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文梦香 杨齐鑫
“当初就想赚点快钱,没想到后果有多么严重!”因贩卖“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被告人周某忏悔地说道。9月30日,经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等5名被告人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10月21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深夜的襄阳街头,货车悄然停在隐蔽角落,周某、郝某等3人正慌忙卸运一箱箱罐装物品——这些看似普通的瓶子里,装的正是被明令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笑气”。牵头者周某,曾因贩卖“笑气”入狱,其出狱后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抱着“赚快钱”的念头重操旧业。
2024年8月,周某通过网上聊天软件联系上家,一次性购入300瓶“笑气”,又找来了郝某帮忙运货。2024年9月,赵某也被利益诱惑加入,三人很快明确分工:周某负责统筹联络、分配任务,郝某负责跨区域拉货,周某与赵某共同接货,赵某同时还负责送货。
在利益的驱使下,这条“笑气”非法销售链条进一步延伸。张某、陈某得知周某有“货源”后,立即找上门大批量购入“笑气”,通过加价零售牟取暴利——陈某负责对接周某拿货,张某则专门收钱并送货,一个包含“进货—运输—分销—零售”的“笑气”贩卖黑色产业链就此形成。然而,他们自以为隐蔽的操作,早已被公安机关掌握,今年1月,周某等人在卸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4月该案被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联合侦查机关重点提审,逐步编织起严密的证据链。最终,5名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025年7月,高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025年9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笑气”具有成瘾性,长期或大剂量使用会出现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症状,产生致幻、视听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时危及生命。“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生产、运输、销售均需取得专项许可证,未经许可的任何经营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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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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