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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规律论
盖闻世事虽繁,其理可循;人情虽杂,其道可察。今以二十二例为鉴,试论人性规律与社会认知之要义。
夫资源汇聚,必亲其亲。观古今望族,莫不倚血脉为纽带,此非独利之所趋,实信义成本使然也。昔有管鲍分金之谊,今见家族企业之盛,皆明此理。
至若同居久则婚约弛,此情之变也。礼云:"非婚而同寝,其情易泄。"今人同居三载而婚意渐消,恰似茶久泡则味淡,此自然之理也。
家室之政,女主其情。妇人愠则满室寒,悦则满堂春。昔孟母三迁,定儒家之基;乐羊子妻,断机杼而励夫。女子之性情,实为家道兴衰之枢机。
观社交之界,层类分明。月入五千者难与五万者同语,非势利也,实见识阅历之殊也。昔陈涉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此之谓乎。
然规律非铁律,时有例外。昔晏子身矮而佐齐景公成霸业,张仪舌辩而破合纵之局。故智者察势,愚者守规。
尤须明者,识规律所以破规律也。如密语易泄,当慎言之;似利益易争,宜明约之。管仲治齐,设盐铁之制;商君变法,立赏罚之章。皆因势利导,以制度约人性。
昔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又云:"不逆诈,不亿不信。"此言人性本同,然可教化;察规律而不臆断,此中庸之道也。
今观二十二例,可知社会运行确有常道。然识道非终点,乃起点也。范仲淹设义庄济族,曾国藩立家规训子,皆在认识规律之上,力求超越规律。
故曰:明规律者智,善用者圣。愿世人既知人性之常,更求超越之道,如此则个体可臻完善,社会可望和谐。此乃研究人性规律之终极意义也。
跋:此文以古鉴今,既承先贤之智,又观当世之变。规律如舟,可渡人亦可溺人,要在善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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