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为新时代律师队伍建设指明方向。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如河南试点实习律师下沉基层司法所、深圳选拔青年律师对口支援汕头法治建设,传递出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构建多元化成长通道,引导青年律师施展才华的信号。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正是这一理念的深化与实践,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聂璐律师便是该计划中的优秀代表,其在玉树的工作与成长为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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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西而行:从都市律界到高原法域的破壁之旅
2024年8月,聂璐律师告别家乡,跨越山河来到青海玉树。这里法律资源不充裕,却让他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重量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这次“走出去”是职业心态的转变,从被动等待走向主动创造。在家人理解与律所支持下,他毅然踏上向西旅程,在更广阔天地中寻找律师职业新可能。这段经历推动其专业能力成长,深化对律师职业的理解,改变生活轨迹,更让他重新认识职业意义与法治信仰。“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通过双向赋能模式,让青年律师在服务基层中提升素养、深化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解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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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为幕:在玉树大地书写法治答卷
一年时光,聂璐以法律为笔,在玉树的广袤天地间写下生动注脚。他的工作轨迹,恰似高原上的转经路,串联起法治建设的各个节点。
助力政府法治建设
在玉树州司法局履职期间,他重点参与了以下领域的工作:
玉树州司法局的灯光常伴星辉,他伏案耕耘的身影,凝结为高原法治进程中的生动注脚:
1. 参与重大决策与制度建设。独立执笔起草《玉树州“法治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玉树州关于进一步深化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若干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方案。同时,聚焦生态环境、民族宗教、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以专业力量筑牢决策科学性与合法性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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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助力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复议岗位上,他协助审核申请材料,参与案件审理及结果讨论,累计处理涉及民生保障与土地纠纷等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15起。通过专业履职,有效保障复议程序的正当性,推动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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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政府法律咨询服务。他为州政府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农牧和科技局等多个部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其中多数出具了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协助相关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纠正潜在法律风险。
4. 参与信访接待与积案化解。为州政府信访局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引导及权益维护指引服务。针对重点、复杂信访积案,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累计参与10余次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注重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从“信访”到“”信法”的观念转变。
5. 在玉树期间,受聘担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之所以接受任命,是希望转换身份理解劳动争议:过去多代理一方当事人,作为仲裁员则需保持中立、全面判断与协调;亦借此系统学习积累该领域实务经验,参与办理并成功调解8起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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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公共法律服务
深入基层一线,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他肩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
1. 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解答。在玉树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他耐心接待来访群众,累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百余次。咨询内容聚焦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不动产纠纷、抚养权等民生热点,为寻求帮助的群众依法指明维权路径。
2. 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锻炼期间,他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最大,目前已成功办结36件。凭借专业、尽责的服务,他有效维护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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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与化解工作,累计参与调解8次。通过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依法引导各方化解分歧,有效防范矛盾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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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协助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在州司法局统一组织下,他积极参与各类法律九进法治宣传活动,累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18场次,覆盖校园、寺庙、乡村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寺庙、青绿大讲堂等活动,并为当地农仲委仲裁员提供专业培训。
2.助力“法治能力提升年”目标。围绕玉树州“法治能力提升年”的核心目标,他在法治宣传中着力提升内容的针对性与覆盖面,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众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
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参与起草《玉树州“法治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的经历。起初他只当这是普通政策文件撰写,但随着方案升格为覆盖立法、司法、执法各环节的综合性工程,他的角色也从伏案工作的律师,转变为需要奔波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调者。那些日子里,他持续学习在各部门诉求间寻找平衡点,将宏大目标准确“翻译”成可落地的具体措施。这已远超熟悉的律师业务范畴,更像一堂完整的公共政策实践课。
真正让他感受到“正义”重量的是接触具体案件的过程。一桩至今萦绕心头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名乡政府女工在岗猝死,其工伤认定却在“认定—复议—再认定”的循环中辗转近三年。程序如同原地空转,直至家属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才最终解决。此事让他深刻体悟:正义的价值不仅在于实现,更在于能否及时、有温度地传递到等待它的人手中。
最考验人也最促其成长的是深入牧区的基层调解经历。玉树的婚姻家庭纠纷具有特殊性——许多藏族同胞依传统习俗组建家庭,存在特殊婚姻关系。未确权的草场、流动的牛羊使此类纠纷难以通过标准化诉讼解决,唯有依靠耐心调解。他常随法官踏入牧区,现场清点牲畜、划分牧场,通过翻译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寻找各方接纳的平衡点。这些经历不断拓宽着他对“法律”的认知:在这里,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在现实土壤中扎根生长的生活智慧。
淬炼成金:身体与专业的双重蜕变
初到玉树时,高原的缺氧与干燥让每个夜晚都格外漫长,加上举目无亲的孤独,那段时光确实艰难。但渐渐地,身体适应了环境,心态也归于平和,他学会了在寂静中与自己相处。身体的磨砺仅是表象,真正的蜕变发生在专业领域。除了起草《玉树州“法治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的经历,上个月的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样让他收获颇丰。254本案卷,他一一批阅审读,从程序规范、证据链条到法律适用,系统梳理问题。这种“反向审视”的视角,使他得以清晰把握行政执法中的常见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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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治宣传、行政复议、信访接待、担任仲裁员……这些看似琐碎的工作,都在潜移默化中拓宽着他能力的疆域。他不再仅仅从“代理案件”的单一维度理解法律,而是真切体会到它在不同场景下的鲜活运作。
这一年,同行间的交流也让他对“律师”二字有了新的体悟。最令他难忘的是与两位律师在杂多县的经历。海拔超4400米,三人皆受高原反应困扰,抵达时又因雨雪延误,法院已准备下班,建议次日阅卷。他本觉多等一日无妨,但那两位同行却异常坚持。他们带着氧气包,从书记员据理力争到庭长,半是争执半是论理,最终硬是连夜完成了阅卷。他们身上那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泼辣与执着,给他带来巨大震撼。这促使他反思自己过去偏于“佛系”的执业风格——尤其在对抗性强的案件中,这种主动“搅动”节奏、掌控话语权的劲头,往往更能有力捍卫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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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这份领悟应用于随后的一起未成年人信用卡诈骗案。当事人是一名高三学生,因一时糊涂透支近十万元用于游戏充值,涉案金额已达“数额巨大”标准,检察院建议判处实刑。初次会见时,当事人目光涣散、神情木然,家人亦几近放弃。他并未退缩,先是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使其得以重返校园参加高考。随后,他开启了长达两个月的“追款”与和解征程:一方面,“缠着”检察院专门召开两次追赃挽损会议,向多家游戏公司发起多轮繁琐的退款交涉;另一方面,反复与当事人父母及被害人沟通协调,最终筹措到部分赔款,几经斡旋艰难取得谅解书。法庭最终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处缓刑。前几天当事人传来消息,称高考成绩未达预期,决定先行打工偿还债务。虽感惋惜,但身为法律工作者,他更欣慰于法律为这名年轻人点亮了重启人生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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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与前行:带着高原的馈赠
这段经历于他而言,是一扇窗,让他跳出熟悉的城市与案卷,看见一个更广阔、更真实的中国。在这里,法治不再是抽象的概念,它是草场上的界限、是讨回血汗钱的笑容、是迷途少年重获新生的契机。这更是一场淬炼,不仅淬炼了他的体魄,更深层次地锻造了他的意志与专业能力。
因此,他想说,“走出去”的意义,从来不在于距离的远近,而在于视野的拓展与心境的敞开。当有勇气暂时“慢下来”,深入一片陌生的土地,“看天地、见众生”,最终是为了更清晰地“审视自己”。这段旅程虽不会带来直接的案源,但它所赋予的坚韧、开阔以及对法治更深沉的信仰,将成为未来职业道路上最坚实的底气与最宝贵的力量。然而,聂璐律师的故事远未结束。经过重新申请与组织的遴选推荐,他已确定将再驻留玉树一年。未来,他依然会行走在草原与街巷之间,用脚步丈量法治,以行动回报这片土地。
(责编 张丹丹 助编 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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