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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恋爱同居时,父母往往为了“成全”孩子的感情,出钱买房买车。但感情没走到最后,分手了,问题来了:
这车是我爸妈出的钱,写我名字,凭什么要分? 我们一起用的车,我也出了养护费,能不能要一半? 是他爸妈给我们买的车,现在说是“只给他”,合理吗?
今天就来讲清楚:同居期间父母出资买车,分手后怎么分?归谁?怎么判?
结论先行:分手后车归谁,关键看三件事
判断核心
举例
处理规则
是否有明确约定
父母明确表示“只给我女儿”
按约定处理,不分割
赠与对象是否明确
父母说“你们好好过日子”
默认是赠与双方,要分割
车辆登记在谁名下
登记在你名下
若无反证,归你所有
一、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九条,法院处理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纠纷时遵循:
“约定优先,无法约定则看出资来源、用途和财产登记情况。”
明确约定 = 谁的就是谁的
没约定 = 看是谁出的钱、车登记在谁名下、怎么使用的
父母的钱 = 看是送给自己孩子,还是“送给你们俩”
二、分情况分析:3种常见情形+1个重点案例情形一: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孩子,车也写TA名下
结论:车归TA,不分割
比如女方父母全额出资买车,并在聊天记录中说:“车给我女儿买的,写她名字。”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
此种情况,男方无权分割,车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情形二:父母未说明是给谁的,车辆登记在双方名下
结论:法院认定是对双方的赠与,应分割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车,但写的是两人名字,也没有说明只给男方。
这种情况,法院通常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车为按份共有。
若父母想主张“借款”,需提供借条、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据,否则不支持。
情形三:双方父母各出一部分,车写一方或双方名字
结论:按出资比例分割,登记人仅为参考
哪怕车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能证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法院仍会突破“名下登记”认定车为共有财产。
补充说明:
- 若出资比例不一致,也应按比例分割;
- 若一方无法提供出资证据,则可能视为单方财产。
情况:男方父母支付12万元购车款,车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无书面说明是送给男方个人。 结果:法院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判定该车属双方按份共有,按父母出资和共同生活情况酌情分割。三、还要考虑这些细节:决定归属的“加分项”或“风险点”
要素
是否影响结论?
车辆使用情况
有影响
谁长期使用、谁保养,法院会参考
共同还贷/养护费用
有影响
若一方承担较多,可能主张补偿
登记情况
有影响
车辆登记人不是最终归属决定因素,但是重要参考
父母赠与意图
关键因素
是否能证明“只给某一方”决定归属关键
同居时间长短
次要影响
同居时间越长,主张共有越有利
四、律师建议:怎么做才不吃亏?如果你是出资方(父母):
- 明确写清是“赠与给谁”,最好写书面协议或转账备注;
- 若是借款,要签署正规《借款合同》、保留转账记录;
- 收集证据:包括购车协议、转账记录、共同承担费用记录;
- 同居期间对车辆的日常使用(油费、维修、保险)也是分割考量因素;
分手后车归谁,关键看三点:
- 车是谁名下的?
写你一个人,就是你的;
写两个人名字,那你们都有份。
- 谁出的钱?
是你爸妈出钱,那是送给你的,别人才没权分;
是两家人都出的钱,那就要按比例来算。
- 有没有证据?
聊天记录、转账备注、购车协议,这些证据越多,越有利于维护你的权益。
结语
同居买车,分手时车归谁?
说到底就是法律+证据的事。
别以为写你名字就是你的,也别以为别人家出的钱你就没资格分——法院看的是谁出钱、有没有约定、车怎么登记、用在哪儿。
建议大家在同居期间涉及大额财产购置(如买车、买房)时,签个《共同财产约定协议》、保留转账记录、写清楚用途和归属,哪怕日后不在一起,也能少点纷争。
如你正面临类似问题,可进一步提供具体情况,我可协助你判断车是否应归你、是否能主张分割、怎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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