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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该市发布消息,公开征求关于在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见。该事件引起全网关注!
根据该意见,唐庄镇的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3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面对网上质疑,当地税务部门表示,因为唐庄由乡改镇,按照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收取没有问题。
之所以该事件引发大家普遍关注,是“房产税”三个字太敏感了。甚至有人认为这是类似上海、重庆之外,又一例房产税征收试点。
随着网上舆论的发酵,10月22日晚,征求意见的网页被删除。
可是,老百姓想问一句:这税还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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