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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重庆人”先进事迹展示丨区法院姜玲:以司法为笔 绘就长江生态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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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风采,津城闪耀!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公布2025年度100名“最美重庆人”选树结果,江津区7名个人(集体)成功入选。他们来自江津区机关、学校、医院、乡村等基层一线,他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重庆城市精神,恪守江津人的厚道品格,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各行业各领域的标杆榜样,展现了新时代重庆人的良好风貌。

先进典型是一种彰显进步的力量,是一面鼓舞斗志的旗帜,是一座指引方向的灯塔。为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讲好先进典型奋进故事,充分发挥榜样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奋发向上、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即日起,区融媒体中心陆续对江津区7名“最美重庆人”先进事迹进行展示。让我们一同走进他们的故事,见证平凡中的伟大,从他们的热爱与奉献中,追随“最美”脚步,弘扬“最美”精神,汲取“最美”力量!

本期推出

“最美重庆人”

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

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姜玲事迹


姜玲,女,汉族,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渝北人,现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姜玲同志热爱法院工作,自觉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为民,扎根司法审判一线17年,近三年办理环资类案件566件,多次获评各级各类荣誉表彰。承办的“LED电子屏光污染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24批指导性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的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因办案成绩斐然,她先后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各单元横向间距小于1米,连接处用扎带捆扎牢固,两层框架要均匀夹置水游草……”在鼎锅浩产卵场,江水泛着涟漪,江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姜玲蹲在石砾岸边,对照人工鱼巢搭建标准,逐处检查细节,指尖偶尔沾到的水草汁液,是她与长江生态守护日常的印记。从破解全国首例光污染侵权案难题,到打造鱼类“江上医院”,再到推动建立人工鱼巢生态修复机制,姜玲以专业与热忱,在长江生态司法保护的赛道上奔跑了十几年。那些刻在判决书里的精准条款、留在生态修复阵地的足迹,都在诉说着一位环资法官“让长江更清澈”的初心。

人工鱼巢:为长江鱼儿筑“产房”

鼎锅浩产卵场的清晨,总是被渔业工人捆扎竹竿的簌簌声唤醒。姜玲和干警们的身影,常常出现在这片水域——他们要确保每一个人工鱼巢,都能成为长江野生鱼类安全的“产房”。“鱼卵要黏得稳,网格间距、水草密度都不能马虎。”姜玲一边帮工人调整水游草的位置,一边解释,“长江里的很多鱼,产卵时需要附着物,人工鱼巢就是为它们搭建的‘育婴房’。”2021年,重庆法院计划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姜玲主动牵头调研,最终将“人工鱼巢”确定为重要的生态司法修复措施。

为了让鱼巢既适应鱼类习性,又控制成本,她多次对接市鱼保处、林业局,邀请专家指导调整竹竿粗细、水草铺放方式。“刚开始工人觉得我们‘太较真’,但看到第二年鱼苗数量明显增加,大家都主动按标准来做了。”姜玲笑着说。如今,长江重庆段已建成10余处人工鱼巢,总面积达82800平方米,成功增殖鱼苗700余万尾。值得一提的是,姜玲推动将“建设人工鱼巢”纳入非法捕捞案件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让违法者从“破坏者”变成“修复者”。

“江上医院”:为受伤鱼儿撑起“保护伞”

秋日的油溪码头,阳光洒在“重庆收容救护中心”的船舶上,江面波光粼粼。姜玲戴着橡胶手套,正为一尾受伤的长江鲟涂抹药膏,动作轻柔得像呵护婴儿。2022年,在姜玲的推动下,江津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建成了这座鱼类“江上医院”。不同于普通收容点,这里专门设置了野化池、治疗箱——“鱼儿和人一样,环境突变会有应激反应,我们要模拟长江的水温、水流,让它们‘康复’后能顺利回归自然。”三年来,这座“江上医院”收容救护了一万余尾受伤鱼类,其中既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长江鲟,也有普通的鲤、鲫。每次放归,姜玲都会和团队一起记录:“看着它们摆着尾巴游向江心,就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了。”除了“江上医院”,姜玲还牵头打造了四面山生态修复基地、生态修复林、重庆生态司法教育基地等7个阵地。同时,针对不同地域生态环境特点、不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以及责任人的不同行为能力,积极探索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第三方治理等多样化的责任承担方式。例如,在一些涉及山林破坏的案件中,她会责令责任人进行补种复绿,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在涉及渔业资源破坏的案件中,她则会要求责任人进行增殖放流,补充渔业资源。此外,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姜玲积极助推川渝两地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川渝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她通过联合开展跨区域、流域性、系统性的增殖放流、补种复绿、人工鱼巢建设等生态修复工作,构建起“山水林”立体化的生态环境修复体系。在她的推动下,川渝两地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协作不断深化,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生态保护不是单点作战,要形成‘修复+救护+教育’的立体网络。”在她的规划里,每个阵地都有独特的功能——修复林用来改善流域植被,教育基地则向公众普及生态司法知识。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挑战、新要求,姜玲不断创新司法理念,秉承“专业化审判+恢复性司法”的思路,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注入新活力。

光污染案:为民生福祉划“安全线”

在案件办理中,姜玲知难而进,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近三年,她共办理环资类案件566件,成为同事们眼中的“办案能手”。2019年,姜玲承办了全市首例光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该案中,原告因被告的LED显示屏光污染影响生活,提起诉讼。彼时,光污染在司法实践中尚无明确的裁判标准,如何平衡居民生活需求与企业经营发展,成了案件的难点。“不能简单地判‘关’或‘不关’,要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姜玲没有急于下判决,而是带着团队做起了“调研员”:多次到小区走访,实地感受LED屏光线强度;查阅国内外数十篇文献,了解光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多次走访环保部门、照明企业,探讨合理的亮度标准和运行时间。最终,姜玲在判决书中明确:LED显示屏的亮度不得超过600坎德拉/平方米,运行时间不得晚于22时。“这个标准既参考了相关行业规范,也考虑了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姜玲说,判决后企业调整了显示屏设置,居民的生活也恢复了宁静。这份充满“温度”的判决书,让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24批指导性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刊登的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同时,姜玲还审结了全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生态修复请求得到司法刚性保护。2024年底,她参与审理的“人工鱼巢替代性修复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并作为司法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例被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十余年来,姜玲先后获得“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还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但在她看来,最珍贵的荣誉,是看到长江重庆段的水更清了、鱼更多了——“每次路过江边,听到有人说‘现在江里的鱼比以前多了’,我就觉得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好的肯定。”姜玲坦言。如今,姜玲依然在生态司法保护的路上忙碌着。“长江生态保护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她说,自己会继续以司法为笔,在长江生态画卷上,书写更多水清、岸绿、鱼欢的故事。

来源:重庆政法、重庆法治报记者 朱颂扬

编辑:傅婧 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贺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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