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妈,山外面的人,都长得和我们一样吗?”。
狗蛋的声音沾着夜里的湿气,像虫子在爬。
林薇薇看着窗户纸上那个被指头捅破的洞,洞外面的月亮,白得像一块陈年的骨头。
“不一样”。
她说,声音轻得能被风吹走。
“他们走路,脚下是没有声音的,像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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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的灯,像两只巨大的、红蓝相间的独眼,把这个贫瘠的土院子照得如同白昼。
光线一跳一跳的,把所有人的脸都切割得支离破碎。
林薇薇的母亲扑上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一股城市里才会有的香皂味儿,那味道像一根针,猛地扎进了林薇薇十年来的记忆里。
她浑身一颤,像是被烫了一下。
“薇薇,我的薇薇,妈终于找到你了!”。
母亲的哭声尖利而滚烫,砸在林薇薇的耳膜上,让她觉得有点恶心。
十年了,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安静,习惯了只有风声、鸡叫和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这种带着巨大悲恸的、文明世界的声音,让她感到陌生和不适。
林父站在一旁,一个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此刻也涕泪横流,嘴唇哆嗦着,一遍遍地喊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他想去拉女儿的手,却又在碰到她那粗糙得像树皮一样的皮肤时,猛地缩了回去,仿佛那不是他女儿的手,而是一块烙铁。
一个年轻的男人举着手机,镜头的光亮得刺眼。
是弟弟林诚。
他长大了,长成了她记忆中父亲年轻时的样子,只是那双眼睛里,没有父亲的温和,只有一团燃烧的火焰。
十年,把一个跟在她身后要糖吃的小男孩,烧成了一个满身棱角的男人。
警察们在院子里拉起了警戒线,几个村民被按在墙角,王大壮,那个名义上是她丈夫的男人,正被两个警察死死地反扭着胳膊。
他脸上的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着,朝着她这边嘶吼:“林薇薇!你这个贱货!老子花了钱的!你敢走!你敢走老子就打断你的腿!”。
他的声音像是破锣,每一个字都带着山里特有的蛮横和腥味。
王大壮的母亲,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女人,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野猫,冲上来就要抓挠林薇薇的母亲,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哪来的野女人!抢我家人!我孙子也是你们能带走的?天杀的!”。
场面乱成一锅煮沸的粥。
林薇薇站在混乱的中心,像一尊泥塑的神像,面无表情。
她的头发枯黄,随意地挽在脑后,几缕不听话的发丝黏在汗湿的额头上。
她的脸颊深陷,颧骨高耸,皮肤是常年日晒和风吹后留下的暗沉颜色。
只有那双眼睛,黑得像两口深不见底的枯井,任凭周围的声浪如何翻滚,也激不起半点波澜。
她的儿子,狗蛋,不,是王念,死死地抓着她的衣角。
他九岁了,瘦得像根豆芽菜,一双眼睛却遗传了她的,又大又黑,此刻里面盛满了惊恐和迷茫。
他看看这边痛哭流涕的外公外婆,又看看那边像野兽一样咆哮的父亲和奶奶,小小的身子抖得像风中的一片叶子。
一个警察同志走过来,语气尽量放得温和:“林薇薇同志,没事了,我们现在就带你和孩子回家”。
回家。
多么遥远的一个词。
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
林薇薇的母亲也拉着她,哭着说:“对,薇薇,我们回家,我们回家,离开这个鬼地方!”。
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迟到了十年的、苦尽甘甘来的团圆。
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迫不及待地带着儿子,逃离这个吞噬了她十年青春的地狱。
弟弟林诚的手机镜头,正对着她,准备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然而,林薇薇却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动作。
她轻轻地,但却异常坚定地,挣脱了母亲的手。
那双空洞了许久的眼睛,第一次有了焦点。
她抬起手,没有指向别处,而是指向了自己身边,那个紧紧抓着她、她唯一的亲生骨肉。
她的嘴唇动了动,十年没怎么说过普通话的声带,发出了如同砂纸摩擦般的声音。
她对着警察,对着她的家人,一字一句,清晰地,用带着浓重方言的腔调说:“把他留下吧!”。
“我不想带他走”。
一瞬间,整个院子,连同那红蓝交替的警灯,都仿佛凝固了。
风停了。
哭声停了。
叫骂声也停了。
时间像一块被砸碎的玻璃,碎片扎在每个人的心脏上。
林母的脸瞬间褪去了血色,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记耳光,踉跄着后退了一步,嘴唇翕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林父的眼镜滑到了鼻尖,他震惊地看着女儿,仿佛在看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陌生恶鬼。
弟弟林诚举着手机的手僵在了半空,镜头剧烈地晃动了一下,他眼中的火焰,被一盆巨大的冰水当头浇灭,只剩下愕然和不可置信的青烟。
而被反扭着的王大壮,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狰狞而得意的狂笑:“哈哈哈哈!听见没!听见没!她自己不走的!她离不开我!离不开这个家!她是老子的女人!”。
那些被控制住的村民,也纷纷交头接耳,眼神里充满了鄙夷和“果然如此”的了然。
“就说嘛,待了十年,娃都生了,心早就是这山里的人了”。
“城里来的又怎么样,还不是被咱大壮给收拾服帖了”。
“你看她那样子,跟个傻子一样,早把外面忘干净了”。
舆论像潮水一样涌来,每一句都像石头,砸向林薇薇和她同样震惊的家人。
警察们也面面相觑,处理过那么多起被拐妇女解救案,他们见过寻死觅活的,见过麻木不仁的,却从未见过一个母亲,在重获自由的这一刻,亲口说出,要抛弃自己的孩子。
这不合常理。
这简直是疯了。
十年前的那个下午,阳光也是这样好。
好得像一块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涂满了蜜糖的面包。
十七岁的林薇薇背着画板,从美术培训班里出来,空气里都是青草和冰淇淋的味道。
她的前途,也像那块蜜糖面包一样,金黄,滚烫,充满了诱人的香气。
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妇人拦住了她,手里拿着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满脸焦急地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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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脸,布满了沟壑,像一张揉皱了的牛皮纸。
林薇薇的善良,就像她画板上的颜料一样,纯粹而鲜明。
她耐心地给老人指路,看老人还是一脸迷糊,干脆说:“我带您过去吧,反正也不远”。
老人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感激,递给她一瓶拧开了盖子的矿泉水:“好孩子,真是好孩子,喝口水吧,天热”。
那水,是甜的。
甜得发腻。
然后,阳光就碎了。
世界变成了一个不断旋转的、黑暗的万花筒。
等她再次醒来,已经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鼻子闻到的,不再是城市的香皂味和青草味,而是一股浓重的、混合着霉味、烟火味和牲口味的恶臭。
身下是坚硬冰冷的土炕,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沾满了不明污渍的破旧被褥。
一盏昏黄的灯泡,像一颗长了白内障的眼球,悬在屋顶。
一个高大的、黑影一样的男人蹲在她面前,咧着嘴笑,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
“醒了?”。
男人的声音粗嘎,像钝刀子在刮骨头,“醒了就好,以后,你就是俺的婆娘了”。
这就是王大壮。
林薇薇的尖叫还没冲出喉咙,就被一只粗糙的、蒲扇一样的大手死死捂住了嘴。
她开始了激烈的反抗。
她不吃饭,不喝水,用尽一切力气去砸那扇被木板钉死的窗户。
她用最恶毒的语言去咒骂王大壮和那个把她骗来的老妇人——后来她才知道,那是王大壮的母亲。
她以为,她的刚烈,她的不屈,可以为自己争来一线生机。
但她错了。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文明世界的规则,就像一张废纸。
这里信奉的,是拳头。
她的反抗,换来的是一顿又一顿的毒打。
王大壮的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她的身上,她引以为傲的、纤细的、能画出世界上最美风景的手指,被他一根根地踩在脚下。
“叫!你再叫!老子花了一万块钱买的!就是一头猪,也该哼哼两声了!”。
王家老母则端着一碗猪食一样的饭菜,站在门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她,嘴里念叨着:“不知好歹的骚货,我们大壮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还敢寻死觅活,死了也得给俺家生了崽再死!”。
疼痛和饥饿,像两条毒蛇,啃噬着她的意志。
她绝望了。
她也想过死。
她偷偷藏了一块打碎的碗片,在夜里,对着自己的手腕划下去。
但她被发现了。
王大壮用一根粗麻绳,像捆牲口一样,把她捆在床腿上。
他看着她手腕上渗出的血,眼睛里没有丝毫怜悯,反而燃烧着一种兴奋的、野兽般的光芒。
“想死?没那么容易!”。
他撕开了她的衣服。
那天晚上,林薇薇感觉自己真的死了。
她的灵魂飘到了屋顶上,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在她身上发泄着兽欲,看着自己像一条濒死的鱼,无力地拍打着绝望的岸。
从那以后,她不再反抗了。
她像一个被抽走了所有零件的木偶,麻木地活着。
吃饭,睡觉,承受王大壮夜复一夜的蹂躏。
她的眼睛,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得像一口枯井。
直到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消息,像一道惊雷,把她那具行尸走肉般的躯壳,劈得粉碎。
她再一次陷入了疯狂。
她要去打掉这个孩子,这个罪恶的、不该来到世界上的孽种。
她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肚子,她从土炕上往下跳。
但是,王家老母像个狱卒一样,寸步不离地看着她。
“你敢动我孙子一根汗毛,我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王大壮也威胁她,如果孩子没了,他就去城里,把他知道的、她家的地址,告诉道上的兄弟,让他们一家都不得安宁。
林薇薇彻底被击垮了。
她像一头被圈养的母兽,被迫孕育着一个她不想要的孩子。
十月怀胎,她感觉自己肚子里怀的不是一个生命,而是一个越来越沉重的、会呼吸的肿瘤。
分娩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山里的土屋子漏着雨,接生婆的手又冷又脏。
她在撕心裂肺的疼痛中,生下了一个男孩。
当接生婆把那个皱巴巴的、像小老头一样的婴儿抱到她面前时,她看都没看一眼。
她恨他。
恨这个孩子,是他,让她彻底失去了逃跑的可能。
是他,像一道无形的枷锁,把她和这个地狱,永远地锁在了一起。
王大壮和王家老母却欣喜若狂。
“俺有后了!老王家有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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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壮抱着孩子,像抱着一个稀世珍宝。
王家老母更是把孩子抢过去,嘴里念叨着:“我的大孙子哟,奶奶的乖孙孙!”。
他们给他取名叫“狗蛋”。
山里人的逻辑,名字越贱,越好养活。
林薇薇躺在炕上,听着外面的欢声笑语,听着他们讨论着这个她用半条命换来的孩子,她的心,比外面的雨还要冷。
她又开始绝食。
她想,就这样死了算了,带着这个她不愿承认的孩子,一起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
孩子饿得哇哇大哭,哭声微弱得像小猫。
王家老母端来一碗米汤,用勺子撬开孩子的嘴,却怎么也喂不进去。
“这个骚货!自己不吃奶,也不让娃吃!是想饿死我孙子啊!”。
老女人骂骂咧咧地把孩子扔到了林薇薇的身边。
“你自己看着办!你要是敢让他饿死,我就把你扒光了吊在村口!”。
孩子的小脸憋得通红,哭声越来越弱。
林薇薇始终闭着眼睛,不去看他。
直到,那只软软的、小小的手,本能地、胡乱地挥舞着,触碰到了她的脸颊。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触感啊。
温暖的,柔软的,带着初生婴儿特有的奶香味。
那一瞬间,林薇薇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啄了一下。
她僵硬地转过头,第一次,正眼看向这个她痛恨的孩子。
孩子还在哭,眼角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
他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
然后,他仿佛感觉到了母亲的注视,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清澈得像山里的泉水,黑得像夜空的星辰。
那双眼睛里,没有罪恶,没有仇恨,只有对这个世界的全然的、无辜的依赖。
那一刻,林薇薇积攒了许久的、如冰山般的恨意,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轰然倒塌。
她哭了。
压抑了近一年的眼泪,像决堤的洪水,汹涌而出。
这不是她的仇人。
这是她的孩子。
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她血脉相连的人。
她不能死。
如果她死了,这个孩子,这个流着她一半血液的孩子,就会在这个吃人的地方,长成另一个王大壮。
她要活下去。
为了他。
她颤抖着,解开了自己的衣衫,将那个小小的、温暖的身体,拥入了怀中。
儿子,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成了她无法逃脱的、最甜蜜的枷锁。
03村里不止她一个被拐来的女人。
春花嫂就是其中一个。
春花嫂比她早来两年,听说也是城里人,读过书。
她和林薇薇不一样,她从未放弃过反抗和逃跑。
林薇薇刚来的时候,春花嫂是村里唯一一个会偷偷给她塞一个热乎乎的红薯,用眼神鼓励她的人。
她跑过三次。
第一次,被抓回来,打断了一条腿。
第二次,跑到了镇上,还没来得及报警,就被她那个“丈夫”和几个村民给抓了回来,头发被剃光,用铁链锁在了猪圈里。
第三次,她跑得最远,听说已经联系上了家人。
但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
那一次,村里的男人们,都喝了酒。
他们把春花嫂拖到村口的打谷场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像对待一个不属于人的物件一样,折磨她。
那晚的惨叫声,林薇薇堵着耳朵都能听见。
第二天,春花嫂就“病死”了。
村里人说她福薄,受不起山里的日子。
她的“丈夫”连一口薄皮棺材都舍不得给,用一张破草席卷了,就埋在了后山的乱葬岗。
林薇薇躲在门后,亲眼看到了那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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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春花嫂的“丈夫”脸上没有一丝悲伤,只有一种泄愤后的快感。
她看到围观的村民,脸上挂着麻木的、看客般的笑容。
那一刻,林薇薇彻底明白了。
在这个地方,单纯的逃跑,是死路一条。
就算她侥幸跑了出去,王大壮和这个村子,会继续存在,他们会再花钱,买来下一个“林薇薇”,下一个“春花嫂”。
她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她要走,就要带着这个罪恶的村庄,一起下地狱。
从那天起,林薇薇变了。
她不再沉默,不再对抗。
她开始学着说这里的方言,开始学着做粗重的农活。
她甚至开始对王大壮笑。
那笑,像一张画皮,紧紧地贴在她的脸上。
王大壮很高兴。
他以为,这个城里来的大学生,终于被他驯服了。
他喝了酒,会跟她吹嘘,说自己有多大本事,能把这么一个烈马一样的女人收拾得服服帖帖。
王家老母也渐渐对她放下了戒心。
看她把狗蛋带得好,把家里收拾得还算干净,便不再整日地盯着她,允许她在村子里走动了。
林薇薇用她的“顺从”,换来了一丝宝贵的自由。
她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像一头潜伏在暗处的猎豹,默默地收起所有的爪牙,只为了等待那致命一击的时刻。
她的脑子,是她唯一的武器。
她把这个村子,当成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
她记下了村里每一户人家的构成。
谁家的媳妇,是和她一样,口音带着外地腔的。
谁家的男人,会在喝醉了酒之后,吹嘘自己当年花了多少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婆娘。
她用耳朵听,用眼睛看,把所有碎片化的信息,都储存在脑子里。
她对狗蛋的教育,从他会说话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她从不叫他“狗蛋”。
她一遍又一遍,用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告诉他:“你叫王念,念想的念”。
“妈妈对你的念想,就是有一天,能带你走出这座大山”。
她没有纸,没有笔。
她就用树枝在地上写字,用草木灰在猪圈的墙上画画。
她教他背唐诗,教他做简单的算术。
她给他讲山外面的世界。
“山外面有很高很高的房子,叫高楼大厦,比我们村最高的树还要高”。
“山外面有会跑的铁盒子,叫汽车,比村里最快的狗跑得还快”。
“山外面,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女人也可以读书,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不会被人当成牲口一样买卖”。
王念似懂非懂地听着,那双酷似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母亲给他描述的那个世界,像一个遥远而美丽的童话。
他也成了母亲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
林薇薇知道,她的记忆是有限的,而且随时可能因为一次毒打而变得模糊。
她需要一个载体,来记录这一切。
她盯上了猪圈墙角一块松动的砖头。
她把母亲在失踪前送给她的一条丝巾,撕成了布条。
她想起小时候,母亲为了培养她的艺术兴趣,教过她一种速记符号,用来快速记录绘画灵感。
那种符号,只有她们母女俩看得懂。
于是,在每一个看似平常的午后,她借着去猪圈喂猪的名义,用烧成炭的木棍,在那块破布上,用那些秘密的符号,记录下这个村庄的罪恶。
张三家,媳妇叫小红,云贵口音,大概是五年前,花八千块买的。
李四家,媳妇是个哑巴,跑过一次,被打断了腿,现在只能在床上躺着。
春花嫂,被埋在后山那棵歪脖子树下,第三个土堆。
她还偷偷藏了一件春花嫂的遗物——那是春花嫂在被打死前,偷偷塞给她的一枚廉价的塑料发卡。
她把那枚发卡,和那块写满了罪证的破布,一起用油纸包好,塞进了那块松动的砖头后面。
十年。
整整十年。
她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被彻底同化的、麻木的山村妇女。
她用沉默和顺从,骗过了所有人。
那块藏在猪圈里的破布,就是她磨了十年的刀。
现在,刀已出鞘。
她等待的,就是今天这个时刻。
家人找到她的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村子。
王大壮一开始是恐慌的,他怕她跟着走了。
但当他看到林薇薇依旧是那副逆来顺受的、呆滞的模样时,他又放下心来。
他甚至带着几分炫耀,对村民说:“怕啥?她娃都给我生了,还能跑到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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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孩子,是拴住她的最后一根锁链。
他却不知道,孩子,早已被她磨成了最锋利的,刺向他的剑。
在警察和家人到来之前,林薇薇最后一次把王念拉到身边。
她看着他的眼睛,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说:“念念,记住妈妈跟你说的话,关键时刻,你知道该怎么做。别怕,妈妈在”。
王念重重地点了点头,那张瘦削的小脸上,是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坚定。
所以,当她说出那句“把他留下吧!我不想带他走”的时候,她的心,在滴血。
她知道,这句话,对她的父母,对她的弟弟,是多么残忍的一把刀。
但是,她别无选择。
她要的,不是一个普通的、被定义为家庭矛盾的解救。
她要的,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将整个罪恶连根拔起的清算。
她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她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她不是被同化。
她是在用自己和儿子的声誉,做一场豪赌。
赌一个真相大白。
赌一个正义昭彰。
院子里的空气,因为林薇薇那句话,凝固成了冰。
林家父母的悲恸和震惊,王大壮等人的得意和嚣张,村民们的窃窃私语,警察们的左右为难,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林诚,她的弟弟,终于从巨大的震惊中反应过来。
他通红着眼睛,像一头被激怒的幼狮,冲着林薇薇低吼:“姐!你说什么!你疯了吗!我们找了你十年!十年!你知不知道爸妈是怎么过来的!现在我们要带你走,你居然说不带孩子走?他是你儿子啊!”。
林薇薇没有看他。
她的目光,穿过所有人,像一把淬了冰的利刃,直直地钉在王大壮的脸上。
王大壮还在狂笑,那笑声里充满了胜利者的姿态。
他挑衅地看着警察,又看着林薇薇的家人,仿佛在说:看吧,这就是你们城里人,到了我这,一样得乖乖听话。
警方负责人皱着眉,正准备上前,想先安抚双方情绪,把人带离这个复杂的环境再说。
就在这时,林薇薇突然有了动作。
她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极其诡异的、冰冷的笑容。
然后,她开口了。
这一次,她用的不再是那口含混不清的方言,而是字正腔圆的、清晰无比的普通话。
每个字,都像一颗子弹,精准地射向王大壮。
“王大壮,你以为我真的会留下吗?”。
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道闪电,划破了凝滞的空气,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王大壮的笑声戛然而止,脸上的得意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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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未听过林薇薇用这种语气说话。
这十年里,她要么沉默,要么唯唯诺诺。
这种冰冷的、带着强大压迫感的气场,让他感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林薇薇没有停顿,她给了儿子王念一个事先约定好的眼神。
那是计划开始的信号。
接收到信号的王念,小小的身体里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他突然放声大哭,那哭声凄厉而响亮,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但他哭喊出来的内容,却让整个院子,再一次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