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蹲在马桶上刷《乔布斯传》,看到 1997 年他回苹果第一件事就把 70% 的产品线砍得精光,差点把手机扔水箱里,这哥们怕不是被硅谷的阳光晒傻了?
要知道当时我刚为了 “搞钱”,同时接了设计、运营、文案三个副业,每天睡 4 小时,咖啡灌得心脏快跳成缝纫机,还觉得自己离 “逆袭” 就差再熬两个通宵。
结果乔布斯一句话把我整懵了:“决定不做什么,比决定做什么更重要。”
我盯着这句话愣了三分钟,马桶圈都坐凉了。
原来这么多年我以为的 “努力”,其实是在给平庸打工?后来翻遍他的访谈、传记,甚至扒了苹果早期的产品文档,才发现这哥们的智慧里藏着太多反常识的 “坑”,而 90% 的人就是踩着这些坑,把自己活成了 “努力的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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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以为乔布斯在 “追求完美”?其实他在 “主动报废” 你的平庸资本
大众提起乔布斯,总爱说他 “极致追求完美”,比如 iPhone 的倒角要磨几十次,图标阴影要调上百遍。但很少有人注意,他最牛的 “完美”,其实是 “主动放弃不完美的选项”,简单说就是 “该砍就砍,绝不恋战”。
1997 年苹果快破产时,产品线乱得像菜市场:有针对学生的、针对企业的、针对设计师的,甚至还有款能当传真机用的电脑,功能堆得比现在的多功能电饭煲还杂。
乔布斯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高管们叫到会议室,在白板上画了个 2x2 的格子,横轴写 “消费级”“专业级”,纵轴写 “桌面端”“笔记本端”,然后说:“以后苹果只做这四个格子里的东西,其他全砍。”
当时高管们快哭了:“那我们研发了半年的儿童电脑怎么办?还有刚签了订单的办公打印机呢?” 乔布斯眼皮都没抬:“留着它们,苹果才真的会死。”
结果砍掉 70% 产品线后,苹果反而把精力集中在 iMac 上,半年就扭亏为盈。
反观我们这些 “平庸选手”,最擅长的就是 “把路走宽”,其实是把路走乱。
我之前认识个程序员,本职工作没做到顶尖,却非要学剪辑、做直播,美其名曰 “多技能傍身”。结果直播没火,代码也写得漏洞百出,被老板约谈时还委屈:“我明明比别人努力两倍!”
这就是 99% 的人陷入平庸的第一个坑:把 “求全” 当 “完美”,把 “忙碌” 当 “努力”。
就像你去超市本来只想买牛奶,结果看到饼干打折、薯片促销,最后拎着一堆过期都吃不完的零食回家,反而忘了自己要喝牛奶。
乔布斯的 “完美” 是 “我只喝牛奶,再便宜的零食也不碰”,而我们的 “完美” 是 “只要打折,不管能不能吃,先囤了再说”。
更扎心的是,我们还特会给自己找借口。
比如 “多学点总没错”“万一以后用得上呢”,就像我妈总爱囤塑料袋,说 “下次装东西能用”,结果家里堆了三大箱,最后还是当垃圾扔了。
乔布斯最烦的就是这种 “万一思维”,他在研发 iPhone 时,有工程师提议加个键盘,说 “用户可能习惯键盘”,乔布斯直接怼回去:“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直到你把东西放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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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没有键盘的 iPhone 颠覆了手机行业。
而那些 “担心用户不习惯” 的厂商,比如诺基亚,还在执着于全键盘,最后把自己玩没了。
这就是差距:乔布斯用 “主动放弃” 聚焦核心,我们用 “全面撒网” 消耗自己,最后他成了传奇,我们成了 “那个很努力但没成的人”。
二、你以为乔布斯在 “抓住机会”?其实他在 “故意错过” 垃圾机会
去年我朋友跟风做短视频,今天拍美食、明天拍知识、后天又搞探店,说 “多试试总能找到风口”。
结果半年下来,粉丝没破千,还把工作辞了,天天在家啃老。
我把他骂醒时,想起乔布斯当年的一个操作:早在 2002 年,苹果就有能力做平板电脑,但乔布斯却把项目搁置了,理由是 “时机没到”。
当时团队都急了:“微软都开始做了,我们再不做就晚了!” 乔布斯却慢悠悠地说:“晚?比起做错,晚一点算什么?” 直到 2010 年,触摸屏技术成熟了,他才推出 iPad,一上市就卖爆,半年狂销 1500 万台。
你看,99% 的人都有 “机会焦虑症”,就像看到别人排队就想凑过去,不管前面是卖奶茶还是办信用卡。
而乔布斯是 “看到排队先琢磨这队值不值得排”,这就是他和我们的本质区别:我们把 “抓住机会” 当成功,他把 “筛选机会” 当成功。
我之前也犯过这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