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脚痛请病假,公司却发现他病假当天微信运动步数超1.6万步,怀疑其“泡病假”,于是就以旷工为由将他开除,双方因此闹上法庭,结果法院反手判了 118779 元赔偿,这波反转看得人直呼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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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得从 2019 年说起,小陈在江苏艾巴赫公司当卷簧工,干的是体力活,腰和脚早就落下了毛病。那年 2 月底,他上班时不小心扭了腰,下班后立马扎进医院,周一拿着两家医院的病假条请假,公司当时二话没说就批了。3 月初他硬撑着上了两天班,腰伤复发又续了病假,直到 3 月 18 号,刚返岗就突然脚痛得站不住,跟生产经理请假后赶紧去看医生,拿到了 “休息一周” 的诊断证明,拍照发给公司后就回家养着了。
本以为是次普通的病假,没想到 4 月初一张开除通知甩了过来,理由看得小陈懵了:“伪造病情,旷工多日”。公司拿出的 “铁证” 挺唬人 ——3 月 18 号的监控拍着他早上 “跑步进厂”,还有他当天的微信运动记录,居然有 16949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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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眼里,这俩证据凑一块,就是 “装病摸鱼” 的实锤:脚疼还能跑步?能走一万六千步?分明是骗假!
换谁碰到这事儿都得气炸,小陈当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一查就发现不对劲,小陈手里有完整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还有腰椎平扫、骨刺摄片的检查报告,不是光靠嘴说 “疼” 就开了假条,这明显是真生病。最终仲裁判公司违法解除,赔 118779 元。可公司不服,又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还抱着 “步数证据” 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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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法院的判决可算给所有打工人出了口气。法官直接点破公司的漏洞:微信步数能说明啥?人家小陈当天要去厂区请假,下午还得去医院看病,路上的步数不算?就算在家,脚疼也得挪着身子做饭、拿药吧?这些都能攒下步数。至于 “跑步进厂”,监控只拍了早上那一会儿,没拍着他中午疼得走不动路的样子,根本证明不了啥。
更关键的是,小陈后来复查时,医生明确诊断出他有 “跟骨骨刺”,这病本来就是时好时坏,疼起来钻心,不疼的时候能走几步很正常。法院最终认准,公司拿不出真凭实据证明小陈装病,解除合同纯属违法,一审二审都维持了仲裁结果,11 万多的赔偿一分不能少。
这事儿一曝光,评论区直接炸了锅,全是打工人的共鸣。有网友说:“上次我脚崴了请病假,在家挪着做饭、取快递,步数都有 8000 多,现在想起来后怕,幸亏公司没查这个”;还有人吐槽:“我们公司更离谱,病假要拍床头自拍,还得带当天报纸,这是审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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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觉得员工一请假就是 “泡病假”,可他们忘了,病假本来就是劳动法给打工人的保障,哪能凭个步数、监控就随便定罪?
有人可能会问,那要是真有人伪造病假条咋办?法院早就说清楚了,这 6 种病假才无效:病假条来源不明的、医生越权开的、病假期间出去旅游的、拒不交证明的、别人代开的、证明有涂改的。像小陈这样拿着完整病历和检查报告的,明显受法律保护。
说到底,公司怕员工 “摸鱼” 能理解,但管理也得讲良心讲证据。微信步数这东西,本来是记录运动的工具,硬生生被当成 “监控员工” 的武器,这本身就跑偏了。今天能因步数多开除人,明天是不是得查手机定位、看外卖订单?真把打工人逼得连生病休息都提心吊胆,谁还愿意好好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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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也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劳动关系的处理上,“怀疑”不等于“事实”,“可能”也不能替代“证据”。企业管理不能走入“有罪推定”的误区,将自身置于法官的位置,对员工行为进行武断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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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微信步数1.6万被开除”案件,最终以劳动者的胜利告终,但其意义远不止于个案。它像一面镜子,照见了当下职场中企业管理与员工权益的微妙平衡,也反映了数字化时代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挑战。
最后想问一句:你见过公司哪些离谱的考勤操作?欢迎在评论区聊聊,让大家避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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