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重结构是建筑安全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业主及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为追求空间利用率擅自破坏承重结构,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埋下严重安全隐患。近期,闵行区古美路街道、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先后查处两起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案件,涉事业主均被依法处罚。现将这两件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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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损坏
【案件情况】
2025年2月20日,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区502室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现象。执法队员会同小区物业和房屋检测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检查,现场发现卫生间内有两处承重结构疑似被破坏。2月28日,房屋检测部门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这两处均为房屋承重构件。执法队员对业主开具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3月24日,执法队员上门复查,确认两处受损承重墙体已按要求完成修复,业主同步提供了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承重结构恢复报告》,报告显示修复后的承重结构符合标准。
【处理结果】
业主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对业主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
【案件启示】
房屋装修是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但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承重墙是建筑的“生命骨架”,一旦受损将严重威胁整体结构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依法严处。广大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杜绝违规装修行为,才能真正守护好自己与他人的平安家园。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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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一楼楼层板
【案件情况】
2025年7月22日,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区一处房屋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情况。执法队员会同小区物业上门检查,现场发现一楼书房内有一处承重结构疑似被破坏。后经房屋检测部门上门检测,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显示该处为房屋承重构件。执法队员对业主开具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9月15日,执法队员上门复查,经现场核验,被损坏的承重结构已完成修复,业主提交的《承重结构恢复报告》显示修复结果符合安全要求,房屋承重功能恢复正常。
【处理结果】
业主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对业主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案件启示】
承重结构指的不只是承重墙,所有具有承重功能的结构都不可损坏,一旦损坏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查严处。广大装修业主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强制整改并承担高额罚款,得不偿失。
法条依据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姚怡莹
供稿:区城管执法局
初审:岳顺顺
复审:方雨斌
终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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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今日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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