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西藏日喀则市调查核查组通报《蔡国强:升龙》烟花秀调查处置情况,依法对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赞助商“始祖鸟”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江孜县多名官员被严肃问责。
通报显示,经核查,烟花燃放区域山体海拔4670米至5020米,影响草地面积30.06公顷,烟花燃放1050盆,燃放时长约52秒。平整作业、人员踩踏及车辆碾轧对土壤草毡层结构造成破坏,破坏面积15.29亩;事件产生的烟花残留物、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彻底;烟花燃放产生的瞬时强光与巨响对野生动物造成了短时惊扰。
调查核查组指出,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烟花秀活动中,存在进入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从事破坏草原的活动、烟花残留物粉末和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彻底等行为,涉嫌违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46条第3、4款,《草原法》第49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喀则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目前,日喀则市已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情况,依法追究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日喀则市相关部门将开展长期监测和后评估工作。“始祖鸟”品牌作为此次活动的赞助商,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
经核查,该烟花秀活动系江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未经集体研究批准同意实施,存在违规决策问题;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存在请示报告制度不落实、执法监管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等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已按程序对县委书记陈昊立案审查调查并免职;对县长多吉普拉立案审查调查。
此外,日喀则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已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仓木决,政府副县长崔国禄、黄红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静立案审查调查;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桑布诫勉;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积平免职;对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江孜县分局局长次成江措,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达次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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