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很多打过官司的人,都在鸣冤叫屈。其中有一些案子,更是错得离谱。那么,其中的原因是什么?今天就展开说说这个话题。
首先从最近发生在山东淄博的一起“名场面”说起:该案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他们被淄博高新检察院指控“涉嫌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这六名被告,仅有杜家迁与孙易代理的第一被告人李某某拒绝认罪认罚,其余五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经过两次庭审,在两位辩护人据理力争下,已经认罪认罚的第二被告人决定重新考虑是否认罪。因为怕节外生枝,淄博高新法院将本来同案审理的共犯分为四个案件审理
然后,当孙易律师和另一位李姓律师,参加法院单独给第二被告人召开的庭审正要与法官沟通时,先后被主审法官指挥法警架出法庭。
可能是担心重蹈孙律师和李律师的覆辙,杜家迁律师准备和法官摆事实讲道理,来一番“绅士般的沟通”,不料法官眼皮都没抬,说了一句:法警,把杜家迁律师架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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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杜家迁律师也被架了出来。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国情;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讲政策;你跟他讲政策,他跟你耍流氓。
在见多识广的律师面前,尚且如此强势,如何对待普通百姓包括犯罪嫌疑人,可想而知。
一句话就是:有权任性。
并不是说淄博这个法官因为有权任性,判的案子一定有问题。但已经发生的冤案,基本都和法官有权任性有关。
以“中国劝生第一人”徐世海的为例。最近著名演员黄志忠主演的电影《向光花盛开》上映,电影的原型徐世海再次成为无数人关注的焦点。但是鲜为人知的是,在拍摄这部电影的过程中,他还经历了一场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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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这部电影的原型徐世海,也经历了一起非常蹊跷的冤案。
2014年,这个名叫李小冰、在郑州银行当信贷员的老乡,多次找到徐世海,让他到银行贷一笔款,帮自己完成业务,利息也很低,拿出来做生意非常划算。经过李小冰的多次劝说,徐世海心软了,夫妻俩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去郑州银行在李小冰的引导下,签订了申请贷款协议。
过了两个月,李小冰告诉徐世海,贷款没有批下来,因为并不使用这笔贷款,徐世海也没当回事。只是问李小冰要资料,李小冰告诉他,因为申请贷款没有成功,资料已经被银行销毁,请他放心。
2019年11月,徐世海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是他和妻子给一个名叫毋军旗的陌生人担保,在郑州银行贷款50万,利息22万,因为毋军旗无力偿还,法院判决他们夫妻要承担担保责任,赔偿郑州银行利息和律师费共约73万元。
按照正常情况,徐世海和毋军旗根本不认识,会给他提供贷款担保吗?法官就是稍作调查,也会了解到这笔贷款和徐世海无关吧?更离谱的是,主贷人毋军旗在2014年9月26号就拿到了贷款,直到2014年10月29号才去银行签的贷款合同。
在法庭上,徐世海和代理律师就这个问题提出质疑,法官居然轻描淡写地说:如果两个人关系好,先借钱后打借条,不是很正常嘛。
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法官的这句话惊到了。银行和借贷人之间的关系,能和朋友间的关系类比吗?
此案的荒唐之处还有很多,可谓是漏洞百出。即便这样,前几次开庭银行都赢了。最后在媒体的曝光下,郑州中院才启动了“院长发现”程序,此案这才得以反转。
冤案的发生,除了法官有权任性之外,也和没有纠错机制有关。
大家可以看看,那些震惊全国的冤案,比如赵作海案,聂树斌案,杨波涛案……虽然因为各种机缘巧合,再加上媒体的报道推动,案子得以反转,但有几个办案人员或者当事法官被追究责任?连轻飘飘的“罚酒三杯”都没有。
需要说明的是,能通过媒体曝光的冤案,毕竟是极少数,可能都不到千分之一。绝大多数冤案的当事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一生。
今年来民营企业家遭受的冤案也是如此,浙江绍兴嘉业化工的案子,如今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年,三位股东王光祥、徐鸣、徐媚还一直奔波,希望能早日为自己讨回公道(详见《》一文)。
法官有权任性,缺乏纠错机制,缺乏有效监督,是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希望在读者诸君的一致努力下,让这些事件更多的曝光的阳光下,最大可能的减少冤案的发生。
唐山水,作家,媒体人,河南格调律师事务所顾问,格调庄园庄主。加微信号394444810,抖音号“老唐有态度”(2171738894),欢迎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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