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珠石溪旧改实施方案,最终敲定了!
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石溪村旧改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对于改造范围、改造主体、改造模式、改造成本、融资楼面价等,均有明确的执行方案。
整个文件信息量很大,楼市君帮大家整理9大关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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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海珠区住建局
1)关于土地和房屋现状人口户籍情况,目前石溪村户籍人口数为7270人,户数3204户。
2)关于土地和房屋现状,改造范围内已标图入库面积为99.18公顷,改造范围内现状总建筑面积为172.00万平。
其中,住宅房屋实测建筑总面积为67.34万平;综合楼实测建筑总面积为22.15万平;国有建筑实测建筑总面积为1.03万平;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实测建筑总面积为0.51 万平。
|广州楼市发布 制
3)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上,项目采取全面改造方式,以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石溪经济联合社为改造主体。
以合作改造模式实施更新改造,由广东佳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4)复建安置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1.31万平。
其中,复建住宅89.71万平,公建配套9.87万平。复建集体物业58.56万平,复建国有物业0.57万平方米,保留集体物业建筑面积2.60万平。
5)改造成本198.18亿,复建安置资金162.45亿。
按照方案,项目改造成本198.18亿元(含融资地块预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5.69亿元)。
如实际改造成本超出198.18亿元,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的资金,政府不再安排融资面积。
复建安置资金总额162.45亿元,实施主体应按照市、区有关复建安置资金要求筹集改造资金,并纳入政府监管。
6)融资楼面地价、融资面积及规划节余面积分配均已公布
据融资楼面地价评估结果,融资住宅楼面地价为25023元/平,融资商业办公楼面地价为12453元/平。
融资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按土地规划用地市场评估价的20%计收,具体计收时点及金额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
融资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99.09万平,其中融资住宅45.20万平,公建配套4.97万平,融资商业办公48.92万平。
预留政府统筹安置房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万平,其中安置住宅1.80万平,公建配套0.20万平。
大干围站地铁场站综合体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1.04万平。
改造范围内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284.45万平,其中村复建安置区(含保留)总建筑面积161.31万平,融资区总建筑面积 99.09 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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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海珠区政府
7)实施规模上,项目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01.43公顷,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 284.45 万平方米(具体以最终批复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0.46公顷,容积率 4.83-7.33,计容建筑面积134.31 万平。
商住混合用地 1.72 公顷,容积率 12.42,计容建筑面积 21.34 万平。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2.70 公顷,容积率 2.63-14.29,计容建筑面积 118.80 万平。
绿地(含兼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其他服务设施的绿地)21.99 公顷,计容建筑面积 0.50 万平。
道路用地 30.06 公顷、水域 2.74 公顷。
8)项目按四期分期实施,每一期改造中,复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先于融资区完成建设。
推行“签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模式,达到该片(期)被拆迁安置的权属人占总人数80%以上,可启动房屋拆除及后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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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旧改效果图
|图源:海珠区政府
9)本次批复的实施方案未包含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内容,需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实施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完成民主表决程序后方可生效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三年内未达到补偿安置协议签约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重新报批。
因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重大公共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的,可以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规定的时限届满前,向原批复机关申请延期。
项目需按市、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实施方案表决、首期复建安置资金缴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和表决等前期工作。
至此,相信海珠石溪旧改很快会有下一步新动作,我们将保持密切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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