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已出,两点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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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已被以“涉嫌违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原法》”由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对“始祖鸟”未出现“违法/立案”表述,仅明确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的相应责任。
据此,工作室的行政违法风险更高。
是否升级为刑事追责,取决于行政执法是否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并依法移送,以及公安、检察机关是否据此刑事立案并形成完整证据链。
说白点:
现在是行政立案,重点在赔钱+修复;
还没到“坐牢”这一步:目前没有刑事立案;
会不会升级到刑事,要看后续执法机关是否移送,以及公安/检察是否启动刑事立案并拿出足够证据。
其二,赔偿与修复方面,蔡国强工作室及始祖鸟两方均为赔偿义务主体:
工作室承担主责;“始祖鸟”作为赞助方承担相应责任。
是否出现“连带/先向一方执行”(例如工作室赔付不足时由赞助方补偿),取决于最终是否认定共同/帮助侵权;
未认定的情形下,依法各按份承担,并不存在“天然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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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通报里写的就是蔡国强,升龙的项目
行政内部方面,江孜县主要领导未经集体研究擅自批准,存在请示报告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等问题。
在高原生态敏感区本应严格执行的集体决策与层级请示被弱化,呈现“少数人拍板、程序审查弱化”。
因此多名干部被问责(通报列明10人,处分含免职、立案审查、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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