卖模式由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的方式进行。即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意向购买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销售委托协议。在以上协议中约定,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90天(同一时段,购房人仅能锁定一家开发企业的新房房源,锁定房源套数可与开发企业协商)。若二手房在锁定期间成功售出的,则认购协议继续履行,并可将二手房售房款转为新房购房款。未成功售出的,购房者可与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共同协商,如选择延长,三方续签相关协议;如选择不延长,开发企业在10天内无条件全额退回房源意向金,购房者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03支持政策
(一)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符合《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二)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中,新房楼栋在确保留存的重点监管资金能够覆盖后续建设资金需求后,旧房抵值金额可不进入换购新房楼盘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开展租赁“以旧换新”住房就学试点工作。在征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支持县(市、区)选取非焦点、热点学校,试点承租人租赁国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业务购房的房产,享受与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样的就学政策。在试点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四)享受住房公积金“以旧换新”政策:一是旧房收购协议可作为原房主购买新房支付首付款的佐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在满足还贷能力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可与多孩家庭购房等政策叠加计算。三是原房主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后,尚未完成旧房过户手续的,原房主可按照减少一套住房享有对应的贷款优惠政策,
(五)市安居集团、市文旅集团通过国企平台收购的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
(六)对于平台收购的旧房源,可作为市、区两级政府的周转房、人才住房、长租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等房源。
04其他事项
企业收旧换新模式置换房源为一对一模式,即一套二手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但旧房总价占比不得高于新购房源总价的 60%。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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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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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市住建局编辑 : 阿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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