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2025年9月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025年9月(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我省报告7起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计报告事件相关病例5942例,其中死亡1例。分别为汕尾市陆丰市报告的一起由产气荚膜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病94例,事件级别为一般;江门市鹤山市、新会区、江海区、蓬江区和恩平市分别报告一起本地基孔肯雅热疫情,累计报告病例5847例,事件级别均为一般;汕头市金平区报告的一起食用河豚鱼(自采自食)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病1例,死亡1例,事件级别为较大。
对于吃货们来说
品尝各地的美食
去尝试新鲜的食物
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儿
但是吃归吃
一定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比如说看起来“人畜无害”的
河豚
实则含有剧毒!
河豚身上的河豚毒素
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
0.5毫克(0.0005克)就足以致人死亡!
河豚引起的食物中毒
过去在广东也曾发生多起
2020年4月
惠州男子自行加工河豚后食用
紧急送医抢救
来自惠州的范先生是位餐馆老板,去年4月下旬,朋友送了他一条河豚。范先生自行加工后食用,觉得比较腥,仅吃了一点就放下了。半小时后,范先生感觉手脚发麻,活动不便,说话、呼吸都有点困难,忙叫家人驾车直奔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急诊医生赶紧给予范先生紧急气管插管后,直接送到ICU抢救。据医生介绍,当日凌晨患者入院时,自主呼吸基本停止,昏迷,四肢软瘫。
好在经抢救后,范先生度过了这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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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
深圳一市民吃河豚中毒身亡
2016年5月,深圳宝安西乡街道发生了一起食用河豚中毒事件,虽然事发后当事人被紧急就医,但仍然不治身亡。
根据西乡街道办通报,当事人冯某从集贸市场鱼档购买河豚后至某食府进行加工处理。食用后即出现了中毒状况,一直昏迷不醒被送往宝安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到达医院时,冯某已经没有了自主呼吸,医院方面进行了抢救,但终因中毒过深,于24日晚9点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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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的事例
一次一次再提醒我们
千万别贪这一口
河豚毒素实在是太强了!
最快1.5小时可致死
除此之外
河豚身上的毒素有以下几个特点
河豚身上毒素
无法通过烹饪进行破坏
这种致命的河豚毒素,不管怎么清洗,或是把厨房里煎炸烹煮等十八般武艺全部用上,都不能将其毒素破坏。
再者,河豚家族很庞大(全球大约有121种,中国沿海就有40多种),品种不同,带毒的部位也不一样。
通常来说,河豚的皮肤、内脏、卵巢、肝脏全是毒素。有些种类的河豚,鱼肉里并没有河豚毒素,但被杀死后,内脏中的毒素却可能渗入肌肉。
中毒发病后4-6小时内就可能死亡
最快是1.5小时
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会迅速麻痹人类的神经系统,所以中毒的人会全身麻痹、瘫痪、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的会呼吸衰竭而死亡。
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4-6小时内就可能死亡,最快是1.5小时。
一旦中毒,一定要尽快,1个小时内就医,通过肠道灌洗等治疗来清除毒素,千万别耽误救治的最佳时机。
中毒后没有特效药
此外,目前临床上根本没有特效的解毒药,医生往往只能帮患者催吐、洗胃、大量补液、导尿等,尽快地排出毒素。统计显示,河豚中毒是全国动物类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病死率非常高。
多年来,中国的政策
一直是严禁食用河豚的
不过,由于太多人“偷着吃”,到了2016 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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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卫健委
此次解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解禁,并不允许市场上售卖河豚活鱼及整鱼,只能是经过加工的河豚鱼。
养殖河豚鱼可食用部分为皮、肉可带骨。精巢(鱼白)、鱼卵、眼、肝脏等部分仍不可售卖,加工部位的废弃物需妥善处理。
也就是说
消费者买到的应该是这样的
(只有皮、肉可带骨的冰鲜或冰冻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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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卫健委
也不是任何人想养就养,想卖就卖,想加工就加工,该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河豚加工产品的包装上还要附带二维码,出了事可以立即溯源追踪。
除此之外,其他养殖的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都禁止加工经营!
总之大家切记:
不购买、不自行捕捞
食用野生河豚
不购买、不食用
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
加工的河豚整鱼
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
发热等不适症状时
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快转发提醒更多人
免得中招!

来源 |广东省卫健委、广东疾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央视新闻
深圳卫健委、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
编辑 | 赖 胜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丨胡普甜
签发 |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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