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一凡 记者 严君臣)为了加装油烟机,家住南通如皋的张某夫妻请来邻居李某帮忙,没想到在此期间李某受伤。10月14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调解这样一起因义务帮工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最终张某夫妻分期赔偿李某70余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两年前,被告张某夫妇欲加装油烟机,因不会打排气洞,便请李某来帮忙。李某是张某夫妇的邻居,两家人向来关系和睦,李某也是个热心肠,帮个忙分文不收。谁知在此过程中,李某不慎受伤,随即被紧急送往医院。事发后,张某夫妇主动赔偿5万元,但就后续治疗费以及相关赔偿与李某未能达成一致,为此,李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张某夫妇年近花甲,原告李某主动降低部分诉求,被告张某夫妇一再向李某表达歉意,并承诺会倾尽全力,赔偿李某的相关损失。法庭调解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张某夫妇分期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70余万元。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向法庭赠送锦旗,重归于好。
义务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或应被帮工人之邀请,无偿为其提供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的行为。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义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偿并不意味着发生损害后无人承担责任,无论哪种形式的帮工,均应注意安全,预防损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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