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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我表叔在1980年卖掉了北京菜市口的小院子,七间房卖了1000块钱。很多人看了都说太便宜了,当年怎么可能这个价格?如果留到今天那就算是15万一平,100平也至少是1500万啊!
您说的没错,但当年就是这个价格,而且还是求着人家才卖掉的呢,甚至是还找了房管所的关系。虽然说没多卖钱,但是如果没关系的话人家都懒的收,毕竟当时想卖房的太多太多了,房管局没那么多经费收不过来。
当时的价格基本是破院子小平房100块钱一间,好点儿的150左右,北城最规整的四合院也就200来块钱一间。爱卖不卖就这价格,不卖您就自己留着。
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这些房子都有人住呗。也就是说,这种房都是当年的“经租房”,也就是1956年被政府统一经营出租的私人房产。这具体的背景不聊了,反正全北京涉及近万户私房业主,合计总量20多万间,300多万平米,相当大的规模。
由于这些房都是在十年大运动之前被经租的,所以在运动结束后就逐渐发还了产权,也就是落实政策。但是,就因为是运动之前被经租的,那房子中的租户就不属于强占,所以虽然运动结束了,那业主也不能轰走租客。也就是说,产权虽然拿回了,但是居住权无法收回。
当然,既然是“经租房”,那租户也都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租金,每间房每个月也就2块钱,每平米1毛多2毛。而且还不许房东涨价,就因为这是统一经营的租赁用房。
那既然是收了租金,作为业主就有对应的责任义务了,给人家修房。可每个月每间房才收块儿来钱,修房却动辄十几块甚至上百块,毕竟哪怕是一捆油毡都好几块呢。那这后果是什么?是收到的租金远远不够修房的呗,纯赔钱。
而且不光是得管修房,还有房产税呢。在1986年之前,房产税是不分私人和商业的,都是按照房租的12%征收。当然也没多少钱,毕竟每月房租才一两块,那房产税也就才一两毛了。但苍蝇也是肉啊,三个月一交税,不仅别扭还肉疼。
那有人会说了,我收回房子不租了总可以吧?理论上可以,但现实中必须是人家租客同意搬走你才能收回啊。那人家同意搬走的前提是,单位又给安排了其他房子,至少比现有的更好才会搬。可那个年代有几家单位的房子富裕啊?更不可能给已经有房住的安排。
所以明白了吧,之所以当年求着房管局卖房子的这么多,而且还卖的这么便宜,就因为这房子不是财产而是累赘,是赔钱货。人家房管局其实也不爱收,因为不仅得掏买房钱,而且以后还得负责修房呢,谁愿意惹这麻烦?
之所以房管局还收房,那也是因为落实政策的原因,要不然各种纠纷太多太多了,一年到头儿都是业主和租客打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
我表叔当年就是这种情况,虽然收回了这七间房小院子的产权,但是租客没一个能轰走的,他也就住不进去也不可能换租客。而且他们家当时已经落户西安,回北京一趟很费劲的。他们本来已经不收租客的房租,也不想给修房,但是租客们还不干呢,一封又一封的投诉信寄到他的西安单位里,烦不胜烦。所以他当年以1000块钱卖掉这七间房是没办法,实在受不了了。
那如果我表叔是个混不吝的会怎样?那就不卖房呗,一家一家的跟租客们死磕,折腾完租客再去找他们单位,不给解决就没完没了。
这种人也不少,于是是有不少业主就收回了房子的居住权。但这种人基本都是有手段的混混儿甚至是流氓,至少也是老泡儿,否则人家单位凭什么给你解决啊?
总之吧,当年因为经租房所闹的矛盾非常非常多,有些好院子到现在都没解决,只是现在不能多说了而已。当然解决了的还是占多数,在2003年前后,统一把经租房的租客腾退了大部分,基本是按照拆迁对待的,给的也都是经适房,把居住权还给了业主。
之所以在2003年那个年代的平房非常便宜,甚至比90年代都便宜,就是因为能上市交易的私产平房突然增多,价格一度跌到了5000一平,好院子也就7/8000,10万块钱绝对能买间很不错的大瓦房了。
这种行情大概是2005年前后逆转的,商品房楼房的价格上涨,那平房由于能拆迁自然也就涨了呗,之后就基本等同于北京楼市大盘。当然2008-2017年的平房行情超过大盘,既有拆迁多给钱的原因,也有成为学区房的因素,导致东西城最高价甚至达到过30万一平。但2017年之后就涨不动了,就因为手续复杂,而且还拆迁改腾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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