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的困难,太感谢你们了!”2025年9月19日,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李某甲的父亲向尧都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司法救助暖人心,为民解忧显担当”,每一个字都彰显着对检察机关最真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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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9日凌晨,李某甲乘坐朋友李某乙的电动车时发生意外,导致李某甲受伤,被诊断为颈脊髓损伤伴四肢不全瘫,鉴定为重伤一级,构成一级残疾。尧都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李某乙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为由撤了案。李某甲的父亲不服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向我院申请监督。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材料后立刻将该案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办理,同时因为他提供的材料里有民事判决,所以将发现的民事判决执行监督线索移送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处理。刑检部门承办人审查后认为,李某乙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的撤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与控申干警一起对李某甲的父亲进行了当面答复,消除他的疑虑,解开他的心结。另一边,民行检察部门承办人也调卷核实了该案的民事判决执行情况,确认李某乙不具备赔偿能力。
为了准确掌握李某甲一家的实际困难,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解到李某甲因事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已经花费医药费24万余元,家中仅靠其父亲送外卖为生,生活费、医药费压的这家人喘不过气来。经严格审查后,确认李某甲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立刻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召开案件研究会,最终为其争取到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开通“绿色通道”,从快审批发放。为了确保救助效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救助线索移送至尧都区妇联、残联、民政部门,后续会继续跟踪帮扶落实情况,全力帮助这个家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
一面锦旗,既是肯定,更是责任与鞭策。未来,尧都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检察实践,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来源丨临汾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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