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以下简称乐陵分局)积极开展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以“靠前服务帮准入、并联审批提效率、优化监管少打扰”为核心内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现代化、系统化的环境监管方式助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乐陵分局加强内部科室信息互通机制,不断完善排污许可与环境准入环节衔接、规范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发证”,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上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在提速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环评文本质量把控和加强现场监管,从制度设计层面杜绝改革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以审批提质增效为动力,乐陵分局总量、执法、监测以及水、大气、固废等相关科室建立联合帮扶指导机制,采取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通过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将帮扶与检查相结合,确保现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设置等与排污许可材料保持一致,指导企业依法按证排污,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证后管理要求,从环境管理源头帮扶企业降低环境违法风险。
为守好高质量发展底线,乐陵分局将环境影响批准文件中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下一步,乐陵分局将积极深入探索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工作,以“一证式管理”为核心,持续推动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将环境影响批准文件中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实施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践行高质量保护,守好高质量发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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