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人的文身觉得很酷,就偷偷去文身……”在办理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听到未成年人李某某的这句话,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霍豫璇陷入沉思。
近年来,文身“低龄化”趋势明显,澜沧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积极延伸监督“触角”,通过“未检+公益诉讼”综合履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强化行业监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个案办理中发现行业乱象
“你是通过什么途径找的文身店?”霍豫璇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李某某的手臂、胸前、后背、腿上均有大面积文身,甚至手指上、脖子上都有文身。霍豫璇了解得知,李某某在文身时店主未询问其年龄,也没有告知李某某未成年人不能文身,文身器械未严格消毒,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初步了解情况后,该院联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同时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许多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大小的文身图案,文身者年龄呈低龄化趋势。检察官从个案切入,对多名有文身的未成年人进行询问,了解他们文身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经调查发现,澜沧县城某文身工作室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大量文身视频,用低价吸引未成年人。由于耗材成本低、技术不达标等原因,不少文身者表示在文身后出现皮肤瘙痒等症状。还有的文身服务经营者为盈利,在明知顾客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文身服务;有的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部分文身服务经营者甚至在无医疗许可的情况下提供文身清洗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联席会,并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磋商。经过磋商达成共识,行政单位应当对文身服务经营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形下开展洗文身业务的违法经营者进行查处,并全面排查辖区文身服务场所,加大执法专项整治力度,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建议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普法宣传。
多部门协同合作促治理
2024年10月21日,该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在押期间文身情况专项检查,对澜沧县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在押未成年人在入所前文身情况突出,其中50%未成年人的手部、背部存在大面积文身,多人因文身造成难以修复的伤痕。
“我们不能只为办案而办案,如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霍豫璇说。
根据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内容,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整改工作,并与澜沧县辖区17户相关经营机构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通过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标语,向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在办案“回头看”中持续普法
文身营业场所的整改是否落到实处?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复函后积极开展跟踪回访,确认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的经营机构已不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店面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与此同时,检察官利用回访机会再次向营业机构进行普法宣传,强调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重要性,对咨询文身的疑似未成年人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年龄。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李楠珺 罗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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