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母婴室开会,还要反向索赔1.3万?!”
北京某知名商场内,一名研究生男子因长时间占用母婴室进行线上会议,结果被困在内致病,不仅不道歉,竟然还反过来向商场索赔1.3万元!
理由是——商场管理不善,导致他身体受损,精神压力巨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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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25岁的张某正在某知名商场逛街,突然接到导师电话,要求他立即参加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视频通话。
张某环顾四周,发现商场人声嘈杂,于是瞬间瞪大眼睛,看到了旁边的母婴室!
“这里安静,正适合开会!”他心想,便毫不犹豫地推门而入。
进入母婴室后,张某发现里面确实很安静,便当即拿出笔记本电脑,开始了长达2个小时的学术会议。
谁知道,正当他聚精会神讨论学术问题时,母婴室的门突然“咔嚓”一声——门锁竟然坏了!
张某推了推门,发现怎么也推不开,他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我只是借个地方开会,怎么就被困住了?!”
更要命的是,母婴室内空间狭小,通风不佳,张某在里面待了将近4个小时后,开始出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直到商场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时才发现这一情况,紧急联系维修人员将门打开。
张某被“解救”出来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检查,诊断为轻度缺氧症状和急性焦虑反应。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张某竟然找到商场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1.3万元!
“你们商场设施有问题,导致我被困受伤,必须承担责任!”张某义愤填膺地说道。
商场负责人当即反驳:“先生,母婴室是专门为哺乳期妇女和婴儿设置的,您作为成年男性长时间占用,本身就不合适啊!”
张某却振振有词:“我只是借用一下,谁知道你们的门锁这么不结实?这明显是你们管理不善!”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研究生学历不低,怎么做事这么没素质?”
“霸占母婴室还有理了?这是什么奇葩逻辑?”
“公司绝对不会要这种人,格局太小,三观不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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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男子霸占母婴室被困致病,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我们需要分析几个关键问题:
张某的行为是否合理?
母婴室作为公共设施,专门为哺乳期女性和婴儿提供私密、安全的空间。张某作为成年男性,长时间占用该场所进行个人会议,明显违背了该设施的设立初衷,属于不当使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不得滥用”。张某滥用公共资源的行为本身就存在过错。
商场是否存在管理责任?
虽然门锁损坏确实存在设施维护问题,但商场作为管理方,有权对设施的合理使用进行规范。张某的不当占用行为在先,其被困的直接原因是自身的不当使用,而非商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某的不当占用行为是导致其被困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双方协商:商场承担门锁维修责任并向张某道歉,但不承担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赔偿。张某的索赔要求被驳回,同时被要求向使用母婴室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顾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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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霸占母婴室开会,还要反向索赔,格局能不能大一点?!
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本是社会文明的基本要求,但谁会想到,竟然有人把母婴室当成了个人办公室?
有网友热议:“研究生的学历,幼儿园的素质,这样的人谁敢要?”
也有网友表示:“社会公德心去哪了?母婴室是给真正需要的人用的!”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1.公共设施要合理使用-每个公共空间都有其特定用途,我们要尊重其设立初衷 2.个人权利不能无限扩张-即使是紧急情况,也不能随意占用专门设施 3.遇到问题要理性维权-有理不在声高,无理取闹只会让人看笑话 4.社会责任感很重要-高学历更应该有高素质,做社会的正面榜样
一个人的格局和修养,往往在这些细节中暴露得一览无余!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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