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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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期,北部边患日益突出。尤其是嘉靖二十九年,蒙古俺达汗破关古北口,横扫州县闯皇陵,攻扰京师之后,朝廷为京师皇陵安全,不得不补亡羊之牢,开始加大京北蓟辽防线投入,并在增兵聚饷的同时,调整部署,添设了“昌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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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昌镇管辖范围包括黄花、居庸、横岭三路以及皇陵九个卫,还有永安城、巩华城、怀柔城。其中黄花路和皇陵九卫的主要军事任务就是确保皇陵安全。这在明朝的两道敕书中清晰的体现。
这两道敕书,是任命葛绍忠、刘勋分别担任天寿山和黄花镇守备的“任命书”。我们通过敕书内容,可以了解一些皇陵防守和军事管理的细节。
天寿山,作为明王朝历代帝王的陵寝,其政治意义远超军事地理意义。皇陵是皇权传承的精神象征地,也是王朝“龙脉”和封建国家礼法的基础,必然大力守护。
负责守护、管理皇陵的主官是“天寿山守备”。自建陵至明亡,一直由皇家最信任的太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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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陵的事务包括防守治安、军事训练、岁修临建、陵区林木维护、防汛防火、捕奸缉盗、祭祀仪典、仓场器库、屯田果厂等,事务繁杂。而陵后黄花镇除承担陵北军事防御外,还有保护皇陵山场林木的任务。
天顺六年十一月,历经”土木之变”的皇帝,并不接受教训,仍下令让太监吴昱守备天寿山,总理皇陵神宫监、护卫陵寝,同时兼提督黄花镇军马。
然而吴昱并不是熟悉军务的武官。到了嘉靖中期,蒙古朵颜部屡次攻破渤海所一带的慕田、擦石、磨石、黄花各口,后又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庚戌之变”。至此,朝廷才重视皇陵及陵后的武备,开始任命武职协助太监共同防御。
万历初年,兵部以皇帝名义颁发的《敕昌平守備葛紹忠》就体现了明中后期关于陵寝防御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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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葛绍忠的敕书说:
天寿山是祖宗的陵墓,现在任命你以都指挥使的身份统辖相关防务,到任后必须与内官监太监王爵一同管辖陵区各卫所的军队,负责天寿山的守卫。
你要督促所辖官兵依照规定进行严格训练,守护祖宗陵寝,坚守所辖关隘,及时修缮城垣,切实保障陵区安全无虞。任何时候都要确保兵器锋利无钝,盔甲整洁光亮。一旦遭遇盗匪贼寇,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用兵,全力围剿追捕。
对于陵区禁山林木,必须按照已颁布的禁约条例严加管理,不允任何人擅自砍伐。在处置陵区各种事务时,都要与王爵共同商议妥当后再施行。
至于你本人,尤其要保持廉洁、守法,要体恤士卒,不许借公谋私向军丁、军户摊派杂捐、侵吞克扣士卒粮饷,更不允许私自役使占用士兵,以致妨碍军事防御。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必将对你从重治罪,绝不宽恕。所以你一定要谨慎行事。特此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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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敕书内容可见,武官葛绍忠的职责主要是“守护陵寝”。当时他的官阶应该是“同知”,却能以正二品都指挥使的身份统辖皇陵卫军,可见葛绍忠是个有能力又受重视的将领。
但他仍要与内官监太监王爵共同管理各卫所军队,这种以“宦官”搭配“武官的方式,是明代中期为平衡军中权力的基本做法。宦官替皇帝监督军事管理和攻守行动,武官按兵部总要求负责具体军事任务的执行,以便相互牵制。
在具体任务上,敕书对葛绍忠的要求可谓细致入微。军事训练须“依照规章”;兵器盔甲要保持“锋利无钝、整洁光亮”。这是朝廷对护陵官军保持战斗力的基本要求。
守护陵寝、固守关隘、修理城池,则是防御中的日常任务。“遇有贼寇,相机剿捕”的命令,是赋予葛绍忠一定的随机处置权。
另外,敕书特别强调要保护“山林树木,仍照榜例禁约,毋得纵人砍伐”。这一细节并非与军事守备无关,在朝廷看来,天寿山浓密的林木,不但是陵园森郁庄严环境的需要,也是龙脉风水的体现,更是限制“虏马”突袭的屏障。
如果说对葛绍忠的敕命强调的是守住最后的防线,那么对黄花镇守备刘勋的敕令,则是侧重于直接“抵御外患”的边关防御。
当时的昌镇黄花路,按地形地势分为两块:
一是自大榛峪口往东至慕田峪关,在军事防御上归驻渤海所提调指挥。
二是自自南冶口往西,包括南冶、大长峪、小长峪、本镇口、二道关、鹞子峪、撞道口、石湖峪、西水峪、枣园寨等隘口归驻黄花镇城的守备指挥。在明代军事文书中,称黄花路提调和守备为“二守提”。“二守提”都得听黄花路参将指挥。
又由于驻黄花镇城的守备还得受驻天寿山太监辖制,所以在明代所有文书中,多时都是直接称“黄花镇守备”,而不说“黄花路守备”。而本文介绍第二道敕书中的刘勋就是受命担任黄花镇的武官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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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黄花镇守备刘勋的敕书:
今命你以都指挥使身份,驻扎黄花镇,负责守备南冶口到枣园寨防线,该范围内军务均由你管辖。
你要操练兵马,安抚体恤士卒,固守城池,严守所属各口。如有敌寇来犯,要果断拦截阻击、奋勇斩杀,确保所管防线安全。同时要设法修整关口和墩台,在关外山坡挖堑、削岩设障,严禁砍伐并栽植、养护树木以阻虏马。对待职内所有事务不可有丝毫懈怠疏忽,以免贻误军机。
你尤其要保持廉洁、遵守法令,不可盘剥军兵,克扣军卒粮饷,或者役占士兵私用,以妨军备,从而自讨罪孽。在军事管理和军事行动中,你要听从总督、镇总兵、巡抚等将臣的指挥,严格执行命令,特此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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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镇守备在嘉靖以前,很不好干,因为自天顺到嘉靖末,黄花镇都有一个皇帝派来的太监当守备。
在最初边关形势不太紧张时还能凑合,到了嘉靖时期,蒙古部族屡犯边关,太监守备没能力有效防御,出了事只会找辙推责。朝廷只好又增配一名武职守备,这样,黄花镇就有两个守备。太监称“内守备”;武将称“外守备”。内官太监主行政,外守备武官主修守防御。
可在实践中武官外守备往往被内守备太监掣肘,遇事不听太监的不行,出了事多是武官担责。直到嘉靖四十二年,在黄花镇任职二十多年的最后一个太监守备纪阳被御史弹劾回宫后,黄花镇才不再设太监内守备,可黄花镇武官守备仍得接受天寿山神宫监太监守备辖制,但毕竟比原来好多了。所以说,刘勋赶上了好时候。
按敕书要求,刘勋的管辖范围是从南冶口往西到枣园寨,这条防线是抵御蒙古部族进犯的第二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宣镇东路四海冶。
刘勋,忠义中卫人,今属遵化县。隆庆四年,刘勋任蓟州镇古北口路千总指挥同知,参与了戚继光直接督修司马台长城的筑建工程。因刘勋创修司马台东四台有功,所以在万历二年,接此敕命,升任黄花路守备,而且是以“指挥同知”衔,行使“指挥使”权。
刘勋到任后,按照敕书要求,率军在长城边外开展植树造林、挖设沟堑的同时,开始 “修理关口墩台”。三年后,极具特色的撞道口关防,以及撞道口堡、鹞子峪口和配套城垣修葺一新。至今“撞道口关额”仍清晰镌刻着刘勋率军修筑关塞时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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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勋在黄花路颇有修筑、植树、戍守之功,很快擢升为参将,被派往肃州总兵王继祖麾下。王继祖当初以蓟镇西路副总兵衔援剿攻犯慕田峪的朵颜部建功时,刘勋也在蓟镇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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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两人在肃州共同御边,又齐心协力,按照总督王以旂的部署,对边外蒙古部落实施怀柔政策。为那些心怀和平意愿的蒙古人“修筑村堡,以安其居;开濬渠坝,以便其耕;处给种粮锅铧,以恤其穷,各蒙古部落无不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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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沿着刘勋修筑司马台、黄花镇、以及在肃州为蒙古部族修筑村堡的事业线来看,刘勋应是一位颇有建树的将领。
至此,我们根据葛绍忠的职务职责,以及刘勋的履职情况,回头再看这两道帝王敕令边将的敕书,简直就是明代中期天寿山、黄花镇军政状况的全景影像,这两道敕书中的文字,很容易在人们脑际化出几百年前长城边塞战守生活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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