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1月起,新疆车用气瓶将全部实现扫描车牌号的方式为燃气车辆进行加气,同时停用现有全部电子标签和站长卡,全面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
10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5年6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兵团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加快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以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和兵团特种设备监管系统为基础,以“一库两平台”(使用登记数据库、气瓶检验信息平台、气瓶充装信息平台)融合建设为核心,统一追溯标准,强化全疆气瓶信息互动共享,进一步提升车用气瓶安全水平。
据了解,新疆高标准建设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数据库,疆内车辆信息与车用气瓶登记信息不相符的情况,将无法进入加气站进行加气。需要广大燃气车主核对相关信息,及时到车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更正。
目前,全疆接近75%的加气站已完成自治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燃气车辆进入加气站需要扫描车牌号识别车用气瓶的登记状态、定期检验情况等,在充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对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气瓶进行加气。未登记、未检验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将无法加气。疆外燃气车辆加气也实行扫描车牌号加气,需要车主随车携带外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自2026年1月起,未携带的也将无法进站加气。
同时,全面推进气瓶检验机构信息化建设,全疆90余家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完成信息化建设,采用“物联网+AI”方式自动采集检验数据,规范检验行为,统一出具检验报告。车主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检验报告上的二维码查看气瓶检验的情况,公开检验全过程,兵地气瓶检验信息互认互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机动车“油改气”行为属于非法改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请车主切勿非法“油改气”。
文 /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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