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一动!
业主私挖近300平地下室一事,是我看到闯祸最大的一起事件了,县城小区哪怕按照50万赔偿一家,30多家也要赔1700万左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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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霍山一业主私挖约300平地下室一事持续发酵!
据小区其他业主透露,该业主早在8月份就已经开始施工了,挖了将近2个月,导致楼上32户墙体开裂,才被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该业主施工前是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的,他们一般都是白天动工,下半夜才叫车来把土拉出去。
外面围墙搭了有3米多高,外面的人很难发现他们是在挖地下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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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也有业主咨询过物业的,但物业给出的回应是说在装修,而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阻止不了,也在第一时间向霍山县上报过相关情况。
事发后,经有关部门核实,该业主确实存在违法施工的情况,直接导致同小区其他业主受损,价值超过2000万元。
目前,涉事业主已经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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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涉事业主之所以能调动这么大的工程来私挖地下室,是因为他开了一家建筑公司,有自己的建筑团队。
同时,他还是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高管身份,背景可以说是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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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网友提到的一个建议挺有道理的,他都这么有实力了,干嘛不自己建栋楼,这样一来,他想怎么挖都行了。
可他偏偏要走歪路,这下好了,就算回填了,这栋楼基本也废了,业主住起来都提心吊胆,赔偿是少不了的,就看要赔多少了。
物业也是,没有执法权不代表不能阻止,因此,物业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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