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发出通告:拟定于2025年10月29日0时起,在我市部分道路路口路段正式启用天网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部分路口路段启用天网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体点位如下:
1、崇州市明日大道与军民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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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崇州市中白路与新城大道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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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崇州市崇庆南路与德先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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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崇州市蜀州中路与桑林街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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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崇州市学苑东路(崇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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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路口路段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上述天网监控设备拟定于2025年10月29日0时起正式启用。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崇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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