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被派遣迪拜当保姆5年,临走雇主给她800,到家后雇主:打开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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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快走!”

一个信封被重重地拍在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拉希德先生的脸色阴沉得像迪拜正午前的乌云,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

王翠花站在原地,没动。她的目光从那只骨节分明、戴着硕大金戒指的手,移到了那个薄薄的信封上。

“拉希德先生……”她想解释,但喉咙里像堵了沙子,只发出嘶哑的干音。

“我不想听!”男人挥手打断她,语气里满是不耐烦,“收拾你的东西,现在就走!别让我再看到你!”

王翠花的手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的肉里。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换来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01

一切的爆发,源于那只鹰。

那不是一只普通的鹰,是拉希德先生的猎鹰,名叫“风暴”。

这只鹰的血统比许多人的身世还要高贵,吃的是从新西兰空运来的小牛肉,住的是带空调的专属房间,甚至有专门的兽医每周上门检查。

拉希德先生疼这只鹰,比疼自己的孩子还上心。

王翠花来这里五年,除了打扫,从不敢靠近那个鹰房。她知道,那是这个家里真正的“禁区”。

那天下午,太阳毒得能把地上的石头烤裂。拉希德先生一家都去了海边的度假酒店,要第二天才回来。王翠花做完所有的家务,汗水浸透了后背的衣衫。

她端着水杯,路过鹰房门口时,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

往常,总能听到“风暴”尖锐有力的鸣叫,但今天里面却异常安静。



一种不祥的预感攫住了她的心。她趴在门缝上,眯着眼往里瞧。

“风暴”蔫蔫地站在栖木上,羽毛乱蓬蓬的,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神气,连眼睛都半睁半闭,像是生了重病。

王翠花心里“咯噔”一下。

她知道这只鹰对主人有多重要。要是“风暴”出了事,她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怎么办?兽医的电话她没有,也说不清楚。等主人回来,万一耽误了,后果更严重。

她急得在门口团团转,像热锅上的蚂蚁。

忽然,她想起了老家的土方子。小时候,村里谁家的鸡要是病得快死了,就用大蒜捣成泥,混上一点烧酒,撬开嘴灌下去,十有八九能救活。

鹰和鸡,不都是鸟吗?说不定管用。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疯长的野草,再也压不住。救主人的心爱之物,这是大功一件,说不定还能抵消之前那些说不清的误会。

她冲进厨房,找到几颗紫皮大蒜,用刀背拍碎,又从柜子角落里翻出一小瓶没开封的二锅头——那是她刚来时,一个中国工友送的,她一直没舍得喝。

她小心翼翼地兑了一点点,整个厨房顿时弥漫开一股刺鼻又熟悉的气味。

端着这个“救命神药”,王翠花的手都在抖。她深吸一口气,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鹰房的门。

一股奢华的冷气扑面而来。

“风暴”似乎察觉到了陌生人的闯入,虚弱地抬了抬眼皮,发出一声低哑的叫声。

“别怕,别怕,我是来救你的。”王翠花用家乡话轻声安抚着,一步步靠近。

她放下小碗,笨拙地想把鹰从栖木上抱下来。可“风暴”毕竟是猛禽,虽然病了,野性还在。在王翠花的手触碰到它的一瞬间,它猛地挣扎起来,翅膀胡乱扑腾,尖锐的爪子在王翠花的手臂上划出几道深深的血痕。

王翠花吃痛,却不敢松手,死死地将它按住。她一手控制住鹰的身体,一手去掰它的喙。

就在这时,门“쾅”的一声被撞开了。

拉希德先生站在门口,身后跟着他的妻子法蒂玛和一脸惊恐的儿子。他本来是中途回家取一份重要文件,却看到了这辈子都无法想象的一幕。

他的“风暴”,他神圣不可侵犯的猎鹰,正被一个卑微的女佣像抓鸡一样按在地上,手里还拿着一个散发着怪味的碗,正试图往它嘴里灌什么东西。

空气仿佛在瞬间凝固了。

王翠花的大脑一片空白,抱着鹰的手僵在那里,不知道是该放开还是继续。

“你……在……干什么?!”

拉希德先生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个字都带着冰冷的杀意。

他一步步走进来,那双平日里还算温和的眼睛,此刻布满了血丝,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王翠花慌了,手一松,“风暴”扑腾着翅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里,发着抖。

“先生……我……它病了……我想救它……”她结结巴巴地解释,手里还举着那个蒜泥小碗,蒜味和酒味混杂在一起,成了她“犯罪”的铁证。

“救它?”拉希DE先生气得笑了起来,笑声里全是嘲讽和愤怒,“用这个?这是什么?是你们中国人的巫术吗?”

他一脚踢翻了地上的小碗,白色的瓷片和浑浊的液体溅得到处都是。

“我……不是……是药……我们老家……”

“闭嘴!”拉希德先生一声怒吼,整个别墅都仿佛震动了一下,“你这个不祥的女人!你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觉得我们对你太好了?”

站在门口的法蒂玛夫人也吓白了脸,她想上来劝说,却被丈夫的眼神逼退了。

王翠花看着眼前暴怒的男人,看着地上的碎瓷片,再看看自己手臂上火辣辣的伤口,百口莫辩。

02

五年前,王翠花第一次踏上迪拜的土地时,也是这样的炎热。

飞机降落,舱门打开,一股热浪夹杂着陌生的香水味涌了进来。她拉了拉身上洗得发白的蓝色外套,感觉自己和这个金光闪闪的世界格格不入。

来接她的是中介公司的一个小伙子,把她和另外几个女人一起塞进一辆面包车里,车里没有空调,像个移动的烤箱。

车窗外,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高耸入云的大楼,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路上跑着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豪车。

她心里既新奇又惶恐,紧紧地抱着怀里那个磨破了皮的旧背包。背包里,是她全部的家当,还有一张丈夫躺在病床上的照片。



丈夫在工地上被掉下来的钢筋砸中了腿,手术费像个无底洞,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十五岁的儿子正要上高中,也需要钱。

是同村一个早年出去闯荡的姐妹告诉她,来迪拜当保姆挣得多,干几年,债就还清了。

她动了心。跟家里人商量,父母不同意,说一个女人家跑那么远,不安全。丈夫躺在床上,红着眼圈,一个劲儿地捶着自己那条不争气的腿。

是儿子的一句话,让她下了决心。

那天晚上,儿子给她端来一碗热水,说:“妈,你去吧。我长大了,可以在家照顾爸。你放心,我等你回来。”

王翠花摸着儿子的头,眼泪“啪嗒啪嗒”掉进碗里。

为了丈夫的腿,为了儿子的前程,别说迪拜,就是刀山火海,她也得去闯一闯。

她被分配到拉希德先生家。这是一栋三层的白色别墅,带着一个种满了奇花异草的大花园。她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

法蒂玛夫人接待了她,人很温柔,递给她一杯冰水,用不太流利的英语夹杂着手势,告诉她要做些什么。

王翠花一个字也听不懂,只能一个劲儿地鞠躬、点头,脸上挂着讨好的笑。

她以为,只要自己手脚勤快,肯干活,就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但她错了。语言不通,是第一道坎。

法蒂玛让她去买“salt”(盐),她听成了“soap”(肥皂),抱了一大堆香皂回来,惹得法蒂玛又好气又好笑。

拉希德先生让她把车“wash”(洗)一下,她听不懂,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直到拉希德不耐烦地自己开走了车。

更难的,是文化和习俗的差异。

刚来的第二周,隔壁的女主人贾米拉过来串门。王翠花看她嘴唇干裂,就热情地从厨房给她倒了杯水。她习惯性地用左手端着杯子,右手去扶杯底。

贾米拉的脸色“刷”地一下就变了,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厌恶地躲开了。

后来她才知道,在这里,左手是用来处理不洁之物的,用左手给人递东西,是一种极大的冒犯。

这件事,很快就在附近的太太圈里传开了。她们看着王翠花的眼神,都带着一丝鄙夷和疏远。

贾米拉更是处处跟她作对。

王翠花在院子里晾晒刚洗好的床单,贾米拉就在隔壁院子里焚烧带着刺鼻气味的树叶,呛得她直流眼泪,刚洗的床单也落了一层灰。

王翠花在厨房做饭,贾米拉会特意跑来跟法蒂玛夫人聊天,声音不大不小,用阿拉伯语说着什么,一边说,一边朝王翠花的方向瞥。

王翠花听不懂,但她能看懂那种眼神,像针一样,扎得她浑身不自在。

她成了这个社区里的“异类”,一个“不懂规矩的中国人”。

有一次,她实在想家,晚上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看着丈夫和儿子的照片,忍不住小声地哭。

哭声被夜里起来喝水的贾米拉听见了。

第二天,贾米拉就神秘兮兮地告诉法蒂玛,说中国的女佣半夜不睡觉,在房间里搞一种“哭丧”的仪式,会给家里带来厄运。

法蒂玛夫人虽然善良,但也架不住这种枕边风。她看王翠花的眼神里,渐渐多了一丝戒备和审视。



王翠花感觉自己像活在一个玻璃罩子里,外面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她却无力辩解。

03

日子就在这种压抑和忙碌中,一天天过去。

五年里,王翠花只在第三年的时候,得到批准回过一次家。

回去的前一晚,她激动得几乎没睡。她把辛辛苦苦攒下的钱,缝在内衣的夹层里,一遍又一遍地数。

她给丈夫买了一副最好的拐杖,给儿子买了他念叨了很久的运动鞋,给公婆带了迪拜的特产椰枣。

下了飞机,坐上回乡的长途汽车,看着窗外熟悉的田野和村庄,王翠花觉得,这五年吃的苦,都值了。

家里的土坯房,已经被推倒,原地盖起了一座两层的小楼。虽然只是刷了白墙,没贴瓷砖,但在村里已经很显眼了。

丈夫拄着她买的新拐杖,站在门口等她,头发白了大半,人也黑瘦了许多。看到她,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话。

儿子长成了一个一米八的大小伙子,比她还高一个头,见到她,有些害羞,喊了一声“妈”,眼圈就红了。

那一刻,王翠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丈夫的腿虽然没能完全康复,但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不再需要人时刻照顾。儿子学习很争气,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家里的债,还清了。

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丈夫一个劲儿地给她夹菜,把碗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在外面,吃不好吧?看你瘦的。”丈夫心疼地说。

王翠花笑着说:“吃得好,顿顿都有肉。主人家好,待我跟亲人一样。”

她不敢说自己因为吃不惯牛羊肉,经常只能就着白米饭吃点蔬菜;不敢说自己因为语言不通,被人当面嘲笑;更不敢说那个叫贾米拉的邻居,是如何变着法地刁难她。

报喜不报忧,是所有在外漂泊的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短短半个月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

临走时,儿子送她到村口。

“妈,要不,别去了吧。家里现在也好了,我跟爸能照顾自己。”儿子低声说。

王翠花摇摇头,摸了摸儿子晒得黝黑的脸:“傻孩子,你马上要考大学了,那又是一大笔钱。妈再去干几年,把你的学费和以后娶媳妇的钱,都给你攒出来。”

儿子没再说话,只是帮她把背包的带子扶正。

回到迪拜,那种熟悉的孤独感和压抑感,再次将她包围。

拉希德先生一家对她依旧不冷不热,而邻居贾米拉的敌意,却有增无减。

大概是因为王翠花回家盖了新房的事,在老乡圈里传开了,不知怎么也传到了贾米拉的耳朵里。

贾米拉看她的眼神,除了鄙夷,又多了一丝嫉妒。

有一天,法蒂玛夫人的一条名贵钻石项链不见了。

法蒂玛急得团团转,整个别墅都翻遍了也没找到。

贾米拉“恰好”又来串门,听到这件事后,意有所指地说道:“法蒂玛,你可得小心点。有些人啊,看着老实,手脚可不干净。我听说她老家都盖上新楼了呢,钱是哪儿来的,谁知道呢?”

这话像一根毒刺,狠狠地扎进了法蒂玛夫人的心里。

她开始盘问王翠花,虽然话说得还算客气,但眼神里的怀疑,根本藏不住。

王翠花急得满头大汗,一遍遍地说“不是我”,但没人相信。

拉希德先生甚至直接说,如果今天找不到项链,就要把她送到警察局。

那一天,是王翠花五年来最黑暗的一天。她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他们五岁的小儿子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玩具盒,开心地摇晃着,里面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

打开一看,那条失踪的钻石项链,正静静地躺在一堆积木里。原来是孩子贪玩,偷偷拿去当玩具了。

拉希德先生和法蒂玛夫人的脸上都有些尴尬,但他们没有向王翠花道歉。

拉希德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好了,找到了就行,去做饭吧。”

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知道,从那天起,主人心里已经有了辞退她的念头。只是因为她的合同还没到期,而且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更“便宜”的用人,才暂时留下了她。

04

压垮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之前的每一根。

猎鹰事件,就是那最后一根,沉重地,无可挽回地压了下来。

当拉希德先生怒吼着让她“滚”的时候,王翠花反而平静了下来。



一种解脱般的平静。

她什么也没再说,没有辩解,没有哀求。她知道,一切都无济于事。

她默默地转身,回到自己那个位于别墅一楼角落的小房间。

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掉漆的床头柜,和一个小衣柜。窗户对着后院的墙壁,常年见不到阳光。

这里就是她五年来的“家”。

她拉出床底下的那个大号帆布包,开始收拾东西。

她的东西很少。几件换洗的衣服,都是在国内穿了很久的旧衣服,因为舍不得买新,破了就自己缝缝补补。

一个搪瓷杯,上面印着“劳动最光荣”,是当年出嫁时的嫁妆。

一个相框,里面是她和丈夫、儿子的合影。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但照片上的人,笑得那么灿烂。

她用手轻轻抚摸着照片上儿子的脸,仿佛能感受到他的温度。

五年了,儿子应该又长高了不少吧。不知道学习怎么样,有没有受人欺负。

她收拾得很慢,每一样东西,都像是一段回忆。

她拿起那个二锅头的小酒瓶,只剩下瓶底一点点透明的液体。她本想留着,等过年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喝一口,尝尝家乡的味道。

现在,它成了压垮她的“罪证”。

她自嘲地笑了笑,把酒瓶扔进了垃圾桶。

衣柜的最底层,放着一个上了锁的铁盒子。她用钥匙打开,里面是她这五年来,一笔一笔攒下的钱。

大部分钱,她都在上次回家的时候,给了丈夫。这两年,她又攒下了一些,准备给儿子当大学学费。

她把钱仔细地点了一遍又一遍,然后用布包好,塞进帆布包的最深处。

这是她的希望,是她回家的底气。

门外,传来了法蒂玛夫人的敲门声。

王翠花打开门,法蒂玛夫人站在门口,眼神复杂。她递过来一个信封。

“翠花,这个……你拿着。”法蒂玛的声音很低,“先生他……正在气头上,你别往心里去。”

王翠花没有接。

法蒂玛又把信封往前递了递:“机票我已经帮你订好了,是明天最早的一班。今晚……你就先住下吧。”

说完,她像是怕看到王翠花的眼神,匆匆地把信封塞到王翠花手里,转身就走了。

王翠花捏着那个信封,很薄,很轻。

她没有打开看。她知道,里面不会是她应得的。按照合同,如果被辞退,她应该拿到这个月的工资和一笔补偿金。

但她不抱任何希望了。

那一晚,她睡得很沉。没有眼泪,也没有悲伤,只剩下一种麻木的疲惫。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王翠花就背着她那个沉甸甸的帆布包,走出了别墅。

她没有跟任何人告别。

清晨的迪拜,空气微凉。她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白色的房子,在晨曦中像一头沉默的巨兽。

五年,她把最好的年华,留在了这里。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她身边缓缓停下。

车窗降下,是拉希德先生。他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眼里的怒气似乎消散了,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冰冷的疏离。

他没有下车,只是从副驾驶上拿了另一个信封,递了出来。这个信封,比法蒂玛给的那个还要薄。

“拿着。”他的声音毫无感情。

王翠花看着他,没有动。

“我太太心软,给你的那个,是她自己的钱。”拉希德冷冷地说,“这是我给你的。我们两清了。”

王翠花接过了那个信封。

她当着他的面,打开了。

里面是几张红色的中国纸币,她数了数,八张。

八百块人民币。

王翠花举着那八百块钱,看着车里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忽然就笑了。

她笑出了声,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五年。一千八百二十五天。她像一头牲口一样干活,忍受着孤独和歧视,换来的,就是八百块钱。

连一张回家的机票都买不起。

“你笑什么?”拉希德的眉头皱了起来,似乎被她的笑声激怒了。

王翠花没有回答。她把那八百块钱,连同法蒂玛给的那个信封,一起扔回了车里。

“你的钱,我不要。”她一字一句地说,这是她第一次用如此清晰、坚定的中文对着他说话。

说完,她转过身,背着她的帆布包,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身后,传来刺耳的刹车声和拉希德的怒骂,但她都听不见了。

05

从迪拜到老家,像是跨越了两个世界。

飞机上,空姐礼貌地问她需要喝点什么,她摇了摇头。十几个小时的航程,她不吃不喝,只是睁着眼睛,看着窗外的云层。



云层下面,是她再也不想回去的地方。

下了飞机,转长途汽车,再转乡镇的公交车。车里挤满了提着大包小包的乡亲,空气中混杂着汗味、烟味和泥土的味道。

这种味道,曾经让她觉得亲切,此刻却让她感到一阵反胃。

车到村口,她下了车。

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背着包,走到了村后的那条河边。

河水还是那样缓缓地流淌着,岸边的柳树比她走的时候,又粗了一圈。

她坐在一块石头上,放下那个沉重的背包,看着水中的倒影。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啊。脸色蜡黄,眼角爬满了细密的皱纹,头发枯得像一蓬草。才四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却像五十多岁。

这就是她王翠花,用五年青春换来的模样。

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一个老款的按键手机,屏幕上已经有了几道裂痕。这是她省吃俭用几个月才买的。

她翻出儿子的电话号码,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拨出去。

怎么说?

说自己被赶回来了?说自己五年辛苦,只换来一场空?

她不能说。她不能让家里人跟着她一起难受。

太阳慢慢落山了,晚霞烧红了半边天。

村里响起了断断续续的狗叫声,和各家各户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

王翠花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重新背起那个帆布包。

包很重,压得她的肩膀生疼。但她必须背着它,一步一步走回家。

当她推开院门的时候,丈夫和儿子正坐在院子里的小桌上吃饭。

看到她,父子俩都愣住了。

“翠花?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年底才回来吗?”丈夫拄着拐杖,惊讶地站了起来。

“妈!”儿子扔下筷子,快步跑到她面前,接过了她肩上的包,“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我们好去接你。”

王翠芬看着他们,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想你们了,就……提前回来了。公司给放了长假。”

她撒了谎,脸不红心不跳。

这五年,她已经习惯了。

晚饭是热腾腾的手擀面,是她最爱吃的。丈夫一边给她挑面,一边问她在外面的事。儿子则安静地坐在一旁,不停地给她碗里夹菜。

她依然说着那些编好的谎言,说主人家很好,工作很轻松,挣的钱也多。

她看着家人关切的脸,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但脸上,必须挂着笑。

吃完饭,她借口坐飞机太累,早早地回了房间。

她的房间,还是她走之前的样子,被褥都晒过了,带着一股阳光的味道。

她把自己扔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不是嚎啕大哭,而是一种压抑了太久的、无声的抽泣,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不知过了多久,她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才从被子里探出头来。

这时,床头柜上的手机,突兀地振动了起来。

她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国际长途号码。

她犹豫了一下,按下了接听键。

“喂?”

电话那头一片寂静,只能听到微弱的电流声。

就在她以为是打错了,准备挂断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是拉希德先生。

他的声音很平静,没有愤怒,也没有任何情绪,就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事。

他只说了一句话,一句中文。

“打开你的背包,看看。”

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王翠花愣在原地,举着手机,满心疑惑。

打开背包?

背包就在她的脚边。她一路上背回来,除了沉,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想羞辱她,说她偷了东西吗?

一股怒火和委屈再次涌上心头。

她坐起身,一把将那个沉重的帆布包拖到床上,心里憋着一股劲。

她要看看,看看这个男人,到底还在耍什么花样!

她用力地,一把拉开了背包的拉链。

下一秒,她整个人都愣住了,眼睛死死地盯着背包里面,一动不动,仿佛连呼吸都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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