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起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全过程
原告康强
2024年3月25号这个凌晨凌晨30分,
在东湖南路被越野车以50码的速度撞了,
是同向撞的,当时我在人行道上面走,
拿着摄影杆走,是摄影杆打在我的手上,
汽车撞到了摄影杆,摄影杆打到我的手上,
把我三个手指打肿了,骨头没断,
到了保险公司那里有两个医院,他不让我住,
然后呢,很多药他也不垫付钱,
开庭的时候呢,
他说他不承认不认可挂号费,
不认可起诉费嗯,
不认可病历,不认可处方,
说不垫付医疗费就是骗保,
那说做个司法鉴定,我也同意了,保险公司也同意了,
选定在人民医院呃,同济医院两家做,
后来,保险公司通知我说,嗯,他们做了司法鉴定,
拿着我的病历去做的,嗯,通过熟人做的,
然后告诉我呢,按照保险公司的内部条例呢,
这个1分钱不赔啊嗯,因为不属于他这个嗯,
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有人表示,同情补赏一下,
武汉市十佳医院看病,
同济协和人民中南武警总院省中院梨园医院。
嗯,这个战区医院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兵都好好的,都开处方,没什么问题,
唯独在人民医院康复科,
他不开处方,然后我到医患中心嗯,
去交涉说要求这个医生开处方,
医患中心说医生并没有什么不妥,
我说医患中心不解决,我就告12345,
哦,医患中心同意我去告,
的先后搞了26次嗯,26次的回复,
基本上就是嗯,
康强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赔偿就扩大伤情,
这个答复我的医患中心的人员,
工作人员被开除了,
我就接到这个,
直到武汉市卫健委发给我的文件里面就提到了嗯
,尹医生说多要赔偿扩大伤情,
当时我在这个宝通寺抄经就是锻炼手,
我就到嗯,这个人民医院这个首义院区嗯,
医政大楼找领导商量,
就是说直接让他改正改正过来就算了,
都是一个学校的,
都是武汉大学的,
养要找王慧红,
万慧红就是不见,
然后嗯,这个行政大楼的党政办主任是个女的,
他说你找110嗯,
说这个12345代表院方的观点
既不同意上楼,也不同意在下面找个房间谈,
也不怕盖盖死来,
用电话免提。在1楼大厅谈,
要说呢嗯,医政大楼大楼也管不了,
你找这个医患中心谈,
也不派这个干事陪着去。
110一起去了医患中心,
医患中心说第一个可以行政复议,
第二个呢,可以到法院起诉,
然后呢,就选择了到法院起诉,
到法院的是汪昌介老先生,
他已经退休了,
是人民医院请他回来的。
他说不知道多要赔偿扩大伤情,
他说我不知道,不参与不了解嗯,
不合解嗯,不调解嗯,不知情,
是他们干的,他们从网上抄的,
二暗指武昌区人民政府,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干的,
法官王奎就采信了嗯,
人民医院法务代表的话,
说这个被告主体不清,证据不足,
公告也没有指出被告主题到底是谁,
然后法官王奎采信了,
人民医院法务代表说的依赖,
简单粗暴就是到十佳医院看的门诊就是医闹
没有证据就说对原告没有造成影响,
嗯,这个原告败诉,
不要赔偿扩大伤情,是人民医院主张的,,
武昌人民法院要求康强证明,多样赔偿扩大伤情,
应该是被告他主张的,就要他证明
说康强拿不出证据就败诉。
好像维护了政府单位,
也就是人民医院的根本利益。
一般来说,理论上成立,
但是遇到康强这件事情,
那这个情况不一样,
人民医院针灸科嗯和康复科另两个医生说,
原告康强这个病没有办法治,
到其他医院去治吧,
那根本治不好,
你这伤的这么重,
怎么治的好呢?那治不好的,
看到是女医生,原告就到其他医院去治疗了。
头痛啊,头晕啊,做梦啊,睡不好觉啊,
武警说很难治
组织损伤很难恢复
中西医结合医院说是痛癖病,
五处损伤很难治。
中医院说微神经末梢损伤很难恢复,
医生说你都65岁了,
年轻的武警战士撞了以后,
要一年才能恢复,
他年轻呢,
法要从头练,
能不能恢复很难说,
众诚车险不让住梨园医院,
也不让住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终审人民医院法务代表说,
是人民医院党委干的,
多要赔偿扩大伤情。
医院法务代表承认了,
是他们干的,
人民医院党委讨论通过的,
审判前后不一致,
终审法官李斌成武断说,
没有扩散,
整个初审终审,没有一个证据,
没有一个证据,当然就没有质证,
没有质证,终审法院判了原告败诉。
滑稽就在这里,
没有证据,怎么能宣判呢?
原告提前20天提交了法庭调查证据清单21项。
法官李斌成就是不到派出所去调取。
法庭没有交锋,就说调解,
原告也同意,被告也同意,法官也同意啊
四个月过去了,还是康强打电话给法官李斌成,
问那个调解结果呢?
李斌成说寄出去了,那个邮局说找不到人嗯,
这样这样我再给你寄过去。
迟送达四个月,
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醒我,
才交了这个嗯,再审申请就没有组织证据,
希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长举证期,
调解都说好了,定好了调解,
这个这个调解书送来以后成了个判决书,明显违约。
以后呢?东湖法院判了这个众诚车险赔付康强3000元嗯。
有理由是嗯,武汉市,司法鉴定中心说,
技术过于复杂,无法鉴定,因此拒绝进行医学司法鉴定。
与众诚车险私人搞的医学司法鉴定完全不一样。
众诚车险搞的私人医学司法鉴定的单子还不见了,不在档案里面,
原告在追问,私人的医学司法鉴定,
报案,武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
初审的被告主体不清,由武昌区司法局进行行政复议。
人民医院首义院区行政楼的商议由武昌区司法局进行行政复议,
3月7号,东吴产业集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驱离康强。
应该由东吴物业举证。为是东吴,
物业主张的强制驱离,谁主张谁举证,
东吴物业未配有,执法记录仪
康强持有计算机学院返校通知书具体接待人付强老师,
珞珈直通车,智慧珞珈,
现在珞珈直通车说没有经过允许,不准进入
请求武昌区法院取证,
取证智慧珞珈里面计算机科院给原告康强的回复,
2025年3月7日,到计算机学院,
康强遇到了新保安,
就跟新保安说已经跟办公室的张老师联系好了进去,
新保安说你联系好了,我说联系好了嗯,
新保安就说可以,
他就用那个遥控器打开了那个门,
我就进去了,没有登记,
过前三次都登记了,
东吴保安不让我进去,
我就没进去,
走到1楼,就是到楼梯口那里就遇到了嗯,
管清洁的经理就说不让进嗯,
然后呢就喊来了老保安嗯,
老保安就强制驱离嗯,
边驱离边带渣子,
金保安也带了渣子,
说明康强的这个社会地位降低,
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强制驱离康强。
到武汉大学信访办反映这个事情。
都遇到了郝建中书记,郝建忠书记说,
康强,有人调查,
你通过熟人的熟人在校内医院开药,
我们调查了没这么回事啊,你放心,。
信访办公室里面有章葵主任。
杨已到了武汉大学行政大楼,
影响多少人?现在也没有一个准数,
应该说,大楼的干部都知道了,
原因,康强在武汉大学是名人。
报110报警了三次,
9月17号打了六次110,,
珞珈山派出所说,取证要律师来,要法院来,
不对个人,
所以法院还要来珞珈山派出所取证,
既然人武昌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
在初审和终审都说了嗯,全力配合呃,
法院司法调查,原告康强都有录音,
结果在初审和终审上面法庭上面嗯,
武昌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生科都放了鸽子,
然后呢,信访回见复这个事情呢,
主要是康强与法庭没有沟通好,
嗯,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呃,
就是说要康强在法法院提出来,
法院通过检察院到
这个武昌区卫健委医征科取证,
按照初审法院,人民医院法务代表的说法,
是武昌区卫健委医政科干的,
武昌区卫健委医政科可能都要被列为被告主体,
12345有26次回文,
特别是有关于名誉侵权方面的,应该特别慎重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通报说,康强提出门诊诊疗程序规范化,
这个建议很好嗯
加强医患沟通,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党委,也做了相应的安排,
门诊就医问题解决了,
省卫健委说,这个违法乱纪问题交由司法部门解决,
哦,康强是正常上访,不是医闹,
说门诊医生必须开处方,老百姓可以在医院拿药,
也可以到药房拿药给老百姓多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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