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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关于《瑞安市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东安村、东沿村等相关地块)》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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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修改范围
瑞安市城市中心区控规范围北至民莘东路、南至世纪大道、东至新城路、西至东新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1.5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共涉及两处,涉及修改总用地面积37.4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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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范围一(东安村地块):位于本控规的中北部。修改范围北至万松东路,西依经一路, 南至九里浦和纬三路,东临文德路。涉及莘东单元04-42 04-44、04-45a"04-49、04-51地块和莘 中单元01-07~01-08、01-1301-22地块,修改用地面积约30.76公顷。
规划修改范围二(东沿村地块):位于本控规的中南部。修改范围东、北至地块边界,西依瑞民 路,南临隆山路。涉及上望东单元03-21地块,修改用地面积6.6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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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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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位
城市中心区是瑞安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片现状存在着密集的旧村,人口密度高、建设密度高、 城镇风貌差。多年来,滨海新区、莘街道、上望街道积极鼓励该片推进城镇有机更新,但整个片 区的更新改造的任务和工作仍旧艰巨。因此,通过用地布局优化,推进成熟团块改造提高城镇风貌。 提升城市品质显得迫在眉睫。
2、完善中心区配套,提升配套水平
瑞安市城市中心区作为瑞安城区未来向东发展的拓展区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区块。随着近 几年的发展,该片区的框架逐步推开,特别是一些城镇有机更新的推进,对一些相关配套设施的需 求愈加迫切,因此急需对公建配套体系进行完善,补齐相关配套设施的短板,如城镇社区服务等设施。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
瑞安市城市中心区作为瑞安城区未来向东发展的拓展区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区块。随着近 几年的发展,该片区的框架逐步推开,特别是一些城镇有机更新的推进,对一些相关配套设施的需 求愈加迫切,因此急需对公建配套体系进行完善,补齐相关配套设施的短板,如城镇社区服务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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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范围一规划用地修改方案
东进路以北部分:微调文化用地(镇华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减少幼儿园用地规模, 按6班控制:北侧用地根据现状权属分割,不涉及用地性质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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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路以南、瑞民路以东部分:东侧集中绿地调整至地块西北侧,并对河道线进行微调: 对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按退让河道蓝线5米控制)进行统一开发,兼做住宅地块的人防地下室兼顾停车库。
东进路以南、瑞民路以西部分:地块西侧边角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并对公园绿地的地下空 间(按退让河道荒线5米控制)进行统一开发,兼做住宅地块的人防地下室兼顾停车库。
修改后的上望东单元01-07-02、01-16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建筑限高由≤54米修改为≤80米,地块内按退台式建筑限高进行控制,沿河一侧按54米控制,其他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修改后的上望东单元04-51地块(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容积率由≤1.5修改为≤2.0,建(筑密度由≤35%修改为≤45%),建筑限高由24米修改为50米,(绿地率由≥30%改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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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范围二规划用地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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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范围二(东沿村地块):根据微调后的用地红线将地块一分为二,功能分别为城镇住宅 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混合用地。
修改后的上望东单元03-21-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混合用地)的容积率由(≤2.5修改为≤2.59),(建筑密度由≤22%修改为≤30%),(绿地率由≥35%改为≥30%),建筑面积控制在19889.8m2以内,其他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随着该公告中配套完善举措落地,瑞安市城市中心区将补齐公建短板,为东安村、东沿村等地块后续发展注入动力,助力片区功能升级
来源:瑞安微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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