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铃陨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近日,四川隆昌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飙车炸街”典型案件。2024年,5人驾驶摩托车多次在公共道路上飙车,不仅发出巨大轰鸣声,还不时表演翘头炫技、双手脱把、追逐竞驶等“特技”。2025年10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
![]()
相关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4年夏天,隆昌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飙车严重扰民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锁定相关嫌疑人。
经查,2024年4月至6月,张某、邱某某、江某某、唐某某、余某某5人为追求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刺激感,分别驾驶其大功率摩托车多次在隆昌市古宇湖环湖路、人民路、隆界快速通道、348 国道、321国道、内隆路等路段追逐竞驶,沿途经过多个公交站点、居民小区、学校等。
在行驶途中,五人驾车在车流和人流中反复并线、曲折穿插、翘头、压弯、大幅度超速行驶,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
2025年9月,隆昌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邱某某等五人提起公诉,并根据相关情节,提出量刑建议。
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邱某某、江某某、唐某某、余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余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余四名被告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隆昌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邱某某、江某某、唐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余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警方提示:“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对自身及公共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