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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ST纳川(300198.SZ)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志江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令执行名单。
从2013年那场震惊资本市场的“天价离婚”,到2021年证监会对其前妻张晓樱的天价罚单,再到如今的限制消费令,这位1992年从厦门港务局辞职下海、2011年将公司送上创业板的企业家,正在经历一场典型的财富守护失败案例。
资产分割的蝴蝶效应
2013年的离婚协议,成为陈志江失去控制权的起点。
根据公开资料,陈志江与前妻张晓樱在离婚时,将陈志江持有的纳川股份32.29%股权进行了对半分割。这一决定在当时或许只是夫妻财产的常规处理,但其后续影响远超想象。
离婚后,张晓樱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减持套现。2014年至2020年间,她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持续减持公司股票。公开数据显示,仅可统计的减持金额就超过5.6亿元。而陈志江的持股比例则从原有的32.29%跌至目前的0.68%,对公司的控制权几乎荡然无存。
更为棘手的是,2021年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发现,张晓樱在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涉嫌与陈志江等人共同操纵ST纳川股票价格。最终,证监会对张晓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10万元、罚款1.47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处罚金额创下当时市场操纵类案件的高额罚单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陈志江本人虽未被直接处罚,但其子张昊恺因在2020年短线交易ST纳川股票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显示整个家族成员在资本市场操作上存在明显的合规意识缺失。
债务连带的制度困境
此次限制消费令的导火索是ST纳川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虽然公告未详细披露借款金额及违约细节,但从限制消费令直接涉及董事长个人这一点来看,陈志江极有可能为公司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财富保全的工具缺位
纵观陈志江的财富管理路径,至少存在三处明显的工具缺位:
其一,婚姻财产隔离机制缺失。若陈志江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家族信托,将部分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则可能避免离婚时的股权分割问题。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以有效隔离婚姻变动风险。
其二,人寿保险的资产隔离功能未被利用。若陈志江提前以父母作为投保人配置大额寿险,或者设立2.0保险金信托,并指定受益人为家庭成员,即便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保险金也可作为家庭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
其三,企业债务与个人资产的隔离机制缺失。在融资过程中,若能通过专业的财富管理架构设计,例如通过境外家族信托持股、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等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制度启示:守富需要系统设计
陈志江的案例并非个案,而是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普遍面临的困境:重创富,轻守富;重规模,轻隔离;重融资,轻合规。
陈志江的失败在于:在创富高峰期未建立完整的财富保全体系,在婚姻变动前未做资产隔离安排,在企业融资时未控制个人连带担保比例。
结语
截至2025年10月,ST纳川的股价已跌至每股2.2元,陈志江持有的0.68%股权市值不足千万。从2011年上市时超过30%的控股比例,到如今的限制消费令,这位创业板初代上市公司创始人的财富轨迹,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个完整的风险样本。
财富的积累需要勇气和智慧,但财富的守护需要制度和工具。在法律框架已经相对完善的今天,企业家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致富机会,而是更专业的财富保全意识和更系统的风险隔离机制。
陈志江的故事还在继续,但他留给这个时代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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