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分担社保吗?
「法律解答」
不可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为劳动者代扣代缴其个人部分,对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按照比例分摊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更不能全部转由劳动者承担。
虽然社会保险费是按月缴纳,只要劳动者在离职当月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目前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与社保缴费基数来看,哪怕劳动者当月只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天,一天的工资报酬足够负担社保个人部分,因此不会存在劳动者倒欠用人单位工资的情况。
这么做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公平,但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然了,在实践中是有可操作空间的。
常见的情况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询问是否入职新单位,告知劳动者倘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应后果:劳动者倘若要求原单位继续缴纳的,可能会暂时无法拿到退工单、离职证明等材料。因为缴纳社保每个地方人社局都有具体的条件规定以及时间限制,只有等社保缴纳好了才允许办理退工离职手续,而新单位则需要前述材料。此时,劳动者便会根据实际情况权衡是否要求由原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因此,双方完全可以协商处理解决社保负担问题。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