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市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团市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二十届中央第一、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团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上下齐心协力,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团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整改工作的联络协调、台账管理、跟踪督促、收集汇总等工作,团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领导带头整改,全员参与整改,形成整改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总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持续深化整改。加强督促指导力度,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整改落实方案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对照检查内容,深入进行检视剖析,把解决问题和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2025年2月25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55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方面
1.规范项目采购管理。一是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报账员深入学习了《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中采购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财务意识。二是组织业务部室工作人员对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三方比价”情况进行排查,并形成台账。
2.严格项目验收管理。一是修订《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验收流程。二是排查团市委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清远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暨成长成才、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育项目验收情况,形成问题台账,进一步规范团市委项目验收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团市委书记会议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核心精神、学习《论党的青年工作》相关学习内容,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团市委机关团支部组织党团员前往团一大纪念馆开展“走进团一大·寻迹百年团史”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参观学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创建成长史,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水平。三是深化调查研究。团市委班子成员结合专项工作调研,2024年撰写《推动12355青少年心理服务平台与研学实践融合,助力“百千万工程”》和《以青少年活动中心为载体,强化青少年校外文化体系建设》理论文章2篇,深入了解青年所思所想,进一步深化了团市委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4.强化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新时代共产主义接班人。2024年10月以来累计联合市教育局主办青少年思想引领活动4场,举办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培训班2场,二是加强团教协作,培育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管理相关文件,明确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少工委双主任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次,共同研究解决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多措并举团结带领青年投身清远高质量发展。一是多举措助力青年发展成长。坚持规划引领,大力实施青年发展相关政策。发挥青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年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推动青年发展工作。通过开展兴乡青年培训、创业比赛、选拔青年参与团省委培育计划,打造创业青年典型案例,助力青年发展。二是发挥平台作用凝聚青年。共建立20个大学生突击队工作站,与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16所高校形成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领广东青年大学生投身清远“百千万工程”;依托省职教城(清远)校地共青团联盟平台优势,动员省职教城大学生参加大学生走进清远、“聚清杯”求职展示活动、大学生反走私创作大赛等人才活动共17场次。三是全面动员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开展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以及“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两年累计招募568名省内外大学生,吸引105所高校、1468支突击队服务基层。联合印发《清远市关于支持省职教城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评选出165支优秀队伍,引领青年大学生留在清远开展志愿服务。四是助力省职教城高校毕业生留清率提升。2024年,省职教城高校应届大学生共有2073名选择留清,较2023年1289人同比增长60.8%。
6.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文件,明确我委该工作牵头、负责内容。二是加强社会教育。成立清远“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组,在各县(市、区)举办“守护青春期”等青少年心理健康主题讲座。三是形成工作合力。联系公安、教育部门开展禁毒、关爱等活动。
7.强化预防“校园欺凌”专项工作跟踪问效。一是启动“护助少年”防欺凌专项行动绩效调查。听取清远市青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护助少年”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并对照项目量化服务指标,查阅项目资料,活动满足工作指标要求。制定项目中期巡查制度,并于2025年6月对新一轮项目实施走访巡查。二是深化防欺凌项目。联合清城团委继续开展“12355青春守护·预防学生欺凌”项目,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预防校园欺凌服务。
8.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性作用。一是制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抓实抓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调整优化活动中心岗位设置,修订印发了《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三是制定《2025年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2025年活动中心运营工作方向。四是强化活动中心硬件配套和安全保障,举办青少年公益活动40余场次,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普法、青少年网络安全、心理健康、防拐防骗、安全自护等内容,群众知晓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9.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指导。一是摸清底数,梳理团属社会组织,建立管理台账。目前,团市委主管青年社会组织13个,其中清远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会已完成注销流程,并形成台账,更好地掌握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的权责和职能,明确每年至少向业务主管单位汇报1次工作和发展情况要求。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安排专人跟踪联络红旗志愿者、君临志愿者协会,及时掌握机构概况及发展情况。
10.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一是培育青年典型。结合《清远共青团青年人才“聚清新乡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和清远共青团“青链计划”,积极挖掘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兴乡青年先进典型事迹,培育乡村振兴青年代表44人,纳入兴乡青年人才库。二是推动评先评优。积极向中央、省推荐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等先进典型,其中,清远市2024年获得“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2个,“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3个,“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清远市2024年获得第二十六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各1个,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关于工作作风方面
11.规范财务报账流程。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二是强化学习。召开财务专题学习会,组织科室负责人和报账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三是认真排查,进一步加强团市委的财务报账流程及管理。
12.严格采购合同管理。一是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合同原件的保管和登记入册工作。二是认真排查。排查团市委2019年至2023年期间采购项目合同未归档办公室管理的情况,并形成台账。目前合同已移交办公室保管,进一步完善文书管理相关规定。
13.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召开财务专题学习会,组织科室负责人和报账员学习《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增强干部职工财务管理意识。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验收、核算入账、回收处置相关规定内容写进了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开展资产盘点。制定《团市委固定资产台账》,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共清点固定资产286件,在使用状态固定资产均按部门分类梳理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四是加强活动物料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促进活动中心固定资产管理。
14.提高公文质量。一是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团市委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明确各部门工作材料报送审核的流程,规范拟稿人、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领导审核的程序和管理,确保无误材料报送。三是认真撰写。团市委书记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履责守廉情况,深入查找、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个人年度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四)关于党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5.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专项工作财务培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相关事项需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通过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6.严格选人用人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任职公示时间,强化干部考察工作。
17.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24年10月起已选派团市委8名干部及时参加中央、省团校和市委党校培训班,组织清远共青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进一步落实团市委干部年度培训教育全覆盖的要求,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
18.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机关档案整理有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三是扎实开展整改,排查分类不符合标准、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改落实并重新分类和补充材料,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管理。
19.规范党支部建设。一是认真核查,根据会议有关材料,核查《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整改完善标题式记录有关内容。按照文书档案归档有关要求,对2024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整理,完善归档程序。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完成《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上墙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共青团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认真开展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回弹,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持续深化结果运用。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提升,全面推进巡察的常态化长效化整改,不断深化巡察整改的结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联系方式:0763-3362001;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9号机关办公楼5号楼办公室;电子邮箱:qytsw_bgs@gdqy.gov.cn。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编辑|展麟
一审|文志
二审|聂铭
三审|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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