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七大队民警辅警
在经开区林溪路与红创路交叉路口路段
开展日常整治工作时
一辆号牌为云AD2**53的
白色小型客车迎面驶来
民警注意到驾驶员面色微红
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怀疑其涉嫌酒驾
酒精检测仪刚探过去
就亮起了红灯

正当民警准备进一步核查时
旁边一辆号牌为云ADJ**69的
白色轻型客车的驾驶室内
也亮起了红灯
民警注意到
两辆车的车身上
喷涂着同一家公司的广告标语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
两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兄弟俩”下班后
相约在公司附近餐馆吃饭
聊得一时兴起
便喝了一瓶啤酒
心存侥幸以为
离公司不到一公里的距离
不会被查
便分别驾驶车辆返回公司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王某酒精含量为66mg/100ml
李某怡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两人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
两人被依法处以
记12分和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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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喝一瓶没事?
以为一公里很近?
心存侥幸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个个惨痛的教训
就摆在我们面前
酒后驾车不是“赌运”
而是“赌命”
酒驾常见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酒驾的认定标准。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机动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也算酒驾。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慢,驾驶人的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
误区三:隔夜酒、隔餐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即使隔夜,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稀释酒精含量
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非口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有大变化。
昆明公安提醒
滴酒不沾 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再触碰
法律的底线
来 源: YNTV2都市条形码
编辑 :毕群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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