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达本人的观点:
交通违法、违章与车辆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是两个完全不同范筹的讨论话题,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违法、违章事实的存在而免除车辆本身存在的安全性、可靠性隐患,更不能因此免除车辆生产者的责任。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小米汽车两次事故的相同点、与电动力电池有关的国家标准、与车门有关的国家标准,最后冒昧地给小米汽车和雷军提了几点小小的建议。
2025年10月13日凌晨时分,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一辆小米SU7碰撞前车后越过中央绿化带并起火燃烧,驾驶员不幸遇难。
网上流传的一段救援视频。
看到这起事故,笔者不禁想起今年3月份小米SU7的另一起事故。
2025年3月29日,德上高速公路,一辆小米SU7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后爆燃,车内共有三名女孩,其中两名女孩当场死亡,另外一名女孩被人从窗户拉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的经过很多媒体都有报道,本文不再重复。
从交通法规角度,两起事故最终的定性由交管部门进行,老头无从置喙。
不难看到,这两起事故中,有两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共同点:
一是汽车很快燃烧,二是车门打不开。
2025年3月29日事故后,“杭州网”2025年4月2日文章《小米SU7车祸爆燃三名女生遇难,留下三个疑问》中,提出了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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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的三个问题是:事故前2秒才发出接管提醒,智驾是否可信任? 电车碰撞后烧得特别快?车门为何打不开?
第一个问题,貌似所有车企都已经得到了整改,把广告宣传中的“自动驾驶”改了“智能辅助驾驶”。
在老头的印象中,后两个问题“电车碰撞后烧得特别快?车门为何打不开?”,至今没有得到小米公司等车企的正面回应。
在成都刚刚发生的这起事故中,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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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的视频标题为“成都小米SU7碰撞起火,救援者:隐藏式门把手已打开,但拉不动”,援引了一个救援者吴先生的话。
救援者吴先生称,隐藏式门把手已打开,但拉不动车门。众人破窗后,发现驾驶员身上还有安全带,火势太快无法将其拉出。
从这两起车祸事故可以看出,有两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一是汽车很快燃烧,二是车门打不开。
有评测博主发文,小米SU7的门把手的确没有机械结构。
关于小米SU7的电池安全性问题,网络中流传着雷军的这样一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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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门把手的问题,有专业文章这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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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车声称,所有车型电池包均坚持超高标准开发,小米 SU7、小米 SU7 Ultra、小米 YU7 电池均达成 2025 年电池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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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信息在网络可以从多家媒体查询到,比如“凤凰网”、“新闻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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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2025年10月1日,“快科技”还有文章《小米:YU7电池包有三重防护 CTB让电池热失控不传到乘员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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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查询,以下是有关电动汽车电池的国标资料。
虽然小米汽车号称“达成2025年电池新国标”,毕竟这个国标尚未正式实施。
2025年电池新国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也称为2025年电池新国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重点强化电池安全标准,新增多项测试要求,包括热扩散测试——电池热失控后需做到“不起火、不爆炸”,烟气不得危害车内人员。其中,新增测试项包括底部撞击测试、快充循环测试。
目前正在实施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批准发布,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提醒注意: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现行有效。
其中:
GB/T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中对动力电池的要求包括,电池包需具备热管理功能,防止电池过热引发火灾;有短路保护、防过充/过放保护措施,确保电池在各种工况下安全运行;需满足GB/ 38031-2020的要求,在火灾、高温、冲击、浸水等极端情况下保持热稳定性。
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中对于电池的要求包括,电动客车确保在碰撞时电池不会受到严重损坏,避免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当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时,电池系统需在一定时间内(如5分钟)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的具体要求是,“电池系统发生热失控后,为乘员提供至少5分钟逃生时间”;另外还要求,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挤压、振动等试验项目,确保电池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受到机械力作用时不会发生损坏,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PS:据目击者描述,车辆“瞬间起火爆炸,火势蔓延极快”,如最终鉴定热失控到明火用时远小于5分钟,已经构成了不达标。
通过网络查询,以下是有关电动汽车门把手的国标资料。
最新要求:
今年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对《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个新的《要求》中,禁止了全隐藏式车外门把手设计,并要求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配置机械释放功能,并确保操作空间不小于60mm*20mm*25mm,以提升事故救援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标准建议于2027年1月1日实施。现存的包含隐藏式车外门把手设计和未配置机械释放功能的车辆应该如何处置,尚未有定论。
与电动汽车门把手有关的现行国标有:
GB/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T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提醒注意:上述强制/推荐性国家标准目前现行有效。
另有GB/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已公布,尚未正式实施。
GB/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中对于碰撞实验后的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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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特别提醒的是,5.10款明确规定,“在碰撞试验过程中的碰撞试验后30min内,车辆不应起火(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规定:碰撞试验速度为50km±1km,当速度高于该数值时,试验结果有效。
该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对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简单总结如下:
GB/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试验要求:以50 km/h时速进行100%正面刚性壁碰撞。
车门状态:碰撞后车门应保持关闭但处于非锁止状态,且每排座椅对应的车门至少有一个可正常开启(无需工具)。
特殊条款:若车辆配备自动落锁功能,碰撞过程中必须自动解锁。
GB/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试验要求:以50 km/h时速进行侧面碰撞。
车门状态:碰撞后车门需解锁,且至少有一个车门可开启(无需工具)。
GB∕T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该标准于2022年3月1正式实施,虽然标准中没有与车门相关的条款,但是规定电动汽车碰撞后必须满足GB/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两个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简单总结,结合国际标准,现行标准中对于车身结构基本的安全要求是,必须确保碰撞后,车身的变形不会阻碍车门的机械打开。
附:汽车之家网站总结的关于车辆碰撞后车门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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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头冒昧向小米汽车和雷军提出以下建议:
●在规定时间小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事故初始报告》,封存同批次门把手、锁机、线束、小电瓶等实物,并允许第三方鉴定机构同步取证。
●参照今年3月铜陵事故律师团做法,设立2亿元额度的“专项身故垫付基金”,在尸检报告出具当日即向家属预付120万元丧葬、抚恤费用,减轻舆论压力。
●主动召回与免费改造。
召回范围:与事故车同款的隐藏式门把手全部车型。
技术改造:
–在门护板内侧增加红色机械拉环,断电仍可开启;
–外部把手增加“碰撞后强制弹出”超级电容备份电源,保证 30s内可二次弹出;
–OTA升级解锁逻辑:气囊点爆信号发出后1s内强制解锁所有车门;
–电池包加装“向下排爆+阻燃毡”组合,延缓热失控蔓延至乘员舱。
●根据即将出台的新国标,重新评估和设计车门开启系统,确保其具备可靠的机械冗余机制。同时,持续提升电池包的安全防护等级和碰撞稳定性。
●信息公开与风险警示。
官网、车机、APP 同步推送《碰撞后应急开门操作》短视频;对未召回车辆实行远程监测,一旦检测到碰撞信号即向车主手机发送“手动拉环开门”提示。
●持续监管报告
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直至同型号车辆100%完成整改且连续6个月零投诉,方可申请关闭召回。
最后说几句,网传小米公司拥有强大的法务团队,老头之前与小米有关的廖廖几篇文章已全部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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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能活多长,亦未可知。
网络上有个段子:初见雷军,人老实,话不多;再见雷军,人老,实话不多。
如此调侃雷总,回头想想雷军这几年的演讲,也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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