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扬州应急管理,对原平台表示感谢!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或删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紧盯薄弱环节、重点风险、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现集中向社会曝光3起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各企业切实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高邮市某渔药经营部未经许可经营危化品
2025年9月9日,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关于江苏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发现异常情况的企业进行核查时发现,该经营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漂白粉(《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621)经营。
该经营部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高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7722.77元,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仪征市翁某某非法经营柴油
2025年9月15日,仪征市应急管理局接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对翁某某未经许可经营危化品(柴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翁某某驾驶柴油运输车在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销售柴油。
涉案人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江都区帅某非法经营柴油
2025年9月6日,江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会同浦头所,在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环镇西路路边,现场查获正在非法销售柴油的嫌疑人帅国华(男,71岁,浦头镇引江新村井东组人),现场查扣柴油200余升。
涉案人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已被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涉案车辆、油品及加油设备已被暂扣,相关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