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非法捕捞264条鳗鱼苗,两人获刑还要赔偿和公开道歉

0
分享至

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近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适用地方性法规典型案(事)例,东台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现代快报记者得知,该案依据《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作出判决,两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被判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张某明知在禁渔期内,仍在相关区域使用浮子筏和网具非法捕捞鳗鱼苗264条,销售所得4360元。经鉴定,被告人使用的网具是双桩单囊张网,网囊网衣最小网目尺寸为3.01mm,属于禁用的渔具。

“不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更对黄海湿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据《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支持人民检察院对污染黄海湿地环境、破坏黄海湿地生态系统、损害公共利益行为提起的诉讼请求,判处两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共计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价值13080元;两被告人在盐城市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四十七条,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从规划、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维护黄海湿地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海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盐城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创成国际湿地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此案是《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应用。”东台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典型意义的发布,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视,彰显了地方性法规对黄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强有力保护,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法治样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现代快报 incentive-icons
现代快报
以“讲真话办实事树正气”为办报宗旨、以“新新闻新文化”为特色定位的新型主流媒体。
103800文章数 14034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