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妈妈将儿子抚养大,儿子毕业再没回家,7年后母亲前去探望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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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琴,听姐一句劝,再找个伴儿吧。”

邻居李大姐又一次坐在了林书琴家的那张小板凳上,苦口婆心地劝着。

“你看你,才四十出头,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么多年,多苦啊。现在远儿也考上大学走了,你算是熬出头了。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个依靠,不丢人。”

林书琴停下了手里纳鞋底的针线活,抬起头,对着李大姐笑了笑。那笑容,恬静而又温和,像秋日午后的阳光。

她没有说话,因为她说不出来。她也听不见李大姐那热络的嗓门,只能从对方的口型和表情里,大概猜出是什么意思。

她摆了摆手,然后拿起旁边小黑板上的粉笔,写下了一行娟秀的字:

“不了,有远儿就够了。”

李大姐看着那行字,叹了口气,没再多说。她知道,这个女人,看着柔弱,性子却比石头还硬。

她的整个世界,都装在一个叫“王远”的盒子里。那个盒子,就是她的儿子。

01

林书琴是个命苦的女人。

她从小就不会说话,也听不见声音。她的世界,是一片无声的,寂静的默片。

二十岁那年,经人介绍,嫁给了邻村一个同样老实巴交的男人。男人不嫌弃她聋哑,待她很好。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儿子,王远。



那本该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却在王远三岁那年,戛然而止。男人在镇上的一个建筑工地干活,脚手架塌了,人当场就没了。

天,一下子就塌了。

所有人都劝她,把孩子送人,自己再嫁。一个聋哑的年轻寡妇,拖着个油瓶,这日子该怎么过?

可林书琴,却用她无声的倔强,拒绝了所有人的“好意”。

她看着怀里那个咿咿呀呀,长得像极了丈夫的儿子,第一次,感觉到了生命的力量。她要亲手,把儿子抚养长大。

从那天起,这个不会说话的女人,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

她白天去镇上的纺织厂,做最累的搬运工。晚上回家,还要借着昏暗的灯光,给别人缝补衣服,纳鞋底,一直忙到后半夜。

她的手,因为常年干粗活,变得像砂纸一样粗糙,布满了裂口和老茧。她的背,因为常年弯腰劳作,也渐渐地,有了一丝佝偻。

可她从不觉得苦。

因为,她有王远。

王远是她在这个无声世界里,唯一的光,唯一的声响。

母子俩的交流,有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默契。王远从小就知道,妈妈听不见,也不会说话。他会用手指着自己的嘴巴,一字一顿地,让妈妈看他的口型。

林书琴也会随身带着一个小黑板和粉笔,那是她和儿子,以及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妈妈,今天老师夸我了。”放学回家的王远,总是会兴奋地,对着妈妈比划。

林书琴就会微笑着,在小黑板上写:“我的远儿,最棒。”

她会用她那双粗糙的手,一遍遍地,抚摸儿子的头。

王远也很懂事。他从不跟别的孩子一样,吵着要新衣服,要玩具。他知道,妈妈挣钱不容易。他会主动帮妈妈做家务,会用自己稚嫩的肩膀,帮妈妈扛起沉重的布料。

在那个贫穷而又寂静的小院里,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然清苦,却也充满了温暖。

林书琴以为,只要儿子在身边,她的世界,就永远是光亮的。

02

王远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开始变化的。



青春期的少年,心思变得敏感而又复杂。他开始在意同学们的眼光,也开始……在意自己那个“与众不同”的妈妈。

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一放学就黏着妈妈,叽叽喳喳地分享学校里的趣事。他的话,变得越来越少。

他开始害怕,被同学看到,自己和妈妈用手语和写字板交流的样子。

第一次的刺痛,是学校开家长会。

班主任特意通知,要求父母必须参加。王远拿着通知书,在家里磨蹭了很久,才扭扭捏捏地,递给了正在灯下缝补衣服的林书琴。

林书琴接过通知书,看清上面的字后,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儿子的家长会,她一次也没落下过。每次去,她都会穿上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虽然她听不见老师在说什么,但只要能坐在儿子的教室里,看着墙上贴着的,儿子那张“三好学生”的奖状,她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妈妈。

她拿起小黑板,正准备写“妈妈一定去”。

可王远,却突然一把按住了她的手。

“妈……”他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你……你能不能别去了?”

林书琴愣住了。她不解地看着儿子。

王远的脸,涨得通红。他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只是盯着自己的脚尖,小声地,几乎是哀求般地说道:

“他们……他们会笑话我的……”

这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子,狠狠地,扎进了林书琴的心脏。

她看着儿子那张因为羞愧和窘迫而涨红的脸,看着他那双躲闪的眼睛。她突然明白了。

儿子长大了。

开始有自己的自尊心了。

而她这个聋哑的妈妈,成了他自尊心上,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污点”。

林书琴的心,疼得像是要裂开。但她没有哭,也没有责怪儿子。

她只是默默地,收回了手。然后,拿起粉笔,在小黑-板上,一笔一划地,用力地写道:

“好。妈妈不去。你在学校,好好听老师的话。”

写完,她抬起头,对着儿子,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那天晚上,王远在自己的房间里,隐约听见,隔壁妈妈的房间里,传来了一整夜的,压抑的,无声的抽泣。

从那以后,母子之间,仿佛隔了一层看不见的,透明的墙。

王远开始住校。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即使回来,也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埋头做作业。

而林书琴,也开始刻意地,在儿子的世界里,“隐藏”自己。

她不再去学校门口等他放学。她不再主动去问,他在学校里的事。

她只是,比以前,更拼命地干活,更沉默地,将一笔笔带着她体温的钱,塞进儿子的口袋里。

她以为,只要她离得够远,就能保护好儿子那脆弱的自尊心。

03

王远最终,还是没有辜负林书琴的期望。

他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南方那座大城市里,一所全国闻名的重点大学。

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小小的院子里,挤满了前来道贺的邻居和亲戚。

林书琴捧着那张烫金的通知书,一遍遍地,用粗糙的手指,抚摸着上面“王远”两个字。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

这是喜悦的泪水。

她觉得,自己这十几年的苦,这十几年的罪,在这一刻,都值了。

儿子有出息了。

他终于可以,飞出这个贫穷的小山沟,去拥抱一个,更广阔,更精彩的世界了。

一个没有她这个“拖累”的世界。

为了凑够儿子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林书琴几乎是豁出了自己的半条命。

她把家里唯一值钱的一头老黄牛,卖了。

她又挨家挨户地,去借钱。她不会说话,只能一遍遍地,给人家鞠躬,作揖,用小黑板写下自己的保证。

她还同时,又多找了两份零工。白天在工地上,和男人们一起,筛沙子,搬砖头。晚上,就去镇上的饭店后厨,洗盘子,一洗就是一整夜。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她整个人,就瘦得脱了相,头发,也白了一大半。

可她,却像一台不知道疲倦的机器,疯狂地运转着。

开学那天,林书琴执意,要把儿子送到火车站。

王远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但看着母亲那布满血丝,却又充满期盼的眼睛,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站台上,人山人海。

林书琴提着一个,被她缝了又缝,洗得发白的旧布包,里面,是她给儿子准备的,煮熟的鸡蛋和一双崭新的布鞋。

她把布包,塞进儿子的手里。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用手帕,里三层外三层,包裹着的小布包。

打开来,里面是厚厚的一叠,被汗水浸得有些潮湿的,零零散散的钞票。有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的……最大的一张,也只是五十。

她把钱,全都塞进了王远的口袋里。然后,用手语,比划着。

她的动作,很慢,很认真。

“远儿,到了学校,要好好学习。别不舍得花钱,钱不够了,就跟妈说。别担心家里,妈……一切都好。”

王远看着母亲那双布满老茧和伤口的手,看着她那张被岁月和辛劳,刻满了皱纹的脸,和那头过早花白的头发。

他的眼圈,“唰”地一下就红了。

他想说点什么,想说“妈,您辛苦了”。想说“妈,等我以后挣了大钱,一定好好孝顺您”。

可他的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他只能重重地,点了点头。

火车的汽笛,长鸣了一声。

王远随着拥挤的人潮,上了车。

他隔着车窗,看着站台上,那个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的,瘦弱的身影。

他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他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他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他一定要让妈妈,过上好日子!

他要让所有曾经看不起他们母子的人,都对他们,刮目相看!

04

王远走了。

带走了林书琴世界里,最后的那点光。

小小的院子,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也更加的,死寂了。

林书琴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干活,挣钱,然后,把钱寄给远方的儿子。

唯一的期盼,就是每个月,能收到儿子的来信。

大学的第一年,王远还算勤快。每个月,都会写一封信回来。

信里,他会说说自己在学校里的生活,说说大城市里的新奇见闻。虽然字里行间,都透着一种急于摆脱过去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至少,他还记挂着这个家,记挂着她这个妈妈。

那是她每个月,最开心,最骄傲的时刻。

可从第二年开始,王远的信,就渐渐地,变少了。

从一个月一封,变成了两三个月一封。信的内容,也越来越短。从长长的几页纸,变成了一张薄薄的,只写着“一切都好,勿念”的明信片。

再后来,连明信片,都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每个月,邮局送来的,一张冷冰冰的汇款单。

金额,不多不少,正好是林书琴每个月的生活费。

林书琴拿着那张汇款单,心里,空落落的。

她不缺这点钱。她自己有手有脚,还能干活。她想要的,只是儿子的一点消息。

她开始给儿子写信。

她不厌其烦地,在小黑板上,打好草稿,再一笔一划地,誊抄在信纸上。

她问他,学习忙不忙?身体好不好?钱够不够花?

她跟他说,家里一切都好,邻居李大姐家的猫,又生了一窝小猫,很可爱。院子里的那棵石榴树,今年又结了很多果,又大又甜。

她把信,寄到他学校的地址。

可那些信,都像石沉大海,没有一丝回音。

大学四年,王远只在第一年的春节,回来过一次。

剩下的三个春节,他都以“学校有事”、“要勤工俭学”为理由,没有回家。

林书琴嘴上不说,心里,却像是被针扎一样,密密麻麻地疼。

村里开始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远儿那孩子,是不是在城里,嫌弃他这个娘了?”

“我看像。上了大学,见了世面,哪里还看得上我们这穷山沟。”

每次听到这些话,林书琴都会挺直了腰杆,用手语,激动地,跟人家“解释”。

“我儿子,忙!他学习好,要做大事的!不是嫌弃我!”

她努力地,为儿子,维持着最后的体面。

大学毕业那年,王远寄回来了最后一张汇款单。金额,比以往,多了一些。

随信,附了一张小纸条。

上面的字迹,潦草而又匆忙。

“妈,我毕业了,找到工作了。公司很忙,以后可能,没什么时间写信了。我会每个月,按时给您寄钱。您自己,多保重。”

没有说,他在哪个公司。

也没有说,他未来的地址。

从此,王远,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彻底地,消失在了林书琴的世界里。

只剩下每个月,那张准时寄来的,没有任何附言的,冷冰冰的汇款单。

05

时间,是最无情的东西。

它悄无声息地,就带走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长成一个满地乱跑的顽童。

也足以让一个苦苦等待的母亲,鬓角染上风霜。

林书琴,老了。

她的背,更驼了。她的手上,布满了老人斑。她的眼睛,也因为常年的劳作和思念,变得浑浊不堪。

这七年里,她没有一天,不在思念儿子。

她把他从小到大的照片,都翻了出来,用一块干净的布,擦了一遍又一遍。

她把他大学时寄回来的,那寥寥无几的几封信,也拿出来,反复地“看”。

每个月,她最盼望的,就是邮递员那身绿色的身影。

那张汇款单,是她和儿子之间,唯一的,脆弱的联系。

她把儿子寄回来的钱,一分都舍不得花。全都用一个铁盒子,装了起来,藏在了床底的最深处。

她想,等儿子回来了,娶媳妇,买房子,都要用钱。她要替他,都攒着。

可是,儿子,什么时候才回来呢?

村里,早就没人再提王远的名字了。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认为,王远,就是个白眼狼。一个被大城市迷了眼,忘了本,连自己聋哑的老娘都不要的,不孝子。

只有林书琴,还在固执地,为儿子辩解着。

“我儿子,有出息。他在大城市,做大生意,忙。等他不忙了,就会回来看我了。”

她用手语,一遍遍地,对每一个同情她的邻居,“说”着。

可这番话,她说得越多,心里,就越没底。

直到去年,那张每个月都准时出现的汇款单,地址,突然变了。

从南方的那座大都市,变成了一个她从未听说过的,北方的,陌生的城市。

这个变化,像一根针,刺破了林书琴最后的幻想。

儿子,换地方了。

他是不是,连最后这条线索,都想掐断?

一个念头,在林书琴的心里,疯狂地滋长。

她要去,找他。

她要去亲眼看一看,她的儿子,现在到底,过得怎么样了。

她要知道,他为什么,七年了,都不肯回家。

她把家里安顿好,拜托邻居李大姐,帮忙照看。然后,揣着那个新的地址,和她这些年攒下的,所有的钱,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那是一座,比她想象中,还要大,还要繁华的城市。

林书琴一个字都不认识,也听不见。她就像一个闯入了巨人国的孩子,茫然而又无助。

她只能拿着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一遍遍地,给路人看。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一些好心人。

在经历了几次辗转和波折之后,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地址。

那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甚至有些老旧的居民小区。

林书琴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她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栋楼,那个房间。

她抬起那只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手,在门上,轻轻地,敲了三下。

屋子里,传来了脚步声。

林书琴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

门,“嘎吱”一声,开了。

林书琴抬起头,看清门里的人和屋里的情景时,她整个人,都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彻底地,傻眼了。

“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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