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积极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围绕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丘陵示范区,结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参与撂荒地整治利用的多元模式,优化政策支持,实现了撂荒地复耕利用高效、粮食生产能力增强、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同步提升等多重目标的突破,有效破解了丘陵地区撂荒地整治利用困难与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并存等共性矛盾,有效杜绝了边整治、边撂荒现象。
一、乐至县构建撂荒地整治利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探索
乐至县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推动多元政策集成,创新整治利用模式,着力破解丘陵地区撂荒地整治利用与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并存难题,构建起“集体主导、政策创新、多重突破”的撂荒地整治利用长效机制。
(一)完善高位统筹机制,确保撂荒地整治“高效率”
乐至县建立“县督导、镇落实、村主体”的三级责任体系,密切各部门横向协同,强化村集体深度参与,促进撂荒地高效率整治复耕。到2024年底,全县累计整治撂荒地5.89万亩。
1. 加强县级组织,凝聚部门合力。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目标,精准实施数量保护提升、质量建设提升、监管效能提升、生态保护提升等耕地保护 “四大提升”行动。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资源统筹和督导考核,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水务、发改等各部门职能职责,密切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
2. 明确镇村责任,传导整治压力。将撂荒地整治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普遍构建“镇街领导包片、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责任体系,全面精准摸排撂荒地,确保责任到户、动员到位,实现撂荒地整治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3. 注重集体参与,破解整治难点。发挥村级党组织和村集体组织协调、资源整合优势,针对散户的撂荒地整治意愿低问题,利用村广播、院坝会、入户宣讲政策等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以村庄发展、集体共富的未来愿景感化说服农户。为促进撂荒地经营权顺畅、高效流转,探索通过“一事一议”的会议制度,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撂荒耕地经营权委托流转(管理)协议。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的整治策略,区分流转区与自耕区,精准开展复耕复种。
(二)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确保复耕地利用“有效益”
针对撂荒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较落后、地理位置偏远、地块细碎分散等问题,乐至县积极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设施、服务、要素等系统化保障,有力促进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双增长,全年粮食同比增产5000吨。
1. 强化设施配套,改良耕种条件。优先将整治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等项目与撂荒地整治相结合,推动地块规整,配套完善水利灌溉、田间道路等,为规模化、机械化耕作创造条件。创新建立村集体参与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后续管护的机制,确保复耕地能持续发挥效益,并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收入。
2. 创新激励政策,调动参与动能。整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向整治撂荒地复耕种粮的集体倾斜;依托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与实际面积核查,严格落实撂荒一年以上的土地不能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范围的规定,约束农户撂荒行为。设立集体经济带头人专项激励基金,对在撂荒地整治利用中成效显著的村集体负责人给予奖励。
3. 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节本增效。构建“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协办员”的三级服务体系,开发“兴农”农事服务APP,推动服务供给方与需求方高效协调。整合村集体、经营主体的农机具300多台,分8个片区设立服务分中心,提升耕种防收一体化服务水平。支持村集体通过直接投资、提供场所、组织协调等方式,参与或主导组建农机服务、农资统购、病虫统防、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复耕主体提供全链条、低成本、便利化服务。
4. 强化要素供给,破除发展瓶颈。强化科技保障,加强农技推广服务,引入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于复耕地,构建“土壤体检—精准配肥—科学施用”的施肥全链条服务体系,形成复耕地“一地一策”的施肥建议方案。强化人才保障,实施“人才下乡”计划,探索“专家包片联镇”服务机制,鼓励农技人员、乡土专家服务撂荒地复耕项目。强化资金保障,设立撂荒地整治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累计资助127个村集体共98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探索“集体+”模式,确保复耕地利用“可持续”
基于撂荒地整治复耕后易出现再撂荒的问题,探索集体自营、合作经营、托管服务等多元模式,确保耕地有人种、有人管、不撂荒,并同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10%。
1. 探索“集体统种统管+复合种植”模式。由村集体直接流转撂荒地,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管理,因地制宜发展粮经、粮饲、粮油等复合种植模式。高寺镇燕子村村集体采用机械化方式整治撂荒地200多亩,集中流转分散承包地、撂荒地等,发展粮桑等套种模式,不仅村集体实现增收5万元,而且通过股份分红、就业务工等方式,而且还带动农民每年户均增收1200元以上。
2. 探索“集体整合资源+合作经营”模式。村集体负责整合撂荒地、盘活闲置资产、对接政策资源,通过股份合作、委托经营、土地租赁等方式,引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村集体获取稳定的租金、分红或管理费等收益。良安镇五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整治后的100亩土地,集中租给经营业主,发展特色种植,年均获得租金2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持续增收。
3. 探索“集体参与协调+托管服务”模式。村集体通过投资购置农机具、提供闲置场地、开展居间协调等方式,主动联合社会化服务企业,参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户提供“全程托管 +半程托管”选项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农资统购、农机耕作、病虫统防到粮食收割等全环节。蟠龙镇秦蔡沟村通过与3家社会化服务企业合作,提供代耕代种服务,集成高产栽培技术措施,亩产提高20%以上。
二、乐至县构建撂荒地整治利用长效机制的经验启示
乐至县的一系列探索实现了撂荒地整治利用、粮食增产增收、集体经济壮大等多重效益,为其他地区特别是丘陵地区提供了以下启示:
(一)推动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须强化村集体主导式参与
乐至县探索由村集体参与撂荒地整治利用的调查摸底、意愿搜集、流转协调、复耕利用等,并将村集体作为推进撂荒地整治的重要载体。乐至县的经验表明,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须强化村集体的主导式、全环节参与,推动村集体参与事前环节的复耕意愿动员、整治策略制定等,参与事中环节的复耕地流转协调、生产设施完善,参与整治后的复耕地利用、生产性服务供给等。
(二)推动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须推进多层次协同整合
乐至县推动各部门间高效协同、县乡村一体发力,并在尊重村集体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推动村集体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优势互补、紧密联结的合作机制。乐至县的经验表明,推动撂荒地整治需在组织推进上密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还需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形成村集体负责服务协调、合作社负责生产经营、龙头企业负责品牌销售等多元主体的分工协作格局。
(三)推动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须创新多元化支持政策
乐至县积极推动各类资金项目整合,探索集体经济带头人专项激励基金、撂荒地整治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等,从而实现了撂荒地持续复耕利用、村集体经济发展。乐至县的经验表明,单一的补贴政策难以奏效,各地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需构建涵盖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激励、服务支撑、要素保障等多维度、精准化的政策支持体系,为村集体主导的撂荒地整治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文/郭晓鸣 张耀文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张明英 乐至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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