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正式接受安全执法检查做好充分准备,现特向贵局申请预检式执法检查。”这是近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今年收到的首个主动提出“预检”的计划性重点检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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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申请源于《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其中一项措施就明确对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提出要求:提前向企业告知本次执法检查的时间、方式、范围、内容,让企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如企业有需要,可书面申请预检式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隐患查不准、问题不会改等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收到申请后,10月11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带着特聘安全生产专家提前上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查改工作,聚焦玻璃生产涉及火灾、燃气爆炸、灼烫、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了企业窑炉、天然气管道、有限空间等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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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重大事故隐患。”在窑炉生产区域,本次预检特聘专家、安全工程师付达飞发现,燃气窑炉的燃气总管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且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造成窑炉或天然气管道爆炸的严重后果。
“停炉整改时间长成本极高,考虑到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降低整改成本,根据现场实际,建议企业先将燃气总管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同时将燃气副线用铅封锁死并建立铅封管理制度(拆除铅封需要审批),同步加强人员和措施管控,待停炉检修时再将紧急自动切断装置改至燃气总管上。”付达飞现场出谋划策,指导企业将天然气压力监测报警装置与燃气总管压力与紧急切断阀进行联锁,同时加强紧急切断阀副线安全管控。
排查发现,该企业存在2条重大事故隐患和30余条一般事故隐患。目前,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将本次“预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整改建议书面告知企业,并将于10月15日对该企业正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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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排除了一些隐患,但因为安全管理基础较差,还不能举一反三从根源和制度上解决安全问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曾敏要求企业通过管理体系、人员、机制、流程的优化,在10月15日正式执法检查前,安全、科学、有效地处理上述问题隐患,并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执法检查的初衷不是给企业开罚单,而是帮助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曾敏表示,“告知性”执法和预检式指导服务,旨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从“被动受查”转向“主动合规”。
这种把执法变成开卷考试的方式,正是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将执法力度和服务温度相结合,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也是政企合力推动安全发展的双向奔赴。
“主动申请执法部门前来‘预检’,是对我们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个评判,更是对我们隐患排查工作上了一堂生动‘教学课’”。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逐一整改反馈的问题隐患并举一反三。除此之外,我们当务之急是要聘请一个更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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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应急管理(海报作者:崔建德)
编辑:胡方芮、胡文涛丨审核:胡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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