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地方都在倡导拒绝高额彩礼,可实际上呢?
没钱依旧难娶到老婆。
最近很多热搜婚姻事件,基本都和“钱”有关。
甚至这个事情都开始变得很敏感,以至于很多媒体报道时,刻意忽略这个因素。
比如,之前那个跳河的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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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次,又是一起天价彩礼官司,冲上了热搜!
江西金溪县男子吴某与女子周某于2025年2月初经媒人介绍相识,3月5日举行订婚仪式。
吴某给付女方现金彩礼38.8万元、见面礼6万元、大打送钱4万元、打送周某本人25001 元及打送周某外婆、姐姐等亲属17000元,还给付了一根价值70200元的黄金金条和一个价值3000元的金戒指,以上共计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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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吴某外出浙江宁波务工,周某在金溪其父母家中生活。
4月25日,周某前往吴某工作的城市与其共同生活。
4月29日,周某因与吴某产生矛盾便回到金溪,之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
吴某与周某商议退婚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吴某认为自己给付了大量彩礼,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又短,周某应返还彩礼,于是将周某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主张返还全部财物。
法庭上,双方对彩礼范围的认定各执一词。
周某辩称,仅认可彩礼38.8万元具有彩礼性质,可部分予以返还。
她指出吴某对双方分手存在重大过错,且双方已同居生活,要求全额返还没有依据。
周某还透露,相识之初吴某家属称吴某月收入1万多元,但她后来发现吴某实际月收入仅7000元左右。
她还发现吴某未披露外债,且吴某父亲多次干涉其生活,要求婚前用彩礼给吴某开店,引发矛盾。
法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吴某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彩礼范围,法院认定大打送钱4万元及打送给周某亲属的17000元系正常人情往来,且已实际支出,被告方并未实际取得,不计入彩礼。
最终法院认定彩礼包含礼金38.8万元、见面礼6万元、打送周某本人25001元(扣除5000元共同生活花费)及黄金首饰等73200元,以上共计541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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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人民法院认为,吴某与周某虽在订婚后发生了关系,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相当短暂。
2025年4月25日,周某赴宁波与吴某共同生活,4月29日便返回金溪,共同生活时间不足一个月。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故酌定被告方应当返还彩礼的90%较为适宜。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及其父母共同向吴某返还彩礼487080.9元。
这一判决既考虑了当地婚俗习惯,也体现了法律对短暂婚约中财产处理的公平原则。
法院的判决,都是在法律的准绳之内,无可厚非。
可从实际情况来看,吴某为了结婚,短短几天之内,就损失了十几万,这怎么都让人觉得震惊!
江西这起60万彩礼纠纷并非孤例。
在不少地区,高昂的彩礼已成为许多家庭沉重的负担。
特别是不少婚托,利用婚姻实施诈骗。
很多女婚托和男性领完结婚证,等对方付完高额彩礼后就玩消失,说性格不合,矛盾重重,拖个一年半载后,就起诉离婚分对方的财产。
在这起案例中,让我震惊的是,才男主吴某才和周某相处几天,就把彩礼给了,不得不说真的太恋爱脑了。
而这个女主周某,真的是装都不装了,目标明确,直接奔着钱去的,就……纯骗钱。
这次她得手了,我敢打赌,她绝对还有下一次。
毕竟,4天挣了11.3万,这样来钱真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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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找老婆的男人们,真的要擦亮双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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