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方用什么证据赢得132万元的?柴桑大姐:虚假诉讼,板上钉钉
之前,人们都谈论过杜方赢得132万元赔偿的那个诉讼,都知道他们是用案外人的身份信息赢得的决赔偿。同时,也听拆桑大姐亲自说过:那场诉讼就是虚假诉讼,板上钉钉。然而,柴桑大姐为什么说虚假诉讼、板上钉钉,案外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内容,人们大都不得而知。
那么,杜方究竟是用什么证据赢得132万元的呢?
今天,终于知道了答案。
今天,看到河南于公子发文称,在那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中,杜方提交了郭威的91户、95户和95出生证,还提交了郭威2016年的体检单。就凭着这些证据,杜方就轻而易举地赢得了132万元的决赔偿。
那么,杜方提交的这些证据有什么问题吗?
说起虚假诉讼,大家都不清楚律法术语。咱说白了吧,为了达到利己的目的,向法庭提交虚假的证据,就是虚假诉讼的一种。
郭威出生于1992年6月15日,凡是和1992年6月15日对不上的,一律都是虚假的。毫无疑问,1992年出生的郭威,像什么91户、95户和95出生证等等,都是虚假的。拿着这些虚假的证据,却能赢得132万元的巨额赔偿,所以说,那场诉讼就是典型的虚假诉讼。
然而,无论是正义网友还是许姚家人,说那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是虚假诉讼,已经说了好几年了,怎么连点动静都没有呢?既然能证实那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是虚假诉讼,那么,别说追责什么的了,最起码是不是该把非法获得的赔偿如数退回来啊?
看到这里,忽然想起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为啥被一拖再拖。因为许妈提供的52万元的票据,正是用在那场诉讼中。如果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真的开庭审理,那么,就要有质证环节,就要问问许妈提供的52万元的票据是干什么用的?问来问去,就会问到那场诉讼,就会问到用案外人的身份信息赢得巨额赔偿。那样的话,岂不是露馅了吗?
二八案,牵一发而动全身,摸摸哪个都梆硬梆硬的。所以说,真相不出的实质是真相难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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