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嫁女,陪嫁仅三箱旧军服,穷女婿穿了五年才发现内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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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人这一辈子,怕的不是穷,是没了心气儿。出门穿的衣裳,桌上摆的饭菜,嘴里说的话,都得撑着一股劲儿。

这股劲儿,就是读书人说的风骨,乡下人讲的脸面。要是哪天,你最看重的那点风骨,被人当成鞋垫子踩在脚底下,那才真是从里到外都凉透了。

顾明远是个喝过洋墨水的读书人,他以为自个儿的骨头比谁都硬。可到头来他才晓得,他那点硬气,还不如他穿了五年的那件破棉袄,一撕就碎。

01

民国九年的北平,秋风刚起,城里头就传开了一件奇事。盘踞北方,手握重兵的傅振山大帅要嫁闺女了。他这独生女傅云舒,不是寻常的大家闺秀,是在教会学堂里头长大的新派女性,会说一口流利的洋文,能弹一手好听的钢琴,是画报上都刊登过的名媛。满城的人都抻着脖子看,想知道是哪家的王孙公子或是财阀阔少有这等福气。结果出来,所有人都傻了眼。傅大帅给闺女挑的,是城南一个破杂院里住着的穷书生,顾明远。

这顾明远,也是个留过洋的,一肚子的学问,就是祖上三代都没出过一个阔人。他靠给报纸写点豆腐块大小的文章过活,稿费时有时无,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样天上地下的两个人,怎么就凑到一块儿去了?城里头的茶馆,一连半个月说的都是这桩婚事,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把顾明远当成了个攀龙附凤的小白脸,吃软饭的。



婚事办得更是怪。大帅府那边,高朋满座,车水马龙,排场大得很。顾明远这边,冷锅冷灶,除了他和房东老太太,就没几个活人。他自个儿扯了块红布挂在门上,就算新房了。到了吉时,没有八抬大轿,没有迎亲队伍,一辆军用卡车“突突突”地开到巷子口,傅云舒自个儿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个小皮箱,就算是过门了。

紧跟着卡车来的,是傅家的陪嫁。没有黄鱼金条,没有田产地契,也没有珠宝首饰。就三口上了锁的黑漆漆大樟木箱子,死沉死沉的。傅大帅的心腹,吴副官,一个五十来岁,脸上没半点肉的男人,带着两个亲兵,把箱子抬进了院子。他当着顾明远和几个来看热闹的邻居的面,拿出钥匙,把箱子一个个打开。

箱子盖一掀开,一股子陈年的霉味混着汗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硝烟味,直往人鼻子里钻。箱子里头,没有绫罗绸缎,只有叠得跟豆腐块一样整齐的旧军服。土灰色的粗棉布,硬邦邦的,有的肩头磨得发亮,有的膝盖处还带着洗不掉的暗红印子,也不晓得是泥还是血。

顾明远的脸,在那一瞬间就白了,跟墙上刚刷的石灰一样。他觉得自个儿不是在成亲,是在受刑。周围邻居的眼神,有同情,有讥笑,有好奇,像一把把锥子,扎得他浑身疼。这是羞辱,这是傅振山那个老军阀对他最恶毒的羞辱!他这是在告诉全城的人,他顾明远就算娶了大帅的女儿,也还是个穿旧军装的穷酸。他这是在警告他,他的妻子永远是大帅府的小姐,而他顾明远,不过是傅家赏的一件旧衣裳,随时可以扔。

他站在那儿,手脚冰凉,身子僵得像块木头。他听见吴副官用他那没有起伏的调子说:“顾先生,这是大帅的一点心意。大帅说,过日子,衣食为先。这些都是实在东西,耐穿。”

实在东西?耐穿?顾明远心里头冷笑,只觉得血往上涌,喉咙口又甜又腥。

就在他快要站不住的时候,穿着一身崭新嫁衣的傅云舒从屋里走了出来。她脸上没有半分不快,平静得像院子里那口古井的水面。她走到箱子跟前,没看那些邻居,也没看脸色铁青的丈夫。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箱子里那些粗糙的军服,指尖在一颗铜纽扣上停了停,然后抬起头,对吴副官轻声说:“吴副官,替我谢谢爹爹。女儿收下了,让他老人家放心。”

她这份从容,这份镇定,在顾明远看来,是那么的刺眼。他觉得,这更证明了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大帅的女儿,习惯了她父亲那种莫名其妙的行事方式。

那一夜,新婚之夜,顾明远把自己关在小小的书房里,对着一盏油灯坐了一宿。他听着外屋傅云舒均匀的呼吸声,心里头乱成了一锅粥。后半夜,他实在忍不住,一个人跑到院子里,借着月光,把那三口沉得像灌了铅的箱子,连拖带拽地弄进了墙角的柴房。他关上柴房门,像是关住了一辈子的耻辱。他对这门亲事,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岳丈,心里头的恨意,像雨后的野草,疯狂地滋长。

02

婚后的日子,像一口熬着黄连的药罐子,又苦又长。顾明远是个有傲骨的读书人,他觉得知识分子就该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不能去攀附权贵。可他“大帅女婿”这个身份,像个甩不掉的狗皮膏药,死死地粘在他身上。他拿着自个儿写的文章去报馆投稿,那些主编见了面,客客气气,又是倒茶又是让座,可一谈到用稿,就左推右挡,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怕得罪大帅,不敢用他这个“贵婿”的稿子。他去学堂应聘教员,校长听了他的名头,皮笑肉不笑地说:“顾先生这等身份,来我们这小庙,屈才了,屈才了。”

他一次次地碰壁,一次次地被人用软钉子顶回来。他的一肚子学问,根本换不来半个窝窝头。最后,他只能靠着给一些不入流的街头小报,用笔名写点才子佳人的风流故事,换几块零碎的稿费。这对于一个曾经梦想用笔杆子唤醒民众的知识青年来说,是比贫穷更难忍受的折磨。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暴躁。

傅云舒却像是没事人一样,把所有苦都咽进了肚子里。她把那些从娘家带来的漂亮洋装和丝绸旗袍都仔细地锁进了箱子,换上了最普通的蓝布衣裤。她学着和邻居家的妇人们一样,在院子里生起煤炉,弄得满脸是灰。她学着去菜市跟小贩为了半分钱争得面红耳赤。她那双曾经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的手指,如今被冰冷的井水泡得又红又肿,还因为做针线活,被扎出一个个小针眼。

她靠着一手精湛的苏绣手艺,偷偷地接一些私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绣个扇面,给新嫁娘绣双鞋垫,换回来的几个铜板,她都攒起来,给顾明远买他爱看的书,或者是在他写稿熬夜的时候,给他煮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她从不抱怨,也从不提起娘家。她越是这样,顾明远心里头就越不是滋味。他觉得亏欠她,可这份亏欠,又常常会变成一种无能的狂怒,让他更加憎恨造成这一切的傅振山。



北平的冬天来得又早又凶。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得人骨头缝里都疼。顾明远那件单薄的长衫,早就洗得跟窗户纸一样,根本不顶用。他死要面子,宁愿在屋里冻得哆哆嗦嗦,也不开口说冷。结果,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他到底是没撑住,病倒了,发起高烧,人事不省。

傅云舒摸着他滚烫的额头,眼里噙满了泪。她咬了咬牙,转身走进了那间她也很少踏足的柴房。不一会儿,她吃力地抱出了一件厚实的旧军服棉衣。她没嫌那衣服脏,打来一盆滚烫的热水,放了半包皂角,一遍又一遍地搓洗。那衣服上的陈年污垢,把一盆清水都染成了黄褐色。她洗了三遍,又用清水投了五遍,直到那股子霉味和汗味都淡了许多。她在炉子边把衣服烤干,然后走到床边,不由分说地给顾明失披在了身上。

顾明远在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件又硬又沉的东西压在了身上。他闻到一股熟悉的、让他厌恶的味道,挣扎着想推开。可那粗糙厚实的棉布裹在身上,一股实在的暖意,就像涓涓细流一样,慢慢渗透进他冰冷的四肢百骸。他那冻得发僵的身体,终于有了一丝缓和。

从那以后,在傅云舒的坚持和操持下,柴房里那三箱子旧军服,就成了顾明远过冬的唯一依靠。他心里头一百个不情愿,一千个别扭。他觉得穿上这身衣服,就像是穿上了一身囚服,把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给牢牢地锁住了。他穿着这身他最鄙视的“军皮”,去巷子口倒尿盆,去粮店扛米。胡同里的孩子们在他身后指指点点,叫他“大兵女婿”。每一次,他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人抽了几个耳光。

可他又不得不依赖这身衣服。它的厚实,让他在一个又一个滴水成冰的寒冬里,没有病倒。他看着傅云舒把那些军服拆了,里面的旧棉花重新弹松,再缝进另一件衣服里,让她身上也暖和一些。他看着她那双灵巧的手,熟练地在那些破旧的布料上打着补丁。他心里头的滋味,又酸又涩,像没熟透的杏子。他跟傅云舒的感情,就在这种又依赖又屈辱,又感激又怨恨的复杂情绪里,慢慢地发酵,变得越来越深,也越来越沉重。

03

日子就在这不咸不淡的清苦中,滑过了两年。顾明远的命运,似乎也熬到了头。他憋着一口气,用半年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万字的关于平民教育改革的文章。文章里,他引经据典,又结合了他在国外看到的和回国后感受到的,写得鞭辟入里,振聋发聩。他没敢署真名,用了一个笔名投给了一家思想比较激进的报纸。

没想到,这篇文章一发表,就在教育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城西一所新成立的私立学堂的校长,是个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回来的实干家,他看了这篇文章,大为赞赏,四处打听作者是谁。几经周折,他竟然找到了顾明远住的这个小杂院。



那位姓周的校长,不在乎顾明远的身份,他只看重他的才华。他亲自登门,态度诚恳地邀请顾明远去他的学堂担任国文教员。顾明远看着眼前这个跟他一样有着留学背景,眼里闪着光的同龄人,他觉得自己胸口那团快要熄灭的火,又被重新点燃了。

生活终于有了转机。学堂的薪水虽然不算丰厚,但很稳定,足够他和傅云舒过上体面的生活。他终于可以扔掉那些见不得光的笔名,堂堂正正地站在讲台上,对着一群求知若渴的年轻学生,讲他想讲的东西。他觉得,他的人生,总算是回到了正轨。

拿到第一个月薪水的那天,顾明远觉得天都比往常蓝。他拉着傅云舒,去了东安市场,在最贵的布庄里,扯了两匹上等的料子。一匹天青色的杭绸,给他自己做长衫;一匹藕荷色的软缎,给傅云舒做旗袍。他看着傅云舒抚摸着那些光滑的布料时眼里的光彩,心里又酸又软。

回到家,他把新布料小心地放在桌上,然后一言不发地冲进了柴房。他要把那些象征着他过去两年屈辱和不堪的旧军服,全都清理掉。他要把它们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让那些耻辱的记忆,都变成灰,被风吹散。

他抱了一大捆破旧的衣服出来,堆在院子中央,拿出了火柴。傅云舒听到动静,从屋里追了出来,一把按住了他拿着火柴的手。

“明远,你这是做什么?”

“做什么?”顾明远的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他指着那堆破烂,声音都在发抖,“我要把这些肮脏的东西都烧了!我再也不想看见它们!”

“别烧,”傅云舒的眼睛红了,她轻声说,“明远,好歹是它们让我们没在最冷的时候挨冻。做人,不能忘本。”

“忘本?”这两个字像火星子一样,点燃了顾明远压抑了两年的怒火。他甩开傅云舒的手,大声吼道:“我忘的什么本?我忘了我是个读书人吗?我忘了我的理想和抱负了吗?我只知道,我穿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活得像条狗!难道你让我记着我当狗的日子吗?傅云舒,你别忘了,你也是受过新式教育的!你怎么就跟你那个军阀父亲一样,思想这么顽固不化!”

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如此激烈地争吵。顾明远觉得傅云舒不可理喻,她对她父亲有一种近乎愚昧的顺从。他想不通,为什么她会如此珍视这些代表着野蛮、落后和羞辱的东西。

傅云舒看着他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有再跟他争辩,只是默默地蹲下身,把那些散落的旧军服,一件一件地重新抱回柴房。她的背影,在夕阳下显得那么孤单和倔强。

顾明远看着她,心里头的火慢慢熄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力的疲惫。他最终还是没有烧掉那些衣服。可他心里那个疙瘩,却结得更死了。他觉得,他和傅云舒之间,永远隔着一个他无法理解的傅振山,也隔着这三箱子他永远无法释怀的旧军服。

04

婚后第三年的一个秋日午后,顾明远正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备课。他听到院门被人敲响了,敲得很沉稳,三下。他起身去开门,打开门的一瞬间,他愣在了那里。

门口站着两个人。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魁梧的老人,穿着一身不起眼的灰色便装,手里拄着一根文明杖。他头发已经花白,但眼神锐利得像鹰,脸上布满了风霜的痕迹。顾明远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只是在报纸的照片上见过,但他确定,这就是他的岳丈,傅振山。傅振山的身后,站着那个他见过的吴副官,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顾明远一下子就慌了,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结结巴巴地把人往里请。傅云舒听到动静,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到傅振山,她的表情也很平静,只是淡淡地叫了一声:“爹。”然后就转身进去,继续忙活了。

这顿饭,吃得让顾明远如坐针毡。傅振山的话极少,几乎都是顾明远在没话找话。他问傅振山的身体,问他军中的事务,傅振山都只是“嗯”、“啊”地应着,然后就埋头大口吃饭。傅云舒做的就是些最寻常的家常菜,一盘醋溜白菜,一碗鸡蛋汤,还有一盘邻居送的酱萝卜。傅振山吃得很香,一口酱萝卜,一口白米饭,连着吃了三大碗。

吃完饭,傅振山没急着走,他在小小的院子里踱起了步。他的目光,落在了院子一角的晾衣绳上。绳子上,正挂着一件顾明远刚换下来的旧军服。那件衣服洗得已经泛白了,肩头的位置,破了个洞,傅云舒用一块颜色相近的布,拿细密的针脚给补上了。那个补丁,打得四四方方,很齐整。

傅振山走到晾衣绳下,停住脚步,盯着那块补丁,看了足足有一分钟。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感慨,有追忆,还有一种顾明远读不懂的深沉。

临走的时候,傅振山没提给他们什么帮助,也没问他们过得好不好。他只是走到顾明远跟前,抬起那只据说能捏碎人骨头的大手,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看着顾明远的眼睛,沉声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好料子的衣服,不怕穿,就怕穿的人没骨头。里子比面子结实,才能过一辈子的冬。”

说完,他就带着吴副官,转身走了。顾明远站在院门口,看着那辆黑色的轿车消失在胡同口,心里头却翻江倒海。他把傅振山那句话,翻来覆去地咂摸,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他觉得,傅振山这就是在拐弯抹角地敲打他,嘲笑他穿着他给的衣服,还在这里跟他谈什么骨气。他就是来看他笑话的,看看他这个穷酸女婿,是如何靠着他的施舍,才熬过这几年的。

顾明远的心,像是被泡在了苦胆里。他对这位岳丈的偏见和隔阂,不但没有因为这次见面而消解,反而愈发地深重了。他觉得,自己和这个军阀,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家人。

05

时间就像院子里那口井里的水,看着不多,用着用着,五年就过去了。顾明远在学堂里的地位越来越稳固。他学问好,思想开明,讲课又风趣,很受学生们的欢迎。周校长对他也很器重,把他提拔成了教务主任。他的薪水涨了,他们搬出了那个破旧的杂院,在学堂附近租了一个有两间正房的小院子,生活总算是安定体面了。

柴房里那三箱子旧军服,在这五年里,也快要被消耗殆尽。傅云舒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她把那些实在破得不能穿的衣服都拆了,有的拆出里面的旧棉花,重新弹松了,给顾明远做了双过冬的棉鞋;有的剪成布条,纳了厚厚的鞋底;有的就直接当了擦桌子的抹布。

如今,箱子里只剩下最后一套,还是顾明远冬天里常穿的。那套衣服,因为常年的穿着和傅云舒不厌其烦地搓洗,棉布已经薄得像纸一样,颜色也从土灰色变成了灰白色。好几个地方的缝线都开了,露出里面发黄的棉絮。



顾明远以为,好日子就要这么一直过下去了。他甚至都快忘了那些衣服带给他的屈辱感。他觉得自己已经靠自己的努力,挣脱了那个阴影。

可命运,似乎总是在你觉得一切都好的时候,给你狠狠一击。

那年初秋,天气刚转凉,傅云舒就病倒了。她这些年为了这个家,操劳过度,本来底子就虚。这次的病来得又快又猛,每天从早到晚地咳嗽,咳得撕心裂肺,有时候甚至会咳出血丝。她迅速地消瘦下去,原来还有些红润的脸,变得蜡黄,毫无生气。

顾明远慌了神,他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带着傅云舒跑遍了北平城所有有名的大夫,中医西医都看了,药吃了一堆,却一点起色都没有。最后,还是德国医院的一个西医给出了诊断,是急性肺病,肺部已经有了感染。要想治好,必须立刻使用一种从德国进口的盘尼西林特效药。

那种药,在当时比黄金还贵,一针就要一百块大洋,一个疗程下来,少说也要上千块。

顾明远听完,当场就懵了。他这些年虽然攒了些钱,可满打满算也只有三百多块。他耗尽了所有积蓄,又厚着脸皮跟周校长预支了一年的薪水,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

他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绝望。他看着躺在病床上,连呼吸都变得困难的妻子,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攥住了,疼得他无法呼吸。他那些引以为傲的学问,他那些受人尊敬的声名,在这一刻,都变得一文不值。他救不了他的妻子。

他想到了去求傅振山。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他狠狠地掐灭了。他要是去了,就等于承认他这五年所有的坚持,所有的清高,都是一个笑话。他会再一次被那个老军阀踩在脚底下。他拉不下这张脸,他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

06

那个深夜,顾明远心乱如麻,在屋里来回地踱步,根本无法入睡。他看着病榻上因为高烧而满脸通红,嘴里说着胡话的妻子,心里头刀割一样地疼。他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骄傲,恨这个用金钱来衡量人命的肮脏世界。

绝望之中,他逃也似的冲出了房间,来到院子里。冰冷的空气让他稍微清醒了一点。他看到墙角的水井旁,放着一个大木盆,盆里泡着他白天换下来的那件,也是最后一件破旧的军服上衣。那是傅云舒在病倒前,刚刚给他浆洗过的。

一股无名火,夹杂着满腔的怨恨、不甘和无能为力,猛地就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把所有的错,都归结在了这件衣服,和这件衣服的主人身上。他冲到木盆前,一把捞起那件湿漉漉的、已经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像是找到了一个发泄的出口,用尽全身的力气,像个疯子一样,狠狠地搓洗着、拉扯着它。

他嘴里还在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咒骂着:“傅振山!你这个老混蛋!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你把我当猴耍!你毁了我!你毁了我的一切!”

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那件本就脆弱不堪的衣服,哪里经得住他这样的力气。就在他双手抓住衣服最厚实的双层领口,使劲一撕的时候,“刺啦”一声,那块被傅云舒用细密针脚缝合过的地方,被彻底撕裂了开来。

粗棉布的表层被撕开,露出的内里,却不是他想象中的发黄棉絮或破旧布料。

借着从窗户里透出来的微弱灯光,他看到那撕开的口子里,是一层泛着油光的、黄色的、质地异常坚韧的油布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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