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给社会和民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准确认定电信诈骗犯罪金额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以及保障受害者权益至关重要。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深入解读电信诈骗犯罪金额的认定问题。
张三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了李四,虚构自己是某大型企业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能保证高额回报。李四信以为真,陆续向张三转账共计 50 万元用于投资。张三收到款项后便消失无踪。在此案例中,电信诈骗犯罪金额显然是 50 万元。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况,犯罪金额以受害者实际遭受的财产损失来确定,即李四转账的 50 万元。
王五冒充银行客服给赵六打电话,称其银行卡存在风险,需要将卡内资金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进行核查。赵六按照要求分三次转账,第一次转了 10 万元,第二次转了 8 万元,第三次转了 12 万元。后来赵六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在这个案例中,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三次转账金额之和,即 30 万元。犯罪金额的认定遵循累计计算原则,只要是基于同一诈骗行为导致的受害者财产损失,无论分几次实施转账,都应累计计算犯罪金额。
孙七等人通过搭建虚假购物网站,以优惠购物为诱饵,吸引众多消费者。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并未收到所购商品。其中,甲消费者购买了价值 5 万元的商品,付款 5 万元;乙消费者购买了价值 8 万元的商品,付款 8 万元;丙消费者购买了价值 3 万元的商品,付款 3 万元。孙七等人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犯罪金额应为所有消费者付款金额的总和,即 16 万元。这里同样是按照受害者因诈骗行为实际支出的财产数额来认定犯罪金额。
周八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给吴九打电话,称其涉嫌一起严重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调查,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以证明清白。吴九心生恐惧,先后向指定账户转账 20 万元。之后,周八又以案件需要进一步核查为由,要求吴九再转 10 万元。吴九在犹豫过程中发现可疑,停止了转账并报警。在此案例中,虽然吴九第二次转账未成功,但第一次转账的 20 万元已实际发生财产损失,所以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 20 万元。对于部分未遂的情况,若已既遂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就按照既遂部分的金额认定犯罪金额。
郑十等人以帮助办理贷款为名实施电信诈骗。他们要求受害者先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承诺缴纳费用后即可快速办理到高额贷款。受害者丁一缴纳了手续费 2 万元,保证金 3 万元,但最终并未获得贷款。郑十等人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丁一缴纳的手续费和保证金之和,即 5 万元。这里犯罪金额包括受害者为实施诈骗行为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是受害者基于诈骗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王十一等人通过电信诈骗获取了受害者戊二的银行卡信息,然后使用该银行卡进行盗刷。戊二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立即挂失。经统计,被盗刷金额共计 15 万元。在此案例中,电信诈骗犯罪金额就是被盗刷的 15 万元。盗刷行为同样属于电信诈骗的一种表现形式,犯罪金额以实际被盗刷的资金数额为准。
刘十二等人冒充某知名电商平台客服,告知庚三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为其办理退款,并发送虚假退款链接。庚三点击链接后,按照提示输入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导致银行卡内 8 万元被盗刷。刘十二等人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 8 万元。这种因诈骗导致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犯罪金额以被盗刷的金额认定。
马十三等人在电信诈骗过程中,欺骗辛四购买虚拟货币,称购买后可快速升值并高价回购。辛四先后投入 12 万元购买虚拟货币。后来马十三等人消失,辛四的虚拟货币无法兑现。在此案例中,虽然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一定特殊性,但辛四投入的 12 万元是基于诈骗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所以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 12 万元。对于以虚拟货币等形式存在的财产损失,只要能够确定其价值且是因诈骗行为导致的,都应计入犯罪金额。
羊十四等人通过电信诈骗手段,让受害者壬五为其购买游戏装备,承诺购买后会给予高额报酬。壬五花费 6 万元购买游戏装备后,羊十四等人并未兑现承诺。壬五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 6 万元。这里犯罪金额是受害者为实施诈骗行为所购买游戏装备的价值,即实际支出的财产数额。
朱十五等人冒充慈善机构工作人员,以帮助贫困地区儿童为名,骗取受害者癸六捐款。癸六分两次捐款,第一次捐了 3 万元,第二次捐了 5 万元。朱十五等人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犯罪金额为 8 万元。同样,按照受害者因诈骗行为实际捐赠的金额来认定犯罪金额。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电信诈骗犯罪金额的认定主要依据受害者实际遭受的财产损失。一般来说,包括受害者直接转账的金额、为实施诈骗行为支付(如手续费、保证金等)的费用、银行卡被盗刷的金额、购买虚拟货币或游戏装备等因诈骗而产生的财产支出以及捐赠的款项等。在认定过程中,遵循累计计算原则,对于基于同一诈骗行为导致的多次财产损失,无论是否既遂,都应累计计算犯罪金额。准确认定电信诈骗犯罪金额,有助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精准量刑,有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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