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公司!”湖北武汉,一男子父亲肝癌晚期,需要动手术住院,因为是独生子,男子便向公司请假7天,没想到,负责人不但没有回应,还反手把他开除,而且还拒绝支付男子工资把他告了,不过法院没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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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男子王先生在一家建筑公司做采购,做了两年多。年初父亲查出肝癌晚期,需要住院动手术。他是家里独子,母亲也不在了,陪护父亲的责任自然落在他一个人肩上
手术定在那周,他提前通过微信给公司负责人请了假,还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对方既没说“同意”,也没说“不行”,就是一句话没回。可几天后,王先生在公司群里看到自己被移除项目,随后又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理由写得清清楚楚: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公司方面坚持说没批准他的请假,所以算旷工。但王先生解释说,他父亲当时确实病危,情况紧急,他已经通过电话请假并得到了口头同意
这事闹到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支持了王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工资差额。但公司不服,一纸诉状把王先生告上了法院
可即便如此,法院也认为王先生所做之事是人之常情,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公司应当予以体谅而不是直接认定为旷工。最后法院判决公司败诉,需要赔偿王先生三万三千多元
其实从法律角度讲,这家公司显然钻了空子。企业确实有管理制度,但也不能无视人情。微信请假有记录,电话沟通也有证据,公司没回复不能当成不同意,更不能直接定性为旷工。法院的判决其实就是在提醒——制度不是拿来堵死人的,尤其是遇到家人生死这种事,稍微有点良心的管理者都不该这么冷处理
我觉得,真正成熟的企业,不该只看考勤表,更该有人味。员工不是机器,生活也不可能总顺利。一个公司能不能留下人,不在于工资有多高,而在于遇到难处时,愿不愿意伸手帮一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能看懂这点的老板,才算真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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